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马站镇E-02等8个地块控规修改必要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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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马站镇E-02等8个地块控规修改必要性的公告

关 (略) 镇E-02等8个地块控规修改必要性的公告

《 (略) 镇E-02等8个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由苍南 (略) 研究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 (略) 镇E-02等8个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 (略) 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 (略) ,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苍南县 (略) (略) 苍南县自然 (略)

联系电话:0577- 点击查看>>

公示内容如下:

一、修改背景

2019年苍南县行政区划再次调整,使得苍南县域空间拓展及区域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略) 镇, (略) 中心城镇地位进一步凸显。随着甬台温 (略) 段的通车、228国道的建设以及苍泰高速的规划,马站镇与对外的联系逐步加强,为适应不 (略) 环境,同时也为抓住更多的机遇,马站镇也在不断完善自身综合服务配套,努力成为苍南县南翼综 (略) 。

本次规划修改 (略) 镇入口门户形象工程及苍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内容,修改后能进 (略) 镇城市面貌及居民生活品质,从而增强城镇的吸引力。

二、项目概况

(一)地块位置

本次控规修改地块位 (略) 镇,为《 (略) 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C-04、C-05、C-06、C-18、E-02、E-04、E-05、E-06地块,共8个,其中C-04、C-05、C-06为左右相邻地块, (略) 及232省道, (略) , (略) ,北靠宫庙及公园绿地;C-18为独立地块,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E-02、E-04、E-05、E-06为四个相邻地块,东北面为232省道, (略) , (略) 。。

(二)地块用地现状

1.C-04、C-05、C-06地块

C-04、C-05、C-06为三个相邻地块,C-04地块为水田用地,地 (略) 民房,主要为两层砖结构旧宅,少量为单层简易房。

C-05和C-06地块为一临时用地,内有4栋正在使用中的临时用房。

2.C-18地块

C-18地块同为水田用地, (略) 于未开发建设状态。 (略) 一侧用地为已批为人民 (略) 办公用地。C-18地块剩余未批用地为本次控规调整用地。

3.E-02、E-04、E-05、E-06地块

E-02、E-04、E-05、E-06为四个相邻地块,用地也为水田,现状为空地,处于未开发建设状态。

(略) 处地理位置较好,处在甬台温高速 (略) 的唯一通道及232省道(作为连接灵溪、矾山、马站及沿浦等重 (略) ) (略) , (略) 门户 (略) 在,具有较高的开发建设条件。

(三)周边建设现状

1.C-04、C-05、C-06地块

C-04、C-05、C-06地块周边 (略) 均是未建设状态,为空地,目前 (略) 为现状唯一 (略) ,道路较窄,勉强可通行双向车辆,其他市政设施有待完善。

2.C-18地块

C-18地块周边已建 (略) (略) (略) , (略) 按规划 (略) 段,道路通行能力较好,双向四车道。地块 (略) 为 (略) ,同样为双向四车道,通行能力较好。

C-18东面相邻地块为C-19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现状为空地, (略) 为已建的海悦府(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块南面为已建的安置住宅用地,西面为相邻地块C-17,规划为公园绿地,现状为空地,地块北 (略) ,现未施工建设。

3.E-02、E-04、E-05、E-06地块

E-02、E-04、E-05、E-06地 (略) 有232省道、 (略) (略) ,均已建设完成, (略) (略) 镇较为重要的对外交通干道及城市干道,现通行能力较好。

地块南面为已建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西面为海悦府,为商住用地,周边生活配套设施齐全,生活便利。

三、原控规功能概况

《 (略) 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于2018年由苍南县城乡规 (略) 编制完成,获批复实施。镇区范 (略) 、 (略) ,南至原蒲门3 (略) 、霞峰村, (略) 镇高级中学、园山仔,北至苍南育才中学、甬 (略)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公顷。

1.功能定位

新区开发兼顾旧城改造,将镇区建设成生态、生活、旅游接待相融合的综合性旅游城镇。

2.发展规模

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内总用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公顷。

