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金川区10#区(金建里)棚户区改造项目锅炉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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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金川区10#区(金建里)棚户区改造项目锅炉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金昌市八 (略) (3#锅炉房)位于金昌市金川区(10#区), (略) 北侧,厂区总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资料显示,该地块原由金昌市八 (略) 使用,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1998年 (略) 资料由金昌市八 (略) 移交到 (略) ,2012年 (略) 出具该地块土地证。2022年 (略) 将该地块无偿移交 (略) 。锅炉房于1979~1980年建设,主要为10#住宅区供热,燃烧介质为煤炭。因2008年该区域供热大网覆盖,故该锅炉房停运,之后一直闲置。目前,根据《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昌市金川区10#区(金建里)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2021]276)文,该地块将拆迁改造为住宅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 (略)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甘环土壤发[2021]15)文,“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 (略) 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用途变更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准,“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确定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 (略) )为准”。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 (略) )文,锅炉房地块分类为公共设施用地1305(供热用地),现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 点击查看>>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需调查土壤污染状况。2022年4月22日,甘肃 (略) 接 (略) 有限公司委托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金昌市金川区10#区(金建里)棚户区改造项目锅炉房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组成员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现场取样检测等手段开展了此次工作。并最终编制了《金昌市金川区10#区(金建里)棚户区改造项目锅炉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通过第二阶段的场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即对该场地进行布点采样及分析检测工作)表明:调查范围内土壤污染物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标准限值要求;按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点击查看>> -2014)的调查工作程序,“场地内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因此,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略)

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甘肃 (略)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022年06月08日

,金昌市,金川区,金昌

金昌市八 (略) (3#锅炉房)位于金昌市金川区(10#区), (略) 北侧,厂区总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资料显示,该地块原由金昌市八 (略) 使用,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1998年 (略) 资料由金昌市八 (略) 移交到 (略) ,2012年 (略) 出具该地块土地证。2022年 (略) 将该地块无偿移交 (略) 。锅炉房于1979~1980年建设,主要为10#住宅区供热,燃烧介质为煤炭。因2008年该区域供热大网覆盖,故该锅炉房停运,之后一直闲置。目前,根据《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昌市金川区10#区(金建里)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2021]276)文,该地块将拆迁改造为住宅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 (略)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甘环土壤发[2021]15)文,“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 (略) 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用途变更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准,“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确定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 (略) )为准”。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 (略) )文,锅炉房地块分类为公共设施用地1305(供热用地),现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 点击查看>>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需调查土壤污染状况。2022年4月22日,甘肃 (略) 接 (略) 有限公司委托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金昌市金川区10#区(金建里)棚户区改造项目锅炉房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组成员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现场取样检测等手段开展了此次工作。并最终编制了《金昌市金川区10#区(金建里)棚户区改造项目锅炉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通过第二阶段的场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即对该场地进行布点采样及分析检测工作)表明:调查范围内土壤污染物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标准限值要求;按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点击查看>> -2014)的调查工作程序,“场地内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因此,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略)

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甘肃 (略)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022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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