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隆安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隆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隆安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 (略) 、各有关种植大户、 (略) 、企业:
根 (略) 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发的《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列入广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县,为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组织好我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的落实实施,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底线,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树立“高产、优质、经济、环保”施肥理念,围绕施肥新技术、肥料新产品和施用新机具,强化创新驱动和服务推动,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模式。依托种植大户、 (略) 、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核心示范区,逐步构建现代科学施肥技术体系,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量增效,为稳粮保供、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主体
隆安县辖区内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的水稻、玉米、水果(柑橘或香蕉或火龙果)、蔬 (略) 、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建设模式和资金安排
项目主要扶持水稻采用“测土配方施肥+叶面肥+无人机施肥”、玉米采用“测土配方施肥+生物有机肥+机械深施”、水果(柑橘或香蕉或火龙果)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水溶肥料+水肥一体化”、蔬菜采用“测土配方施肥+配方肥+沼气+机械施用”等4种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推广模式,项目资金补助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先建后补的方式,经营主体只能申报一种模式,单个实施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具体项目设计要求如下:
(一)“测土配方施肥+叶面肥+无人机施肥”模式。
扶持水稻种植大户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采用叶面肥、中微量元素等新型肥料和无人机喷施的施肥方式,促进作物生长,提高施肥效率和肥料利用率,实现减少化肥施用和增产增效。要求项目实施主体晚稻连片种植500亩以上,包括周边散户晚稻种植面积达1000亩以上,该模式实施面积为1000亩以上,同时配合 (略) 做3个效果监测点试验。该模式补贴方式为由 (略) 统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水稻无人机喷施叶面肥、中微量元素等新型肥料。
(二)“测土配方施肥+水溶肥料+水肥一体化”模式。
扶持水果(柑橘或香蕉或火龙果) (略) 、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采用水溶肥、有机水溶肥等新型肥料和水肥一体化的施肥方式,肥随水走、少量多次、分阶段拟合,促进作物生长,提高施肥效率和肥料利用率,实现减少化肥施用和增产增效,该模式全县实施面积为4000亩以上,效果监测点试验3个。要求项目实施主体柑橘或香蕉或火龙果连片种植面积达1000亩以上,2023年4月前要有产量,同时配合 (略) 做效果监测点试验。项目资金以项目业主投入为主,中央财政资金补助为辅的原则,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所施用水溶肥(是证照齐全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补助20%左右,按具体上报实施主体个数和面积,再统一安排。
(三)“测土配方施肥+生物有机肥+机械深施”模式。
扶持玉米种植户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采用增施生物有机肥等新型肥料和机械施肥的施肥方式,实现肥料深施、减少肥料流失,提高施肥效率和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施用,减轻施肥强度和减少成本,促进节本增收。要求项目实施主体秋玉米连片种植100亩及以上,补贴方式为由 (略) 统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玉米机械深施生物有机肥。该模式若是散户实施的,以村委为项目实施主体申报。
(四)“测土配方施肥+配方肥+沼气液+机械施用”模式。
扶持蔬 (略) 、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采用配方肥、沼气液和机械施用的“三新”施肥技术,提高施肥效率和肥料利用率,实现减少化肥施用和增产增效。要求项目实施主体蔬菜连片种植面积达300亩以上,同时配合 (略) 做3个效果监测点试验。项目资金以项目业主投入为主,中央财政资金补助为辅的原则,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所采用“三新”施肥技术给予补助200~300元/亩,按具体上报实施主体个数和面积,再统一安排。
四、申报条件
(一)实施主体自愿申报,按照既定项目实施合同完成建设任务。
(二)实施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实施条件,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
(三)实施主体无项目实施方面的不良记录,生产记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财务管理规范。
(四)实施主体基地经营权属土地流转性质的合法,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以后。交通便利,示范性好;产地环境至少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所实施项目符合当地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 (略) 门的相关规定。
(五)不予支持的情形:所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获得过财政补助资金的;往年获得各级财政补助项目但未能按要求实施完成的;有经营异常名录的主体。
五、申报办法
各乡 (略) 负责做好项目宣传,组织辖区有关对象申报项目建设。申报主体要如实填报《隆安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申请书》,提供项目实施主体营业执照、法人、符合 (略) 员身份证、土地流转证明、果园面积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并将以上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于2022年6月10日前 (略) 。联系人:叶美欢,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办)、 点击查看>> 。
六、评审公示
(略) 对各乡镇上报的申报材料汇总,并对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再组织评审组到申报主体建设基地果园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并给予评分。通过综合评分方式初步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进行公示后,报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审定。若确定的实施主体因故取消补贴资格,或实施面积减少造成资金使用结余的,排名靠后的依次递补,直至实施到当年计划补贴资金使用完为止。
七、实施期限
经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项目实施主 (略) 签订项目合同后,组织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时限:2022年6月起至2023年6月底前竣工验收结束。
八、其他要求
