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徽县大河店镇柏垭子无主铅锌选矿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公示
关于《徽县大河店镇柏垭子无主铅锌选矿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公示
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略) (略) 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徽县大河店镇柏垭子无主铅锌选矿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地块概况
徽县大河店镇柏垭子无主铅锌选矿地块位于陇南市徽县大河店镇小河村,距离徽县县城约15km, (略) 坐标为东经 点击查看>> 95°,北纬 点击查看>> 71°。本次地块调查范围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该地块历史被用于铅锌选矿浮选尾矿砂的堆放,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责任主体不明确,故由陇南 (略) (略) 负责,委托甘肃 (略)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风险评估结论
(1)根据详细调查结果,本地块用地类型为灌木林地,目前暂无规划,但因地块长期堆存有浮选尾矿砂作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故本次调查按建设用地管控标准对地块进行污染状况评价。土壤中超过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标准的污染物为砷(As)和铅(Pb)共2种重金属,砷最大浓度为1023mg/kg,最大超标倍数 点击查看>> 倍;一组样品中铅超标,铅最大浓度为849mg/kg,最大超标倍数1.06倍。重金属污染物砷和铅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列为关注污染物。因此,以土壤为介质的污染物需要进一步的定量风险评估确定是否对人体健康产生致癌和非致癌的风险。
(2)根据地块未来整体规划和现有生活生产设施,结合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地块中主要是重金属污染,不存在有机污染物,故可知本地块中暴露途径主要有经口摄入、皮肤接触、吸入颗粒物三种暴露途径。
(3)根据地块各层的暴露点浓度值对地块各层非敏感用地的致癌与非致癌危害商开展风险评估,本次采用导则进行风险评估的2种土壤中污染物中,第九层中超过了人体可接受风险水平的污染物是砷和铅,其余土层中超过了人体可接受风险水平的污染物是砷,其中风险最大的为砷。
(4)成人血铅模型(ALM)计算结果表明,土壤铅含量≤567mg/kg时,可满足经暴露导致的孕妇胎儿体内血铅水平>10μg/dL(0.1mg/L)的概率<5%的要求。地块内铅的最高浓度849mg/kg,因此本地块铅污染最大暴露浓度对于成人受体将产生不可接受的健康风险。
(5)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地下水水质良好,各类重金属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中Ⅲ类地下水标准,所检测的污染因子中,只有关注污染物铅有超标,铅最高含量为0.045mg/L,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值0.01mg/L,但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值0.1mg/L。 (略) 在地周边小河村老鸦滩、麻郭台村村民饮用水为安全饮用水工程提供的自来水,地块周边地下水未用做人畜饮用水,地下水无暴露途径,故本次地下水不做风险评估。
(6)若后续地块利用规划发生调整,需根据调整后的用途调整风险表征结果和风险评估结果。
三、地块土壤修复目标值及修复量
本地块修复目标值主要以计算的风险控制值为依据,结合现有国家和地方筛选值来确定,筛选值中缺失的污染指标,以风险控制值作为修复目标值。基于总量减少等修复技术确定的修复目标值分别为重金属砷为60mg/kg,重金属铅为800mg/kg。
地块中砷污染土壤修复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砷污染修复土壤总方量约 点击查看>> m3;铅污染土壤修复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铅污染土壤修复总方量约 点击查看>> m3;地块土壤总修复方量为 点击查看>> .07m3。
四、修复管控技术与方案建议
(1)对于本地堆存的浮选尾矿砂,尾砂量 点击查看>> m3,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但浮选尾矿砂中砷、铅等重金属含量较高,一方面,尾矿砂长期堆存在地块内,底部未做防渗,其中的重金属污染物会随雨水淋溶、转移到下层土壤、地下水、甚至周边地表水洛河中,从而对周边环境及人群等敏感目标健康构成威胁;另一方面,地块与洛河仅隔一道拦渣墙,尾矿砂堆已经向洛河扩散流失,不尽快采取防治措施,其中重金属会在河道底泥中累积或会继续向洛河下游扩散,因此,建议尽快对 (略) 理处置。
(2)地块内砷、铅重金属污染的土壤方量约 点击查看>> .07m3,地块内污染土壤作为新的污染源,建议采取原位阻隔填埋管控措施,切断地块土壤中污染物重金属砷(As)和铅(Pb)暴露途径,防止污染随地表径流及地下水进一步扩散,造成周边土壤进一步污染,并结合围挡、警示标牌等人群防护措施。
