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6月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新区 (略) 楼鄂尔多斯 (略) (略) 311室
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 (略) 年产2000万块烧结砖项目
二、建设地址: (略) 镇五当沟村准格尔旗 (略) 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准格尔旗 (略)
四、环评机构:内蒙古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规模为年产2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主要建设内容有2条烘干窑(隧道窑)、一座原料库。占地总面积9334平方米。总投资为2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0万元,占总投资50%。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气:
1.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 (略) 区地面平整、运输车辆的行驶、装卸施工材料、施工机械填挖土方以及挖掘弃土临时堆存引起的扬尘。采取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的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强力推行湿法作业;控制运输车辆冒装渣土、 (略) 和沿途撒漏污染;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等措施。汽车尾气防治措施采用运输、施工单 (略) 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严禁使用超标的车辆和机械。
2.运营期采用全封闭储库并采取洒水措施,原料上料、破碎、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 (略) 理;烘干窑(隧道窑)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塔、 (略) 理后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3)及修改单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二)水:
1.施工期施工活动自身产生的污水和少量生活污水,施工活动产生的污水采用防渗沉淀池将设备冲洗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以依 (略) 理设施。
2.运营期脱硫废水经再生池、 (略) 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
(三) 固废:
1.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地基挖掘产生的土方和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一般固体废物, (略) 分用于回填地基, (略) (略) 区沟 (略) 区的平整,无弃土产生;建筑 (略) 门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利用 (略) (略) 置。
2.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砖坯(含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脱硫石膏(含尘)和生活垃圾。废坯(含边角料)产生量约为原料用量的0.1%,年产生量约20t/a,全部返回制砖机循环利用,不外排;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约为3.35t/a,全部返回原料搅拌工序循环利用,不外排;脱硫石膏产生量约为20t/a,送项目原料破碎工段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装置集中收 (略) (略) 理。
(四)噪声:
施工期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使用商品混凝土, (略) 交通噪声及扬尘污染;严格控制操作流程,降低人为噪声;采取适当措施,降低噪声;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等降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