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乡镇新能源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王府站镇供热站拟审批公示
前郭县乡镇新能源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王府站镇供热站拟审批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 点击查看>>
传真:0438-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邮编: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前郭县乡镇新能源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略) | (略) 镇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 (略) | 吉林省 (略) | 本项目位于 (略) 镇,占地类型为供应设施用地。项目锅炉房东侧为农田,南 (略) ,隔路为农田,西侧20m为商业楼,北侧为农田; (略) 位于 (略) 镇内,分别位于乡政府、福江一期、和谐小区、银行、家属楼、商场、福江二期、王爷府、 (略) ;供热 (略) 进行铺设。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集中供热锅炉房 (略) ,同时配套建设8.69km供热管线和30座阀门井。锅炉房内建设2台7MW生物质常压热水锅炉,使用方式为一用一备,其中1台为生物质颗粒锅炉,1台为生物质整捆燃烧炉,新建锅炉主要用途为乡镇集中供热,供热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锅炉房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本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5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99%。 |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系统排污水用于灭灰渣和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防渗池中,定期清抽外运作农家肥不外排;施工期生产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略) 无组织粉尘到达场界的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新建1台10t/h生物质颗粒锅炉和1台10t/h生物质整捆燃烧炉,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组合方式进行除尘,处理后废气经40m高烟囱高空排放,确保其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燃料储存过程中采取苫布覆盖,厂区四周布置防风逸尘网,锅炉灰渣贮存于灰渣池内,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略) 界粉尘浓度满足GB 点击查看>> -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相关标准;保护项目周围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采取安装减震垫,设隔离操作间等措施后, (略) 界噪声能够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六)产生的固废物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送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区内指定 (略) (略) 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外卖于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利用;灰渣暂存于灰渣池,外售回用于当地农田。 (七)消防水池及防渗池及燃料储存区等设施应按报告提出的要求做好防渗,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 点击查看>>
传真:0438-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邮编: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前郭县乡镇新能源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略) | (略) 镇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 (略) | 吉林省 (略) | 本项目位于 (略) 镇,占地类型为供应设施用地。项目锅炉房东侧为农田,南 (略) ,隔路为农田,西侧20m为商业楼,北侧为农田; (略) 位于 (略) 镇内,分别位于乡政府、福江一期、和谐小区、银行、家属楼、商场、福江二期、王爷府、 (略) ;供热 (略) 进行铺设。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集中供热锅炉房 (略) ,同时配套建设8.69km供热管线和30座阀门井。锅炉房内建设2台7MW生物质常压热水锅炉,使用方式为一用一备,其中1台为生物质颗粒锅炉,1台为生物质整捆燃烧炉,新建锅炉主要用途为乡镇集中供热,供热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锅炉房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本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5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99%。 |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系统排污水用于灭灰渣和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防渗池中,定期清抽外运作农家肥不外排;施工期生产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略) 无组织粉尘到达场界的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新建1台10t/h生物质颗粒锅炉和1台10t/h生物质整捆燃烧炉,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组合方式进行除尘,处理后废气经40m高烟囱高空排放,确保其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燃料储存过程中采取苫布覆盖,厂区四周布置防风逸尘网,锅炉灰渣贮存于灰渣池内,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略) 界粉尘浓度满足GB 点击查看>> -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相关标准;保护项目周围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采取安装减震垫,设隔离操作间等措施后, (略) 界噪声能够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六)产生的固废物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送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区内指定 (略) (略) 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外卖于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利用;灰渣暂存于灰渣池,外售回用于当地农田。 (七)消防水池及防渗池及燃料储存区等设施应按报告提出的要求做好防渗,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