人口规模:该 (略) 镇区可容纳的人口规模约为4.4万人。

3.功能结构

规划形成“两横、三纵、五片区”的 (略) 结构。

“两横”: (略) (略) 发展轴及以蒲丰河形成的滨水景观绿化带;

“三纵”: (略) 、 (略) (略) 形成的纵向发展轴线, (略) 南北方向;

“五片区”:以蒲丰 (略) 形成的五片区,分别为西北居住片区、西南居住片区、政 (略) 区、工业物流仓储服务区和旅游综合配套服务区等。

四、规划修改必要性

(一)建设苍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的需要

拟修改后的C-04地块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 (略) (略) 用地。 (略) 是苍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 (略) 延伸段工程的内容, (略) 理由珊溪水库输送出的原水。

(略) (略) 镇区外围, (略) 理十八孔水库、铁场水库及云遮水库水资源,供 (略) 镇、沿浦镇、霞关镇、岱岭乡、渔寮乡和蒲城乡等地。 (略) 仅能 (略) 的配水需求(现供水规模1.7万吨/日),难以 (略) 新建后的需求。此外,给水管网由于建设的时序不同,且缺乏统一的规划,形成了“大管接小管”的现象,使得霞关方向的供水水量不足,水压偏低。

(略) 水厂周边可拓展用地有限且用地条件也较为困难,现用地规模 (略) 片区长远的用水需求。 (略) 制水成本、管道敷设成本、水厂供水规模及引水工程时间紧任务重等原因,决定 (略) 水厂。C- (略) 在镇区北面边缘,靠近甬台温高速复线,地块北面为宫庙,用地开发条件一般,适宜作为市政设施用地。该地块毗邻232省道,可直接连接232省道上珊溪水库引水管线,同时该地块供水规模可达到4万吨/日,扬程30米, (略) 片区远期用水需求。

此外,对于地块内原规划 (略) 因镇区外已建设一座, (略) 服务半径与运距均能满足《生 (略) 技术规范》(2016年)中的规定要求,远期若要扩大用地规模,周边也有可拓展空间, (略) (略) (略) 临时用房,未规划建设。

总体而言,拟修改地块C- (略) 水厂新用地,是苍南县城乡一体化工程中 (略) 延伸段工程中重要建设项目之一,是为老百姓谋福利项目,建成后能进一步解 (略) 用水量供需矛盾,同时改善居民用水水质,提高供水安全性等问题。

(二)促进城 (略) 的需要

2019年苍南县行政区划的再次调整,使得苍南县域空间拓展及区域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略) 镇, (略) 中心城镇地位进一步凸显。马站镇也借此机遇,从自身拥有的特色产业及蓬勃发展的旅游业等方面借力,逐步完善综合服务设施、发展旅游相关配套,势如破竹,进行蝶变。

当前随着甬台温 (略) 段 (略) (略) 的逐步外移,232省道已不仅仅是连接灵溪、矾山、马站、沿浦 (略) (略) , (略) 镇今后的商贸服务大道,将来的交通量及人流量势会激增,若保留原E-05、E-06地块的用地功能(用地性质分别为体育用地、文化用地)只会加剧车流、人流的数量,不利于交通组织及人流疏散。经综合考量,将原E-05、E-06地块用地功能进行调整,纳入E-02地块内,进行整体。

考虑到新E- (略) 23 (略) (略) 口交叉口位置, (略) 镇的重要门户区域,不管从区域位置、用地价值、以及逐渐形成的商圈氛围,该地块的打造直 (略) 镇的全新形象界面,本次规划修改将E-04地块也纳入E-02地块内, (略) 统筹规划,做好门户形象设计。

