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悍牛橡胶有限公司年产3000个装载机轮胎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天台县悍牛橡胶有限公司年产3000个装载机轮胎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 3000 个装载机轮胎生产线项目

2、建设单位:天 (略)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天台县洪畴镇洪三工业功能区浙江红石 (略) (略) 房内(1 幢二层)

5、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租用浙江红石 (略) 位于天台县洪畴镇洪三橡塑工 (略) (略) 房,租用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主要采用磨毛、贴胶、硫化等工艺,购置磨毛机、贴胶机、硫化罐等设备,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 3000 个装载机轮胎的生产规模。

6、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 350 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见下表。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乡镇

乡镇

洪畴镇

里麻村

洪畴镇

天和村

吉湖村

大洋村

项家村

明公村

东新联村

市集村

大一村

逸溪村

和美村

大三村

希董村

三合镇

下坊村

三合镇

峇崷村

黄务村

洋头村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废气、硫化废气等。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与硫化废气一并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浓


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标。

经预测分析,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2、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略) 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 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 (略) 理,生活垃 (略) 门进行清运。

5、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火灾和爆炸事故,以及废气事故排放。经预测分析, (略) 区风险管理,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能最大限度减缓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废气、硫化废气等。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与硫化废气一并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 、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做好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 (略) 理措施: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 (略) 理, 生活垃 (略) 门进行清运。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相应 (略) 理后,各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区域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


出的污染防治对策,项目营运后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环境标准,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 2.5 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 (略) 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 2022 年6月9日~2022 年6月22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略) 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 (略) 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 (略) 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 (略)

联系地址:天台县洪畴镇洪三工业功能区联系人:祝总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 (略) 联系地址:杭州市 (略) 195 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1- 点击查看>>

(略) 门:天台 (略) 联系电话:0576- 点击查看>>

公示发布单位:天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2 年 6 月 8 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 3000 个装载机轮胎生产线项目

2、建设单位:天 (略)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天台县洪畴镇洪三工业功能区浙江红石 (略) (略) 房内(1 幢二层)

5、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租用浙江红石 (略) 位于天台县洪畴镇洪三橡塑工 (略) (略) 房,租用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主要采用磨毛、贴胶、硫化等工艺,购置磨毛机、贴胶机、硫化罐等设备,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 3000 个装载机轮胎的生产规模。

6、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 350 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见下表。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乡镇

乡镇

洪畴镇

里麻村

洪畴镇

天和村

吉湖村

大洋村

项家村

明公村

东新联村

市集村

大一村

逸溪村

和美村

大三村

希董村

三合镇

下坊村

三合镇

峇崷村

黄务村

洋头村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废气、硫化废气等。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与硫化废气一并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浓


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标。

经预测分析,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2、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略) 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 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 (略) 理,生活垃 (略) 门进行清运。

5、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火灾和爆炸事故,以及废气事故排放。经预测分析, (略) 区风险管理,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能最大限度减缓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废气、硫化废气等。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与硫化废气一并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 、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做好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 (略) 理措施: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 (略) 理, 生活垃 (略) 门进行清运。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相应 (略) 理后,各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区域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


出的污染防治对策,项目营运后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环境标准,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 2.5 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 (略) 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 2022 年6月9日~2022 年6月22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略) 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 (略) 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 (略) 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 (略)

联系地址:天台县洪畴镇洪三工业功能区联系人:祝总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 (略) 联系地址:杭州市 (略) 195 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1- 点击查看>>

(略) 门:天台 (略) 联系电话:0576- 点击查看>>

公示发布单位:天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2 年 6 月 8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