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鸿薏达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淀粉制品项目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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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鸿薏达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淀粉制品项目环境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点击查看>>

传 真:02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 (略)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5000吨淀粉制品项目

天津 (略)

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京津科技谷石各 (略) 6号

天津玺丽 (略)

天津 (略) 是一家主要从事淀粉制品制造和销售的私营企业。现拟投资200万元,租赁天 (略) 位于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京津科技谷石各 (略) (略) 房进行生产和办公,建设年产5000吨淀粉制品项目。该项目以外购的淀粉等为原料,经过和面、成型、冷却等工序,生产土豆粉等淀粉制品,项目建成后,年产淀粉制品5000吨。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车间配备2台0.1t/h蒸汽锅炉为生产提供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尾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略) (略) 理工艺为“调节池+气浮+A2/O+二沉池”,运转时会产生少量恶臭气体,其主要成分有NH3、H2S、臭气浓度。 (略) 理设施为地上一体化设备,设施均为密闭状态,连接管道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略) 收集后 (略) 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排气筒P1排放的颗粒物、SO2、CO、NOx和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P2排放的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排放值为15(无量纲),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职工日常生活污水 (略) (略) 理,工艺为“调节池+气浮+A2/O+沉淀池”, (略) 区总排口,最终进入天津市武清区石 (略) (略) 理。根据分析论证可知,本项目建成后总排口预测水质中污染物均能满足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表2标准限值,LA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本项目单位产品(淀粉)基准排水量为2.36m3/t,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表2标准限值。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和面机、吸料机、 (略) 理设备噪声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的 (略) 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设消声减振装置。经预测, (略) 界噪声昼间预测值均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定期外 (略) 门,不合格品 (略) 门定期清运; (略) 理设施污泥交 (略) (略) 置;废 (略) 区危废暂存间后, (略) 置 (略) 理;生活垃圾分类后 (略) 门定期清运。

/

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1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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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 (略)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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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5000吨淀粉制品项目

天津 (略)

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京津科技谷石各 (略) 6号

天津玺丽 (略)

天津 (略) 是一家主要从事淀粉制品制造和销售的私营企业。现拟投资200万元,租赁天 (略) 位于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京津科技谷石各 (略) (略) 房进行生产和办公,建设年产5000吨淀粉制品项目。该项目以外购的淀粉等为原料,经过和面、成型、冷却等工序,生产土豆粉等淀粉制品,项目建成后,年产淀粉制品5000吨。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车间配备2台0.1t/h蒸汽锅炉为生产提供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尾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略) (略) 理工艺为“调节池+气浮+A2/O+二沉池”,运转时会产生少量恶臭气体,其主要成分有NH3、H2S、臭气浓度。 (略) 理设施为地上一体化设备,设施均为密闭状态,连接管道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略) 收集后 (略) 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排气筒P1排放的颗粒物、SO2、CO、NOx和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P2排放的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排放值为15(无量纲),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职工日常生活污水 (略) (略) 理,工艺为“调节池+气浮+A2/O+沉淀池”, (略) 区总排口,最终进入天津市武清区石 (略) (略) 理。根据分析论证可知,本项目建成后总排口预测水质中污染物均能满足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表2标准限值,LA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本项目单位产品(淀粉)基准排水量为2.36m3/t,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表2标准限值。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和面机、吸料机、 (略) 理设备噪声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的 (略) 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设消声减振装置。经预测, (略) 界噪声昼间预测值均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定期外 (略) 门,不合格品 (略) 门定期清运; (略) 理设施污泥交 (略) (略) 置;废 (略) 区危废暂存间后, (略) 置 (略) 理;生活垃圾分类后 (略) 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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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1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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