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泉州市凯鹰电源电器有限公司异地技改扩建项目(二期)-2#厂房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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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泉州市凯鹰电源电器有限公司异地技改扩建项目(二期)-2#厂房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泉州市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异地技改扩建项目(二期)-2#厂房节能节能审查的请示》(凯字〔202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019- 点击查看>> -36-03- 点击查看>> 。项目已开工建设,属补办节能审查。项目购置铅粉机、铸板机、和膏机、双面涂板机等设备,建设储能与动力电池生产线,配套建设公用和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储能与动力铅酸电池120万KVAh生产能力,其中12V100ah储能型蓄电池60万只,12V80ah动力型蓄电池50万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内容深度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 (略) )第七条等相关要求。项目以铅锭、铅钙合金和硫酸为主要原料,采用碱性坩埚冶炼法、岛津式球磨法和电池化成技术生产蓄电池。项目根据工艺流程配备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为熔铅炉、铅粉机、双面涂板机、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2年12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 点击查看>> tce(当量值)、 点击查看>> .77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 点击查看>> 万kWh、柴油96t。项目储能型蓄电池单位产品综合能耗4.16kgce/KVAh,优于《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I级能效指标;动力型蓄电池单位产品综合能耗4.73kgce/KVAh,优于《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II级能效指标。储能型和动力型蓄电池产品能效均优于企业一 (略) 比较的国内相近规模同类生产企业产品能效水平。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将纳入泉州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泉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影响较小。

  综上,我 (略) 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 (略) 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结合生产工艺实际,采用“一锅六机集中供铅技术”“能量回馈型电池化成技术”以及用热设备高效保温改造等节能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项目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特别是通风机、空压机、变压器、电机等;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的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切实可行的节能技术措施。每季度向我厅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在实施项目过程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未提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请 (略) 、安溪县 (略) 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异地技改扩建项目(二期)-2#厂房节能节能审查的请示》(凯字〔202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019- 点击查看>> -36-03- 点击查看>> 。项目已开工建设,属补办节能审查。项目购置铅粉机、铸板机、和膏机、双面涂板机等设备,建设储能与动力电池生产线,配套建设公用和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储能与动力铅酸电池120万KVAh生产能力,其中12V100ah储能型蓄电池60万只,12V80ah动力型蓄电池50万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内容深度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 (略) )第七条等相关要求。项目以铅锭、铅钙合金和硫酸为主要原料,采用碱性坩埚冶炼法、岛津式球磨法和电池化成技术生产蓄电池。项目根据工艺流程配备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为熔铅炉、铅粉机、双面涂板机、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2年12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 点击查看>> tce(当量值)、 点击查看>> .77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 点击查看>> 万kWh、柴油96t。项目储能型蓄电池单位产品综合能耗4.16kgce/KVAh,优于《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I级能效指标;动力型蓄电池单位产品综合能耗4.73kgce/KVAh,优于《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II级能效指标。储能型和动力型蓄电池产品能效均优于企业一 (略) 比较的国内相近规模同类生产企业产品能效水平。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将纳入泉州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泉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影响较小。

  综上,我 (略) 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 (略) 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结合生产工艺实际,采用“一锅六机集中供铅技术”“能量回馈型电池化成技术”以及用热设备高效保温改造等节能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项目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特别是通风机、空压机、变压器、电机等;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的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切实可行的节能技术措施。每季度向我厅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在实施项目过程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未提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请 (略) 、安溪县 (略) 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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