关于征求《隆安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关于征求《隆安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我局起草了《隆安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拟提请隆安县人民政府审核, (略) 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6月2日起至6月17日止,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员如有修改意见,请于6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 q.com。
附件:隆安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2年6月2日
隆安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房住不炒” (略) 署,根据《南宁“强师惠师”住房保障活动方案》文件精神及南宁市购房契税补贴相关政策,进一步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加强市场预期引导,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吸引人才,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因城施策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措施。
一、政策适用对象
在隆安县辖区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人。
二、政策支持
(一)财政发放契税补贴。
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网签登记备案时间为准)在隆安县辖区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均可享受财政发放契税补贴,契税补贴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发放。
1.教职工、留隆人才:符合补贴范围的, (略) 缴纳契税总额的100% 给予补贴。
2.其他购房人:符合补贴范围的, (略) 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二)享受购房优惠。
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网签登记备案时间为准)在隆安县辖区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均可享受以下优惠:购买住房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购房优惠,享受企业让利每平方米50-200元销售价。
(三)享受一年物业费补贴。
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网签登记备案时间为准)在隆安县辖区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房屋交付使用后,购房人免交第一年物业费,由房开企业缴纳。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隆安县辖区内参加缴存公积金的缴存人员均可在购买时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1.首套房:首套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调整为首套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首套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80%)。
2.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二套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为30% (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70% ),二套贷款利率上浮10%不变。农民工、自由职业者、 (略) 毕业生在南宁住房 (略) (略) 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开始计算,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符合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向南宁住房 (略) (略)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加大信贷融资支持。
1、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引导在隆安县金融机构适当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推动隆安县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向广西平均水平靠拢。对于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贷款首付款比例调至最低20%;二套贷款首付款比例调至最低30%。对拥有一套商品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如遇政策调整,以新的政策文件为准。
2、推进信贷支持协作。对支持开发贷、降低个人按揭贷款利率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新增财政存款、基金账户等存放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六)享受就近入学的待遇。
购房人其适龄随迁子女属于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可凭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略) 门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按招生入学条件参与排序,享受就近入学待遇。
三、补贴申领需提供的材料
1.《隆安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请表》(附件1,原件);
2.契税税票(核原件,收复印件);
3.购房人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4.购 (略) (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申请 (略) 办税窗口缴纳契税,然后 (略) 门(隆安县住房 (略) 住房保障股, (略) (略) )提交申 (略) 需资料(需本人到场申请)。
2.隆安县住房 (略) 住房保障股审核网签备案情况后于每月15日、30日将归集契税补贴申请人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 (略) ;
3. (略) 审核确认后返回隆安县住房 (略) ,隆安县住房 (略) (略) 申请拨付契税补贴资金, (略) 发放契税补贴至购房人银行账户。
4.缴纳契税后3个月内没有申请办理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契税补贴权利。
5.已领取契税补贴后如要办理退房、退税手续的,必须先退回已领取的契税补贴,再办理退房、退税手续。
五、具体措施
(一)加大县城品牌宣传力度。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及深圳福田区对接协作机遇,利用我县农民工创业园推动震东新区产城整合发展契机面向各地吸引人群投资置业,组织隆安县辖区内优质房开企业面向区内外城市开展政策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新闻报道、 (略) 、融媒体等网络途径,以及广播、板报、交流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吸引农民进城、外来务工、各类人才留聚隆安,不断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提高城区人口规模。
(二)企业让利,提高销售。积极引导鼓励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市场情况,结合“端午”、“中秋”、“国庆节”等各种节庆,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优惠购房让利活动,提高商品房销售量。
(三)给予企业项目贷款支持。定期组织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房地产企业并购贷款支持,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以往本县有关政策文件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如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本政策措施由隆安县住房 (略) 、 (略) 、 南宁住房 (略) (略) 负责解释。
附件:1.《隆安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请表》
2.《隆安县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契税补贴汇总表》
附件1 | |||
隆安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请表 | |||
购房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略) | |||
出售方(房地产开发企业) | |||
房屋坐落 | |||
(略) | |||
建筑面积(m2) | 成交金额(元) | ||
实缴契税(元) | 税票填发日期 | ||
(略) 码 | |||
申请财政补贴 | 万 仟 佰 点击查看>> 元 角 分(¥:) | ||
银行卡开户名(购房人本人) | 开户银行 | (略) | |
|
附件2 | ||||||||||||||
隆安县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契税补贴汇总表 | ||||||||||||||
序号 | (略) | 购房人姓名 | (略) 码 | 税款归属 | (略) 码 | 税票填发日期 | 实缴契税(元)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开户名 | (略) | 购房人联系电话 | 备注 |
(略) 门 | 经办人 盖章 | (略) 门 | 县网签备案意见 | (略) | ||||||||||
经办人 盖章 | 经办人 盖章 |