五、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委托单位:陇南 (略) (略)
编制单位:甘肃 (略)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略) (略) 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徽县大河店镇柏垭子无主铅锌选矿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地块概况
徽县大河店镇柏垭子无主铅锌选矿地块位于陇南市徽县大河店镇小河村,距离徽县县城约15km, (略) 坐标为东经 点击查看>> 95°,北纬 点击查看>> 71°。本次地块调查范围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该地块历史被用于铅锌选矿浮选尾矿砂的堆放,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责任主体不明确,故由陇南 (略) (略) 负责,委托甘肃 (略)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风险评估结论
(1)根据详细调查结果,本地块用地类型为灌木林地,目前暂无规划,但因地块长期堆存有浮选尾矿砂作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故本次调查按建设用地管控标准对地块进行污染状况评价。土壤中超过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标准的污染物为砷(As)和铅(Pb)共2种重金属,砷最大浓度为1023mg/kg,最大超标倍数 点击查看>> 倍;一组样品中铅超标,铅最大浓度为849mg/kg,最大超标倍数1.06倍。重金属污染物砷和铅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列为关注污染物。因此,以土壤为介质的污染物需要进一步的定量风险评估确定是否对人体健康产生致癌和非致癌的风险。
(2)根据地块未来整体规划和现有生活生产设施,结合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地块中主要是重金属污染,不存在有机污染物,故可知本地块中暴露途径主要有经口摄入、皮肤接触、吸入颗粒物三种暴露途径。
(3)根据地块各层的暴露点浓度值对地块各层非敏感用地的致癌与非致癌危害商开展风险评估,本次采用导则进行风险评估的2种土壤中污染物中,第九层中超过了人体可接受风险水平的污染物是砷和铅,其余土层中超过了人体可接受风险水平的污染物是砷,其中风险最大的为砷。
(4)成人血铅模型(ALM)计算结果表明,土壤铅含量≤567mg/kg时,可满足经暴露导致的孕妇胎儿体内血铅水平>10μg/dL(0.1mg/L)的概率<5%的要求。地块内铅的最高浓度849mg/kg,因此本地块铅污染最大暴露浓度对于成人受体将产生不可接受的健康风险。
(5)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地下水水质良好,各类重金属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中Ⅲ类地下水标准,所检测的污染因子中,只有关注污染物铅有超标,铅最高含量为0.045mg/L,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值0.01mg/L,但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值0.1mg/L。 (略) 在地周边小河村老鸦滩、麻郭台村村民饮用水为安全饮用水工程提供的自来水,地块周边地下水未用做人畜饮用水,地下水无暴露途径,故本次地下水不做风险评估。
(6)若后续地块利用规划发生调整,需根据调整后的用途调整风险表征结果和风险评估结果。
三、地块土壤修复目标值及修复量
本地块修复目标值主要以计算的风险控制值为依据,结合现有国家和地方筛选值来确定,筛选值中缺失的污染指标,以风险控制值作为修复目标值。基于总量减少等修复技术确定的修复目标值分别为重金属砷为60mg/kg,重金属铅为800mg/kg。
地块中砷污染土壤修复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砷污染修复土壤总方量约 点击查看>> m3;铅污染土壤修复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铅污染土壤修复总方量约 点击查看>> m3;地块土壤总修复方量为 点击查看>> .07m3。
四、修复管控技术与方案建议
(1)对于本地堆存的浮选尾矿砂,尾砂量 点击查看>> m3,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但浮选尾矿砂中砷、铅等重金属含量较高,一方面,尾矿砂长期堆存在地块内,底部未做防渗,其中的重金属污染物会随雨水淋溶、转移到下层土壤、地下水、甚至周边地表水洛河中,从而对周边环境及人群等敏感目标健康构成威胁;另一方面,地块与洛河仅隔一道拦渣墙,尾矿砂堆已经向洛河扩散流失,不尽快采取防治措施,其中重金属会在河道底泥中累积或会继续向洛河下游扩散,因此,建议尽快对 (略) 理处置。
(2)地块内砷、铅重金属污染的土壤方量约 点击查看>> .07m3,地块内污染土壤作为新的污染源,建议采取原位阻隔填埋管控措施,切断地块土壤中污染物重金属砷(As)和铅(Pb)暴露途径,防止污染随地表径流及地下水进一步扩散,造成周边土壤进一步污染,并结合围挡、警示标牌等人群防护措施。
五、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委托单位:陇南 (略) (略)
编制单位:甘肃 (略)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