此外,因原E-05、E-06地块用地功能属于强制性内容,本次规划修改将其调整至C-18地块内,现C-18 (略) 分行政办公用地,剩余用地作为文化兼容体育用地。

五、规划修改的可行性

(一) (略) 分析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涉及的用地性质有城镇住宅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文化用地、体育用地、环卫用地、防护绿地及供水用地等,其中文化用地、体育用地、防护绿地及环卫用地为强制性内容(供水用地为修改后新增用地),本次规划修改将文化用地、体育用地调整至机关团体用地(C-18地块)内的方式进行保留;对于防护绿地,其存在是基于环卫用地与相邻用地间需设防护措施而进行的规划,现该地块拟修改为供水用地, (略) 及公园绿地相邻,无需防护绿地,减少的防护绿地在拟修改后C-05地块内平衡;对于环卫用地( (略) ),因现 (略) 距离镇区均是在3公里范围内(采用小型机动车运送垃圾的,收集服务半径宜为3.0km以内),故现 (略) 基本能全面覆盖镇区,因此本次规划修改基本能保障强制性内容不受影响。

在公共设施用地方面,马站镇区的公共设施用地本身较大,约 点击查看>> 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的8.74%(一般控制在5-8%之间),此次E-05、E-06地块用地规模(总用地面积为1.67公顷)的减少,仍能使镇区公共设施用地的整体占比保持在8.1%,故在公共设施方面 (略) 镇镇区的 (略) 。

(略) 述,本次规划修改地 (略) 方面基本是可行的。

(二)用地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拟修改后C-04 (略) 水厂用地,用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用地将实行分期建设,近期供水规模达到2万吨/日,远期供水规模达到4万吨/日。 (略) 的用地规模 (略) 的净化工艺确定,在《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0-2009)及《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点击查看>> -2016) (略) 的用地规模要求不同。在建设标准中,4万m3/d的给水规模, (略) 理工艺(预处理+ (略) 理+ (略) 理工艺)所需用地面积在1.6-1.92公顷之间,而在国家规范中,4万m3/d的给水规模, (略) 理工艺(预处理+ (略) 理+ (略) 理工艺)所需用地面积在2.4-2.8公顷之间,相对来说国家规范中的用地要求高于建设标准中的用地要求。 (略) 的用地标准,若在用地允许的条件下,可选择国家标准,若用地比较紧缺、用地指标有限的,可以从提高土地利用率出发,选择建设标准。

拟修改地块C-04是目前较 (略) 用地,虽用地规模距离国家规范要求的稍小些,但还是在建设标准要求的范围内,故在相关规范方面还是可行的。

2.将文化体育用地统一拟规划修改在C-18-2地块内,用地相互兼容,各控制指标按原控规保持不变。由于拟修改地块C-18-2用地规模(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较原E-05、E-06地块(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少4964平方米,周边无拓展用地,只有两者相互兼容、共同建设才能解决用地紧缺问题。在原控规中文化用地主要是用于建 (略) ,体育用地主要是为了创建全民健身的活动场地。根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2018年)中内容,对 (略) 的设置,其规划建设控制要求应符合规范中表3.4.7规定。

对于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的建设,根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2018年)中关于基层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要求,应符合规范中表5.3.2的规定。

马站镇2020年常住人口3.52万人,控规中规划远期镇区总人口为4.4万人,参照以上表3.4.7及5.3.2的规定, (略) 及全 (略) 服务人口在5-10万人区间范围,完全能满足全镇人员活动的人数要求。

对于其要求的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建 (略) 所需建筑面积在4000-6000平方米之间,用地面积在8000- 点击查看>> 平方米之间;全 (略) 所需建筑面积在2000- 点击查看>> 平方米之间,用地面积在2000- 点击查看>> 平方米之间;拟修改地块C-18-2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容积率2.3,建筑总量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当两者联合建设时,该地块用地指标完全能承载其相应的用地规模及建筑总量。

故在拟修改地块C-18-2内规划文化兼容体育用地完全可行,一方面能起到节约集约用地,另一方面也符合按原控规联合开发建设的规划意图。

3.由于原规划 (略) 位于镇区内,相邻周边用地为住宅用地,虽设有防护绿带,但环境卫生还是受影响,尤 (略) 即将 (略) 也较近,出于城镇环境卫生及门户形象考虑,该规划一直未进行实施。现使用中 (略) 距离镇区直线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距离镇区最远端霞峰村实际直线距离约2.2公里),根据《生 (略) 技术规范》(2016年)中第2.2. (略) 服务半径与运距规定要求,对于采用小型机动车运送垃圾时,收集服务半径宜为3.0km以内,城镇范围内最大不应超过5km。在原控规中对垃圾中转的收集建议采取小型机动车进行转运,故 (略) 是符合规范要求的3公里转运距离。

