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5月25日拟作出沈阳市辽中区屹航木材加工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5月25日拟作出沈阳市辽中区屹航木材加工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辽中 (略) 关于2022年5月25日拟作出沈阳市辽中区屹 (略) 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5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5日-2022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沈阳市 (略) (略) 沈阳辽中 (略) 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略) 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市辽中区屹 (略) 改建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辽 (略) 西山村 | 沈阳市辽中区屹 (略) | 深圳市 (略) | 沈阳市辽中区屹 (略) 位于沈阳市辽 (略) 西山村。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利 (略) 房(4#)新增2条贴面板生产线,利 (略) 房(5#)新增1台4吨/小时燃气导热油炉用于生产。项目改建完成后,全厂年产贴面板80万张,胶合板20万张。厂区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本次改建 (略) 址不新增用地,仅 (略) 房进行翻新并新增相关生产设施及环保设备。项目供电依托市政设施;供水为外购;办公采用电采暖;生产用热由1台4吨/小时燃气导热油炉提供。 | / | /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浸胶、烘干、冷却、热压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燃气导热油炉产生的燃烧废气。 (1)有组织排放 项目浸胶、烘干、冷却工序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自带管道收集至1套二级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大容积密闭集气罩收集至1套二级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燃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无组织排放 项目采取有机物料密闭管道输送,浸胶、烘干、冷却工序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等无组织控制措施。 2.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 (略) 房内等措施。 4.固体废物 废导热油、废胶、废胶桶、废固化剂桶、废脱模剂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 (略) 置;废包装、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已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 (略) 置。 5.“以新带老”措施,现有项目烘干、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挥发 (略) 理措施改为由大容积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沈阳市辽中 (略) 关于2022年5月25日拟作出沈阳市辽中区屹 (略) 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5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5日-2022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沈阳市 (略) (略) 沈阳辽中 (略) 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略) 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市辽中区屹 (略) 改建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辽 (略) 西山村 | 沈阳市辽中区屹 (略) | 深圳市 (略) | 沈阳市辽中区屹 (略) 位于沈阳市辽 (略) 西山村。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利 (略) 房(4#)新增2条贴面板生产线,利 (略) 房(5#)新增1台4吨/小时燃气导热油炉用于生产。项目改建完成后,全厂年产贴面板80万张,胶合板20万张。厂区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本次改建 (略) 址不新增用地,仅 (略) 房进行翻新并新增相关生产设施及环保设备。项目供电依托市政设施;供水为外购;办公采用电采暖;生产用热由1台4吨/小时燃气导热油炉提供。 | / | /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浸胶、烘干、冷却、热压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燃气导热油炉产生的燃烧废气。 (1)有组织排放 项目浸胶、烘干、冷却工序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自带管道收集至1套二级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大容积密闭集气罩收集至1套二级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燃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无组织排放 项目采取有机物料密闭管道输送,浸胶、烘干、冷却工序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等无组织控制措施。 2.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 (略) 房内等措施。 4.固体废物 废导热油、废胶、废胶桶、废固化剂桶、废脱模剂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 (略) 置;废包装、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已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 (略) 置。 5.“以新带老”措施,现有项目烘干、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挥发 (略) 理措施改为由大容积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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