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我局起草了《隆安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拟提请隆安县人民政府审核, (略) 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6月2日起至6月17日止,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员如有修改意见,请于6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 q.com。
附件:隆安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2年6月2日
隆安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房住不炒” (略) 署,根据《南宁“强师惠师”住房保障活动方案》文件精神及南宁市购房契税补贴相关政策,进一步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加强市场预期引导,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吸引人才,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因城施策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措施。
一、政策适用对象
在隆安县辖区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人。
二、政策支持
(一)财政发放契税补贴。
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网签登记备案时间为准)在隆安县辖区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均可享受财政发放契税补贴,契税补贴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发放。
1.教职工、留隆人才:符合补贴范围的, (略) 缴纳契税总额的100% 给予补贴。
2.其他购房人:符合补贴范围的, (略) 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二)享受购房优惠。
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网签登记备案时间为准)在隆安县辖区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均可享受以下优惠:购买住房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购房优惠,享受企业让利每平方米50-200元销售价。
(三)享受一年物业费补贴。
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网签登记备案时间为准)在隆安县辖区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房屋交付使用后,购房人免交第一年物业费,由房开企业缴纳。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隆安县辖区内参加缴存公积金的缴存人员均可在购买时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1.首套房:首套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调整为首套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首套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80%)。
2.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二套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为30% (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70% ),二套贷款利率上浮10%不变。农民工、自由职业者、 (略) 毕业生在南宁住房 (略) (略) 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开始计算,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符合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向南宁住房 (略) (略)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加大信贷融资支持。
1、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引导在隆安县金融机构适当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推动隆安县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向广西平均水平靠拢。对于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贷款首付款比例调至最低20%;二套贷款首付款比例调至最低30%。对拥有一套商品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如遇政策调整,以新的政策文件为准。
2、推进信贷支持协作。对支持开发贷、降低个人按揭贷款利率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新增财政存款、基金账户等存放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六)享受就近入学的待遇。
购房人其适龄随迁子女属于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可凭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略) 门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按招生入学条件参与排序,享受就近入学待遇。
三、补贴申领需提供的材料
1.《隆安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请表》(附件1,原件);
2.契税税票(核原件,收复印件);
3.购房人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4.购 (略) (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申请 (略) 办税窗口缴纳契税,然后 (略) 门(隆安县住房 (略) 住房保障股, (略) (略) )提交申 (略) 需资料(需本人到场申请)。
2.隆安县住房 (略) 住房保障股审核网签备案情况后于每月15日、30日将归集契税补贴申请人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 (略) ;
3. (略) 审核确认后返回隆安县住房 (略) ,隆安县住房 (略) (略) 申请拨付契税补贴资金, (略) 发放契税补贴至购房人银行账户。
4.缴纳契税后3个月内没有申请办理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契税补贴权利。
5.已领取契税补贴后如要办理退房、退税手续的,必须先退回已领取的契税补贴,再办理退房、退税手续。
五、具体措施
(一)加大县城品牌宣传力度。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及深圳福田区对接协作机遇,利用我县农民工创业园推动震东新区产城整合发展契机面向各地吸引人群投资置业,组织隆安县辖区内优质房开企业面向区内外城市开展政策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新闻报道、 (略) 、融媒体等网络途径,以及广播、板报、交流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吸引农民进城、外来务工、各类人才留聚隆安,不断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提高城区人口规模。
(二)企业让利,提高销售。积极引导鼓励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市场情况,结合“端午”、“中秋”、“国庆节”等各种节庆,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优惠购房让利活动,提高商品房销售量。
(三)给予企业项目贷款支持。定期组织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房地产企业并购贷款支持,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以往本县有关政策文件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如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本政策措施由隆安县住房 (略) 、 (略) 、 南宁住房 (略) (略) 负责解释。
附件:1.《隆安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请表》
2.《隆安县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契税补贴汇总表》
附件1 | |||
隆安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请表 | |||
购房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略) | |||
出售方(房地产开发企业) | |||
房屋坐落 | |||
(略) | |||
建筑面积(m2) | 成交金额(元) | ||
实缴契税(元) | 税票填发日期 | ||
(略) 码 | |||
申请财政补贴 | 万 仟 佰 点击查看>> 元 角 分(¥:) | ||
银行卡开户名(购房人本人) | 开户银行 | (略) | |
|
附件2 | ||||||||||||||
隆安县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契税补贴汇总表 | ||||||||||||||
序号 | (略) | 购房人姓名 | (略) 码 | 税款归属 | (略) 码 | 税票填发日期 | 实缴契税(元)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开户名 | (略) | 购房人联系电话 | 备注 |
(略) 门 | 经办人 盖章 | (略) 门 | 县网签备案意见 | (略) | ||||||||||
经办人 盖章 | 经办人 盖章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