现 (略) 所处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运输条件较好,同时距离镇区有一定距离,对居民的生活环境影响较小,周边有可拓展空间,是目前较为适宜的环卫用地。

(三)公用配套设施可承载

本次规划修改地 (略) 有232省道、 (略) 、 (略) 、 (略) 、 (略) (略) , (略) 、 (略) 未建设外, (略) 均能通行车辆。 (略) (略) 是 (略) ,均已布置了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配套设施,为本次规划修改地块C-18-1、C-18-2及E-02地块的建设提供了基础设施保障。此外,C-04 (略) (略) ( (略) ),但周边为凤尾山村民住宅,基本能保障地块的供水、供电、通信等需求。

在原控规中对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公用设施用地的用水量、用电量预测均是采用单位用地面积指标法进行测算。本次规划修改后,居住用地较修改前用地面积变化不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较修改前减少约 点击查看>> .2平方米用地,公用设施用地较修改前增加约 点击查看>> .5平方米用地,由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用水量标准、用电量标准均是大于公用设施用地的,故规划修改后不会增加公用配套设施的负担,均是在可承载范围内。

六、结论

综上述论证可知,本次规划修改无论在区域位置、 (略) 及城 (略) 等方面均是可行的,修改后有 (略) 镇门户形象,形成新的城市界面,建议加快新规划的修改及实施,促使各项用地后续能顺利推进, (略) 城镇建设大发展提供规划上的保障。

因此,对《 (略) 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E-02等8个地块的修改是必要且可行的。

七、附图

1、区位示意图

2、用地现状图

3、修改前用地规划图

(注:如对公示内 (略) ,可咨询县自然 (略) )

01区位示意图.jpg

02用地现状图.jpg

03修改前用地规划图.jpg


04拟修改用地规划图.jpg


关 (略) 镇E-02等8个地块控规修改必要性的公告

《 (略) 镇E-02等8个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由苍南 (略) 研究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 (略) 镇E-02等8个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 (略) 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 (略) ,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苍南县 (略) (略) 苍南县自然 (略)

联系电话:0577- 点击查看>>

公示内容如下:

一、修改背景

2019年苍南县行政区划再次调整,使得苍南县域空间拓展及区域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略) 镇, (略) 中心城镇地位进一步凸显。随着甬台温 (略) 段的通车、228国道的建设以及苍泰高速的规划,马站镇与对外的联系逐步加强,为适应不 (略) 环境,同时也为抓住更多的机遇,马站镇也在不断完善自身综合服务配套,努力成为苍南县南翼综 (略) 。

本次规划修改 (略) 镇入口门户形象工程及苍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内容,修改后能进 (略) 镇城市面貌及居民生活品质,从而增强城镇的吸引力。

二、项目概况

(一)地块位置

本次控规修改地块位 (略) 镇,为《 (略) 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C-04、C-05、C-06、C-18、E-02、E-04、E-05、E-06地块,共8个,其中C-04、C-05、C-06为左右相邻地块, (略) 及232省道, (略) , (略) ,北靠宫庙及公园绿地;C-18为独立地块,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E-02、E-04、E-05、E-06为四个相邻地块,东北面为232省道, (略) , (略) 。。

(二)地块用地现状

1.C-04、C-05、C-06地块

C-04、C-05、C-06为三个相邻地块,C-04地块为水田用地,地 (略) 民房,主要为两层砖结构旧宅,少量为单层简易房。

C-05和C-06地块为一临时用地,内有4栋正在使用中的临时用房。

2.C-18地块

C-18地块同为水田用地, (略) 于未开发建设状态。 (略) 一侧用地为已批为人民 (略) 办公用地。C-18地块剩余未批用地为本次控规调整用地。

3.E-02、E-04、E-05、E-06地块

E-02、E-04、E-05、E-06为四个相邻地块,用地也为水田,现状为空地,处于未开发建设状态。

(略) 处地理位置较好,处在甬台温高速 (略) 的唯一通道及232省道(作为连接灵溪、矾山、马站及沿浦等重 (略) ) (略) , (略) 门户 (略) 在,具有较高的开发建设条件。

