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万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万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静海 (略) 关于对天津 (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 (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 (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 天津 (略) |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 (略) | 泊源(天津) (略) |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选址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 (略)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3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收购天津富利 (略) 厂区,对原有建筑进行改造并新建罩棚,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新增拆解报废机动车3万辆。 |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废油液抽排废气应经两级串联活性炭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切割粉尘应经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3.运营期待拆解车辆停放区初期雨水和车间地面冲洗水废 (略) (略) 理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 (略) (略) 理。 4.运营期噪声 (略) ,选择低噪音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5.项目运营期产生 (略) 板、废矿物油、废冷却液、废机油滤清器、废含汞光源、石棉废物、铅酸蓄电池、汽车尾气催化剂、废制冷剂、废电容器、废活性炭、污泥、废劳保用品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 (略) 置;除尘灰、 (略) 区暂存后委托专 (略) 理;生活垃圾应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6.按 (略)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 (略) )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 (略) )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8.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 (略) 关于对天津 (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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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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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 天津 (略) |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 (略) | 泊源(天津) (略) |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选址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 (略)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3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收购天津富利 (略) 厂区,对原有建筑进行改造并新建罩棚,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新增拆解报废机动车3万辆。 |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废油液抽排废气应经两级串联活性炭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切割粉尘应经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3.运营期待拆解车辆停放区初期雨水和车间地面冲洗水废 (略) (略) 理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 (略) (略) 理。 4.运营期噪声 (略) ,选择低噪音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5.项目运营期产生 (略) 板、废矿物油、废冷却液、废机油滤清器、废含汞光源、石棉废物、铅酸蓄电池、汽车尾气催化剂、废制冷剂、废电容器、废活性炭、污泥、废劳保用品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 (略) 置;除尘灰、 (略) 区暂存后委托专 (略) 理;生活垃圾应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6.按 (略)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 (略) )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 (略) )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8.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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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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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 (略) 关于对天津 (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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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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