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马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新马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新马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株洲市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新马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天教请字〔2022〕7号)和《新马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体育运动条件,完善教育教学基础设施,为学生提供更好体育锻炼环境,根据《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 (略) )、《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天元区2022年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略) 出具的《株洲市天元区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同意实施新马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205-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小学。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运动场整体铲除塑胶面层、硅PU面层及人造草皮,摊铺30厚细籽沥青基层,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跑道新做13厚混合型塑胶,面积约2900平方米;篮球场新做8厚硅PU,面积约3600平方米;足球场新做30厚免填充人造草,面积约3500平方米;排水沟清淤,增加活动沟盖板。
四、项目单位(法人):株洲市 (略) 。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为2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预备费 点击查看>> 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请按《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 (略) )、《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 (略) )和《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略) 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 (略) ,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略) 会公开。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
株洲市天元区 (略)
2022年6月2日
抄送: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 (略) 等
株洲市天元区 (略) 2022年6月2日印
(共印5份)
关于新马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株洲市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新马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天教请字〔2022〕7号)和《新马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体育运动条件,完善教育教学基础设施,为学生提供更好体育锻炼环境,根据《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 (略) )、《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天元区2022年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略) 出具的《株洲市天元区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同意实施新马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205-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小学。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运动场整体铲除塑胶面层、硅PU面层及人造草皮,摊铺30厚细籽沥青基层,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跑道新做13厚混合型塑胶,面积约2900平方米;篮球场新做8厚硅PU,面积约3600平方米;足球场新做30厚免填充人造草,面积约3500平方米;排水沟清淤,增加活动沟盖板。
四、项目单位(法人):株洲市 (略) 。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为2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预备费 点击查看>> 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请按《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 (略) )、《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 (略) )和《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略) 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 (略) ,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略) 会公开。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
株洲市天元区 (略)
2022年6月2日
抄送: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 (略) 等
株洲市天元区 (略) 2022年6月2日印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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