(三)周边建设现状

1.C-04、C-05、C-06地块

C-04、C-05、C-06地块周边 (略) 均是未建设状态,为空地,目前 (略) 为现状唯一 (略) ,道路较窄,勉强可通行双向车辆,其他市政设施有待完善。

2.C-18地块

C-18地块周边已建 (略) (略) (略) , (略) 按规划 (略) 段,道路通行能力较好,双向四车道。地块 (略) 为 (略) ,同样为双向四车道,通行能力较好。

C-18东面相邻地块为C-19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现状为空地, (略) 为已建的海悦府(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块南面为已建的安置住宅用地,西面为相邻地块C-17,规划为公园绿地,现状为空地,地块北 (略) ,现未施工建设。

3.E-02、E-04、E-05、E-06地块

E-02、E-04、E-05、E-06地 (略) 有232省道、 (略) (略) ,均已建设完成, (略) (略) 镇较为重要的对外交通干道及城市干道,现通行能力较好。

地块南面为已建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西面为海悦府,为商住用地,周边生活配套设施齐全,生活便利。

三、原控规功能概况

《 (略) 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于2018年由苍南县城乡规 (略) 编制完成,获批复实施。镇区范 (略) 、 (略) ,南至原蒲门3 (略) 、霞峰村, (略) 镇高级中学、园山仔,北至苍南育才中学、甬 (略)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公顷。

1.功能定位

新区开发兼顾旧城改造,将镇区建设成生态、生活、旅游接待相融合的综合性旅游城镇。

2.发展规模

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内总用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公顷。

人口规模:该 (略) 镇区可容纳的人口规模约为4.4万人。

3.功能结构

规划形成“两横、三纵、五片区”的 (略) 结构。

“两横”: (略) (略) 发展轴及以蒲丰河形成的滨水景观绿化带;

“三纵”: (略) 、 (略) (略) 形成的纵向发展轴线, (略) 南北方向;

“五片区”:以蒲丰 (略) 形成的五片区,分别为西北居住片区、西南居住片区、政 (略) 区、工业物流仓储服务区和旅游综合配套服务区等。

四、规划修改必要性

(一)建设苍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的需要

拟修改后的C-04地块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 (略) (略) 用地。 (略) 是苍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 (略) 延伸段工程的内容, (略) 理由珊溪水库输送出的原水。

(略) (略) 镇区外围, (略) 理十八孔水库、铁场水库及云遮水库水资源,供 (略) 镇、沿浦镇、霞关镇、岱岭乡、渔寮乡和蒲城乡等地。 (略) 仅能 (略) 的配水需求(现供水规模1.7万吨/日),难以 (略) 新建后的需求。此外,给水管网由于建设的时序不同,且缺乏统一的规划,形成了“大管接小管”的现象,使得霞关方向的供水水量不足,水压偏低。

(略) 水厂周边可拓展用地有限且用地条件也较为困难,现用地规模 (略) 片区长远的用水需求。 (略) 制水成本、管道敷设成本、水厂供水规模及引水工程时间紧任务重等原因,决定 (略) 水厂。C- (略) 在镇区北面边缘,靠近甬台温高速复线,地块北面为宫庙,用地开发条件一般,适宜作为市政设施用地。该地块毗邻232省道,可直接连接232省道上珊溪水库引水管线,同时该地块供水规模可达到4万吨/日,扬程30米, (略) 片区远期用水需求。

此外,对于地块内原规划 (略) 因镇区外已建设一座, (略) 服务半径与运距均能满足《生 (略) 技术规范》(2016年)中的规定要求,远期若要扩大用地规模,周边也有可拓展空间, (略) (略) (略) 临时用房,未规划建设。

