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京杭运河淮安四线船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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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京杭运河淮安四线船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 (略) :

你单位报送的《京杭运河淮安四线船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京杭运河淮安四线船闸工程里程约3.042k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船闸工程(新建四线船闸、上下游引航道)、桥梁工程(2座,分别为S328省道桥和闸区工作桥)以及配套工程(航标工程、公用工程、信息化工程、船闸辅助生产设施等)。新建淮安四线船闸等级为Ⅱ级,设计船舶吨级为2000吨。

工程建设符合《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17-2035年)、《淮安港总体规划(2020-2035)》以及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工程实施后,将对沿线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根据《报告书》结论、南京长三角绿 (略) 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绿院评估〔2022〕 (略) )及淮安市淮 (略) 预审意见(淮环书(安)复〔2022〕1号),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实施《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并在工程建设及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原则,采取无害化措施,切实降低对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管控区域的不利影响。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略) 施工场地,减少对京杭大运河(淮安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及渠北闸省考断面水质的影响,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禁止在沿线生态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设置弃土场、施工营地等大临工程。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弃渣量。水域施工采取围堰法施工,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水体的扰动;施工船舶垃圾、废水 (略) (略) 理,严禁向施工水域排放;施工期各种固体废物不得向水域倾倒,应进行统一收集, (略) 门 (略) 理。对地表层30厘米厚的耕植土进行剥离保存,用于施工结束后的绿化工程、临时用地恢复的表层覆土。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优化施工工艺,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项目采用湿法清淤,挖泥区周围需设置防淤帘。含油废水由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岸上接收,交由第三方 (略) 理;机械冲洗水经隔油池、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冲洗;施工人员生活污 (略) 理后用作农肥;淤泥干化场废水经 (略) 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二分干一斗中沟(不与京杭运河直接相连)。淤泥干化场设置监测点,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

运营期船闸闸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 (略) 理后由江苏淮安 (略) 及时清运至淮安 (略) (略) 理,待污水管网到位后接入指定 (略) (略) 理,废水不得直接外排;引航道范围内通航船舶产生的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由淮安船闸现状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岸上接收,均由第三方有资 (略) 理,不得任意排放。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周边封闭围挡;裸土与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及时洒水降尘;混凝土搅拌设备采取封闭作业,废气收集管道下游设置布袋除尘器,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淤泥干化场设置围堰或围挡,投洒石灰抑制恶臭。

运营期加强引航道沿线和配套设施的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减缓船舶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配套设施的船闸需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闸区厨房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项目禁止夜间施工;减少船舶鸣笛次数、限制船速、设置低速行驶的标志,尽量减少船舶交通噪声对引航道沿线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生活 (略) (略) 理;拆迁建筑垃圾运送 (略) 核准的工程渣土 (略) 理;船舶 (略) 门船舶垃 (略) 上岸收集, (略) 门清运,不得向水域排放。

(六)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施工期加强 (略) 门联动,制定施工期船舶泄漏等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省考断面及水源地水质保障应对措施预案,落实项目与周边区域环境应急资源联防联控要求。加强运营期管理,做好与区域现有事故风险防范体系衔接与联动,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落实防范措施。

(七)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八)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与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 (略) 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项目由市生态环 (略) 、淮安市淮 (略) 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分送市生态环 (略) 、淮安市淮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 (略) 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六、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107-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抄送:市生态环 (略) 、淮安市淮 (略)


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 (略) :

你单位报送的《京杭运河淮安四线船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京杭运河淮安四线船闸工程里程约3.042k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船闸工程(新建四线船闸、上下游引航道)、桥梁工程(2座,分别为S328省道桥和闸区工作桥)以及配套工程(航标工程、公用工程、信息化工程、船闸辅助生产设施等)。新建淮安四线船闸等级为Ⅱ级,设计船舶吨级为2000吨。

工程建设符合《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17-2035年)、《淮安港总体规划(2020-2035)》以及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工程实施后,将对沿线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根据《报告书》结论、南京长三角绿 (略) 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绿院评估〔2022〕 (略) )及淮安市淮 (略) 预审意见(淮环书(安)复〔2022〕1号),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实施《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并在工程建设及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原则,采取无害化措施,切实降低对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管控区域的不利影响。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略) 施工场地,减少对京杭大运河(淮安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及渠北闸省考断面水质的影响,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禁止在沿线生态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设置弃土场、施工营地等大临工程。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弃渣量。水域施工采取围堰法施工,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水体的扰动;施工船舶垃圾、废水 (略) (略) 理,严禁向施工水域排放;施工期各种固体废物不得向水域倾倒,应进行统一收集, (略) 门 (略) 理。对地表层30厘米厚的耕植土进行剥离保存,用于施工结束后的绿化工程、临时用地恢复的表层覆土。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优化施工工艺,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项目采用湿法清淤,挖泥区周围需设置防淤帘。含油废水由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岸上接收,交由第三方 (略) 理;机械冲洗水经隔油池、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冲洗;施工人员生活污 (略) 理后用作农肥;淤泥干化场废水经 (略) 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二分干一斗中沟(不与京杭运河直接相连)。淤泥干化场设置监测点,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

运营期船闸闸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 (略) 理后由江苏淮安 (略) 及时清运至淮安 (略) (略) 理,待污水管网到位后接入指定 (略) (略) 理,废水不得直接外排;引航道范围内通航船舶产生的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由淮安船闸现状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岸上接收,均由第三方有资 (略) 理,不得任意排放。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周边封闭围挡;裸土与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及时洒水降尘;混凝土搅拌设备采取封闭作业,废气收集管道下游设置布袋除尘器,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淤泥干化场设置围堰或围挡,投洒石灰抑制恶臭。

运营期加强引航道沿线和配套设施的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减缓船舶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配套设施的船闸需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闸区厨房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项目禁止夜间施工;减少船舶鸣笛次数、限制船速、设置低速行驶的标志,尽量减少船舶交通噪声对引航道沿线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生活 (略) (略) 理;拆迁建筑垃圾运送 (略) 核准的工程渣土 (略) 理;船舶 (略) 门船舶垃 (略) 上岸收集, (略) 门清运,不得向水域排放。

(六)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施工期加强 (略) 门联动,制定施工期船舶泄漏等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省考断面及水源地水质保障应对措施预案,落实项目与周边区域环境应急资源联防联控要求。加强运营期管理,做好与区域现有事故风险防范体系衔接与联动,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落实防范措施。

(七)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八)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与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 (略) 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项目由市生态环 (略) 、淮安市淮 (略) 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分送市生态环 (略) 、淮安市淮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 (略) 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六、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107-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抄送:市生态环 (略) 、淮安市淮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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