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1日伊春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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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1日伊春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1日-2022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 (略) (略) 伊春 (略) 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拟批复意见

1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 (略) 基于绿色低碳的数字化带式焙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西林镇 (略) (略)

(略)

黑龙江 (略)

该项目位于 (略) 厂区内,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淘汰现有3座10m2竖炉球团生产线,新建一条400万t/a带式焙烧机球团生产线,主要建设1台有效面积504m2带式焙烧机,辅助工程主要建设熔剂库和熔剂制备间、干燥室、辊压配料室、混合室、造球室、筛分室、 (略) 、 (略) 、精矿库、膨润土库、成品仓,其他公用工程依托原有,全年生产天数为339天,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改变生产制度,年产400万吨球团矿。建成后排放颗粒物 点击查看>> t/a、NOX 点击查看>> t/a,SO2 点击查看>> t/a, (略) 削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建成投产,将改变建龙西钢现有转炉及高炉的原料结构,属于结 (略) 径,带来企业碳排放总量的下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及规划要求,符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 (略) )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 (略)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 (略) )、《 (略)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 (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黑政规[2018] (略) )的要求,同意建设。

(一)施工期间管理

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作业场地要采取围挡、围护措施,每天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要覆盖,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 (略) 线 (略) ,尽量避开 (略) 区;节水减排,严禁跑冒滴漏,提倡废水回用;严格施工时间(早6点,晚22点)对产生噪声设备要加罩隔声屏障或放在隔声间内,需连续作业时,应 (略) 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运营期间管理

1.废气。膨润土库、熔剂库和熔剂制备间产生的粉尘,要采用低压脉冲布袋 (略) 理,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0m;干燥室干燥过程粉尘及燃烧高炉煤气产生的废气,要采用低压脉冲布袋 (略) 理,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m;辊压配料室、混合室产生的粉尘,要采用低压脉冲布袋 (略) 理,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0m;对造球室、成品库、焙烧机铺底料转运点、 (略) 产生的粉尘,要采用低压脉冲布袋 (略) 理,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2m;精矿库、筛分室、焙烧机尾产生的粉尘,要采用低压脉冲布袋 (略) 理,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30m; (略) 产生的粉尘分别采用低压脉冲布袋 (略) 理,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焙烧系统鼓风干燥段产生的粉尘,要采用低压脉冲布袋 (略) 理,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45m;焙烧系统抽风干燥段、预热段和焙烧段烟气,要采用“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膏脱硫+SCR脱硝装置”,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80m;产生无组织粉尘点要设置密封装置。带式焙烧工序要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 (略) 门联网。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表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的要求,氟化物和二噁英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2)中“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产生的生产 (略) 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 (略) (略) 区生活污水管网, (略) (略) 理 (略) 理;严格固体废物管理,不得接触外界降水,使其不产生淋滤液,严防污染物泄漏到地下水中,堆放各种原辅材料、固体废物的堆放场地,要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采取防泄漏措施,必须做好防渗、防冻工作,避免污染地下水。必须建设有效容积不小于650m3的事故水池,在事故状态下,受污染的消 (略) 进入事故水池进行收集,不得向外环境排放。

3.固体废物。各除尘器插板阀接通气力输灰(泵)系统,输送至辊压室除尘灰仓,返回配料系统重新利用不得外排;焙烧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要进行综合利用;废催化剂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 (略) 内原有暂存间,定期交有资 (略) 置;产生的生活垃圾 (略) (略) 理。

4.噪声。要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等高噪声设备的安装基础加减振弹簧垫,其外应加隔声罩;泵房等发声建筑一律设隔声门窗。厂界噪声要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

5.土壤。必须要落实污染物防治措施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污染 (略) 置,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要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6.风险防范。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对风险源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最大限度控制事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同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1日-2022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 (略) (略) 伊春 (略) 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拟批复意见

1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 (略) 基于绿色低碳的数字化带式焙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西林镇 (略) (略)

(略)

黑龙江 (略)

该项目位于 (略) 厂区内,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淘汰现有3座10m2竖炉球团生产线,新建一条400万t/a带式焙烧机球团生产线,主要建设1台有效面积504m2带式焙烧机,辅助工程主要建设熔剂库和熔剂制备间、干燥室、辊压配料室、混合室、造球室、筛分室、 (略) 、 (略) 、精矿库、膨润土库、成品仓,其他公用工程依托原有,全年生产天数为339天,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改变生产制度,年产400万吨球团矿。建成后排放颗粒物 点击查看>> t/a、NOX 点击查看>> t/a,SO2 点击查看>> t/a, (略) 削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建成投产,将改变建龙西钢现有转炉及高炉的原料结构,属于结 (略) 径,带来企业碳排放总量的下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及规划要求,符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 (略) )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 (略)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 (略) )、《 (略)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 (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黑政规[2018] (略) )的要求,同意建设。

(一)施工期间管理

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作业场地要采取围挡、围护措施,每天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要覆盖,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 (略) 线 (略) ,尽量避开 (略) 区;节水减排,严禁跑冒滴漏,提倡废水回用;严格施工时间(早6点,晚22点)对产生噪声设备要加罩隔声屏障或放在隔声间内,需连续作业时,应 (略) 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运营期间管理

1.废气。膨润土库、熔剂库和熔剂制备间产生的粉尘,要采用低压脉冲布袋 (略) 理,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0m;干燥室干燥过程粉尘及燃烧高炉煤气产生的废气,要采用低压脉冲布袋 (略) 理,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m;辊压配料室、混合室产生的粉尘,要采用低压脉冲布袋 (略) 理,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0m;对造球室、成品库、焙烧机铺底料转运点、 (略) 产生的粉尘,要采用低压脉冲布袋 (略) 理,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2m;精矿库、筛分室、焙烧机尾产生的粉尘,要采用低压脉冲布袋 (略) 理,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30m; (略) 产生的粉尘分别采用低压脉冲布袋 (略) 理,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焙烧系统鼓风干燥段产生的粉尘,要采用低压脉冲布袋 (略) 理,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45m;焙烧系统抽风干燥段、预热段和焙烧段烟气,要采用“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膏脱硫+SCR脱硝装置”,排放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80m;产生无组织粉尘点要设置密封装置。带式焙烧工序要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 (略) 门联网。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表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的要求,氟化物和二噁英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2)中“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产生的生产 (略) 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 (略) (略) 区生活污水管网, (略) (略) 理 (略) 理;严格固体废物管理,不得接触外界降水,使其不产生淋滤液,严防污染物泄漏到地下水中,堆放各种原辅材料、固体废物的堆放场地,要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采取防泄漏措施,必须做好防渗、防冻工作,避免污染地下水。必须建设有效容积不小于650m3的事故水池,在事故状态下,受污染的消 (略) 进入事故水池进行收集,不得向外环境排放。

3.固体废物。各除尘器插板阀接通气力输灰(泵)系统,输送至辊压室除尘灰仓,返回配料系统重新利用不得外排;焙烧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要进行综合利用;废催化剂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 (略) 内原有暂存间,定期交有资 (略) 置;产生的生活垃圾 (略) (略) 理。

4.噪声。要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等高噪声设备的安装基础加减振弹簧垫,其外应加隔声罩;泵房等发声建筑一律设隔声门窗。厂界噪声要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

5.土壤。必须要落实污染物防治措施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污染 (略) 置,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要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6.风险防范。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对风险源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最大限度控制事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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