总体而言,拟修改地块C- (略) 水厂新用地,是苍南县城乡一体化工程中 (略) 延伸段工程中重要建设项目之一,是为老百姓谋福利项目,建成后能进一步解 (略) 用水量供需矛盾,同时改善居民用水水质,提高供水安全性等问题。

(二)促进城 (略) 的需要

2019年苍南县行政区划的再次调整,使得苍南县域空间拓展及区域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略) 镇, (略) 中心城镇地位进一步凸显。马站镇也借此机遇,从自身拥有的特色产业及蓬勃发展的旅游业等方面借力,逐步完善综合服务设施、发展旅游相关配套,势如破竹,进行蝶变。

当前随着甬台温 (略) 段 (略) (略) 的逐步外移,232省道已不仅仅是连接灵溪、矾山、马站、沿浦 (略) (略) , (略) 镇今后的商贸服务大道,将来的交通量及人流量势会激增,若保留原E-05、E-06地块的用地功能(用地性质分别为体育用地、文化用地)只会加剧车流、人流的数量,不利于交通组织及人流疏散。经综合考量,将原E-05、E-06地块用地功能进行调整,纳入E-02地块内,进行整体。

考虑到新E- (略) 23 (略) (略) 口交叉口位置, (略) 镇的重要门户区域,不管从区域位置、用地价值、以及逐渐形成的商圈氛围,该地块的打造直 (略) 镇的全新形象界面,本次规划修改将E-04地块也纳入E-02地块内, (略) 统筹规划,做好门户形象设计。

此外,因原E-05、E-06地块用地功能属于强制性内容,本次规划修改将其调整至C-18地块内,现C-18 (略) 分行政办公用地,剩余用地作为文化兼容体育用地。

五、规划修改的可行性

(一) (略) 分析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涉及的用地性质有城镇住宅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文化用地、体育用地、环卫用地、防护绿地及供水用地等,其中文化用地、体育用地、防护绿地及环卫用地为强制性内容(供水用地为修改后新增用地),本次规划修改将文化用地、体育用地调整至机关团体用地(C-18地块)内的方式进行保留;对于防护绿地,其存在是基于环卫用地与相邻用地间需设防护措施而进行的规划,现该地块拟修改为供水用地, (略) 及公园绿地相邻,无需防护绿地,减少的防护绿地在拟修改后C-05地块内平衡;对于环卫用地( (略) ),因现 (略) 距离镇区均是在3公里范围内(采用小型机动车运送垃圾的,收集服务半径宜为3.0km以内),故现 (略) 基本能全面覆盖镇区,因此本次规划修改基本能保障强制性内容不受影响。

在公共设施用地方面,马站镇区的公共设施用地本身较大,约 点击查看>> 公顷,占城镇规划建设用地的8.74%(一般控制在5-8%之间),此次E-05、E-06地块用地规模(总用地面积为1.67公顷)的减少,仍能使镇区公共设施用地的整体占比保持在8.1%,故在公共设施方面 (略) 镇镇区的 (略) 。

(略) 述,本次规划修改地 (略) 方面基本是可行的。

(二)用地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拟修改后C-04 (略) 水厂用地,用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用地将实行分期建设,近期供水规模达到2万吨/日,远期供水规模达到4万吨/日。 (略) 的用地规模 (略) 的净化工艺确定,在《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0-2009)及《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点击查看>> -2016) (略) 的用地规模要求不同。在建设标准中,4万m3/d的给水规模, (略) 理工艺(预处理+ (略) 理+ (略) 理工艺)所需用地面积在1.6-1.92公顷之间,而在国家规范中,4万m3/d的给水规模, (略) 理工艺(预处理+ (略) 理+ (略) 理工艺)所需用地面积在2.4-2.8公顷之间,相对来说国家规范中的用地要求高于建设标准中的用地要求。 (略) 的用地标准,若在用地允许的条件下,可选择国家标准,若用地比较紧缺、用地指标有限的,可以从提高土地利用率出发,选择建设标准。