申报主体务必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具体受益户的土地承包合同的复印件、村委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负责。
各乡 (略) 、各有关种植大户、 (略) 、企业:
根 (略) 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发的《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列入广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县,为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组织好我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的落实实施,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底线,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树立“高产、优质、经济、环保”施肥理念,围绕施肥新技术、肥料新产品和施用新机具,强化创新驱动和服务推动,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模式。依托种植大户、 (略) 、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核心示范区,逐步构建现代科学施肥技术体系,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量增效,为稳粮保供、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主体
隆安县辖区内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的水稻、玉米、水果(柑橘或香蕉或火龙果)、蔬 (略) 、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建设模式和资金安排
项目主要扶持水稻采用“测土配方施肥+叶面肥+无人机施肥”、玉米采用“测土配方施肥+生物有机肥+机械深施”、水果(柑橘或香蕉或火龙果)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水溶肥料+水肥一体化”、蔬菜采用“测土配方施肥+配方肥+沼气+机械施用”等4种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推广模式,项目资金补助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先建后补的方式,经营主体只能申报一种模式,单个实施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具体项目设计要求如下:
(一)“测土配方施肥+叶面肥+无人机施肥”模式。
扶持水稻种植大户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采用叶面肥、中微量元素等新型肥料和无人机喷施的施肥方式,促进作物生长,提高施肥效率和肥料利用率,实现减少化肥施用和增产增效。要求项目实施主体晚稻连片种植500亩以上,包括周边散户晚稻种植面积达1000亩以上,该模式实施面积为1000亩以上,同时配合 (略) 做3个效果监测点试验。该模式补贴方式为由 (略) 统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水稻无人机喷施叶面肥、中微量元素等新型肥料。
(二)“测土配方施肥+水溶肥料+水肥一体化”模式。
扶持水果(柑橘或香蕉或火龙果) (略) 、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采用水溶肥、有机水溶肥等新型肥料和水肥一体化的施肥方式,肥随水走、少量多次、分阶段拟合,促进作物生长,提高施肥效率和肥料利用率,实现减少化肥施用和增产增效,该模式全县实施面积为4000亩以上,效果监测点试验3个。要求项目实施主体柑橘或香蕉或火龙果连片种植面积达1000亩以上,2023年4月前要有产量,同时配合 (略) 做效果监测点试验。项目资金以项目业主投入为主,中央财政资金补助为辅的原则,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所施用水溶肥(是证照齐全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补助20%左右,按具体上报实施主体个数和面积,再统一安排。
(三)“测土配方施肥+生物有机肥+机械深施”模式。
扶持玉米种植户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采用增施生物有机肥等新型肥料和机械施肥的施肥方式,实现肥料深施、减少肥料流失,提高施肥效率和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施用,减轻施肥强度和减少成本,促进节本增收。要求项目实施主体秋玉米连片种植100亩及以上,补贴方式为由 (略) 统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玉米机械深施生物有机肥。该模式若是散户实施的,以村委为项目实施主体申报。
(四)“测土配方施肥+配方肥+沼气液+机械施用”模式。
扶持蔬 (略) 、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采用配方肥、沼气液和机械施用的“三新”施肥技术,提高施肥效率和肥料利用率,实现减少化肥施用和增产增效。要求项目实施主体蔬菜连片种植面积达300亩以上,同时配合 (略) 做3个效果监测点试验。项目资金以项目业主投入为主,中央财政资金补助为辅的原则,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所采用“三新”施肥技术给予补助200~300元/亩,按具体上报实施主体个数和面积,再统一安排。
四、申报条件
(一)实施主体自愿申报,按照既定项目实施合同完成建设任务。
(二)实施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实施条件,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
(三)实施主体无项目实施方面的不良记录,生产记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财务管理规范。
(四)实施主体基地经营权属土地流转性质的合法,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以后。交通便利,示范性好;产地环境至少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所实施项目符合当地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 (略) 门的相关规定。
(五)不予支持的情形:所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获得过财政补助资金的;往年获得各级财政补助项目但未能按要求实施完成的;有经营异常名录的主体。
五、申报办法
各乡 (略) 负责做好项目宣传,组织辖区有关对象申报项目建设。申报主体要如实填报《隆安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申请书》,提供项目实施主体营业执照、法人、符合 (略) 员身份证、土地流转证明、果园面积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并将以上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于2022年6月10日前 (略) 。联系人:叶美欢,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办)、 点击查看>> 。
六、评审公示
(略) 对各乡镇上报的申报材料汇总,并对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再组织评审组到申报主体建设基地果园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并给予评分。通过综合评分方式初步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进行公示后,报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审定。若确定的实施主体因故取消补贴资格,或实施面积减少造成资金使用结余的,排名靠后的依次递补,直至实施到当年计划补贴资金使用完为止。
七、实施期限
经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项目实施主 (略) 签订项目合同后,组织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时限:2022年6月起至2023年6月底前竣工验收结束。
八、其他要求
申报主体务必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具体受益户的土地承包合同的复印件、村委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负责。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