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项目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项目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项目名称 | 被使用土地单位 | 地类说明 | 面积(公顷) | 用地补偿费用标准(万元/公顷) | 地类调整系数 | 合计(万元) |
2021-01-01 | 梧园管理区 | 果园 | 0.0016 | 0.75 | 0.0684 | |
建制镇 | 1.3406 | 1 | ||||
2021-01-01 | 溪墘管理区 | 建制镇 | 0.1613 | 1 | 9.2001 |
二、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闽政[2012] (略) )文件规定,拟使用土地的青苗补助费按照平均产值1.95万元的1倍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按照平均产值1.95万元的5倍进行补偿。综上,拟使用梧园管理区2021-01-01地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0.0156万元。
三、 补偿安置费用
被使用土地单位 | 用地补偿费(万元) | 支付对象 | 方式 | 支付对象 |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 (万元) | 合计(万元) |
梧园管理区2021-01-01 | 由于以上土地为国有土地,职工领农场工资, (略) 保,用地补偿费归常 (略) 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规定补偿给被使用土地群众 | 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 需安置农业人口由开发区协调解决。 | 0.0156 | ||
溪墘管理区2021-01-01 | 9.2001 | 0 | 9.2001 |
四、安置办法
需安置农业人口由开发区协调解决。
五、注意事项
被使用土地四至范 (略) 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以管理区以书面 (略) ,逾期视为无异议。
六、组织实施
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漳州 (略) 常山华侨经 (略)
2022年6月1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常山开发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项目名称 | 被使用土地单位 | 地类说明 | 面积(公顷) | 用地补偿费用标准(万元/公顷) | 地类调整系数 | 合计(万元) |
2021-01-01 | 梧园管理区 | 果园 | 0.0016 | 0.75 | 0.0684 | |
建制镇 | 1.3406 | 1 | ||||
2021-01-01 | 溪墘管理区 | 建制镇 | 0.1613 | 1 | 9.2001 |
二、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闽政[2012] (略) )文件规定,拟使用土地的青苗补助费按照平均产值1.95万元的1倍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按照平均产值1.95万元的5倍进行补偿。综上,拟使用梧园管理区2021-01-01地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0.0156万元。
三、 补偿安置费用
被使用土地单位 | 用地补偿费(万元) | 支付对象 | 方式 | 支付对象 |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 (万元) | 合计(万元) |
梧园管理区2021-01-01 | 由于以上土地为国有土地,职工领农场工资, (略) 保,用地补偿费归常 (略) 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规定补偿给被使用土地群众 | 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 需安置农业人口由开发区协调解决。 | 0.0156 | ||
溪墘管理区2021-01-01 | 9.2001 | 0 | 9.2001 |
四、安置办法
需安置农业人口由开发区协调解决。
五、注意事项
被使用土地四至范 (略) 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以管理区以书面 (略) ,逾期视为无异议。
六、组织实施
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漳州 (略) 常山华侨经 (略)
2022年6月1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常山开发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常山开发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项目补偿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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