拟修改地块C-04是目前较 (略) 用地,虽用地规模距离国家规范要求的稍小些,但还是在建设标准要求的范围内,故在相关规范方面还是可行的。

2.将文化体育用地统一拟规划修改在C-18-2地块内,用地相互兼容,各控制指标按原控规保持不变。由于拟修改地块C-18-2用地规模(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较原E-05、E-06地块(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少4964平方米,周边无拓展用地,只有两者相互兼容、共同建设才能解决用地紧缺问题。在原控规中文化用地主要是用于建 (略) ,体育用地主要是为了创建全民健身的活动场地。根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2018年)中内容,对 (略) 的设置,其规划建设控制要求应符合规范中表3.4.7规定。

对于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的建设,根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2018年)中关于基层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要求,应符合规范中表5.3.2的规定。

马站镇2020年常住人口3.52万人,控规中规划远期镇区总人口为4.4万人,参照以上表3.4.7及5.3.2的规定, (略) 及全 (略) 服务人口在5-10万人区间范围,完全能满足全镇人员活动的人数要求。

对于其要求的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建 (略) 所需建筑面积在4000-6000平方米之间,用地面积在8000- 点击查看>> 平方米之间;全 (略) 所需建筑面积在2000- 点击查看>> 平方米之间,用地面积在2000- 点击查看>> 平方米之间;拟修改地块C-18-2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容积率2.3,建筑总量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当两者联合建设时,该地块用地指标完全能承载其相应的用地规模及建筑总量。

故在拟修改地块C-18-2内规划文化兼容体育用地完全可行,一方面能起到节约集约用地,另一方面也符合按原控规联合开发建设的规划意图。

3.由于原规划 (略) 位于镇区内,相邻周边用地为住宅用地,虽设有防护绿带,但环境卫生还是受影响,尤 (略) 即将 (略) 也较近,出于城镇环境卫生及门户形象考虑,该规划一直未进行实施。现使用中 (略) 距离镇区直线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距离镇区最远端霞峰村实际直线距离约2.2公里),根据《生 (略) 技术规范》(2016年)中第2.2. (略) 服务半径与运距规定要求,对于采用小型机动车运送垃圾时,收集服务半径宜为3.0km以内,城镇范围内最大不应超过5km。在原控规中对垃圾中转的收集建议采取小型机动车进行转运,故 (略) 是符合规范要求的3公里转运距离。

现 (略) 所处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运输条件较好,同时距离镇区有一定距离,对居民的生活环境影响较小,周边有可拓展空间,是目前较为适宜的环卫用地。

(三)公用配套设施可承载

本次规划修改地 (略) 有232省道、 (略) 、 (略) 、 (略) 、 (略) (略) , (略) 、 (略) 未建设外, (略) 均能通行车辆。 (略) (略) 是 (略) ,均已布置了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配套设施,为本次规划修改地块C-18-1、C-18-2及E-02地块的建设提供了基础设施保障。此外,C-04 (略) (略) ( (略) ),但周边为凤尾山村民住宅,基本能保障地块的供水、供电、通信等需求。

在原控规中对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公用设施用地的用水量、用电量预测均是采用单位用地面积指标法进行测算。本次规划修改后,居住用地较修改前用地面积变化不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较修改前减少约 点击查看>> .2平方米用地,公用设施用地较修改前增加约 点击查看>> .5平方米用地,由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用水量标准、用电量标准均是大于公用设施用地的,故规划修改后不会增加公用配套设施的负担,均是在可承载范围内。

六、结论

综上述论证可知,本次规划修改无论在区域位置、 (略) 及城 (略) 等方面均是可行的,修改后有 (略) 镇门户形象,形成新的城市界面,建议加快新规划的修改及实施,促使各项用地后续能顺利推进, (略) 城镇建设大发展提供规划上的保障。

因此,对《 (略) 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E-02等8个地块的修改是必要且可行的。

七、附图

1、区位示意图

2、用地现状图

3、修改前用地规划图

(注:如对公示内 (略) ,可咨询县自然 (略) )

01区位示意图.jpg

02用地现状图.jpg

03修改前用地规划图.jpg


04拟修改用地规划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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