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东部区阿善沟及圪膝盖沟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包头市东河区东部区阿善沟及圪膝盖沟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包头 (略) 区阿善沟及圪膝盖沟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包头市东河区阿善沟、阿善沟支沟和圪膝盖沟全段,阿善沟、山和源沟防洪体系保护范围为:北起大青山,南到黄河,西抵东河,东至永富村,面积56km2。本 (略) 分内容:水安全提升工程、水环境提升工程及景观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阿善沟、阿善沟支沟和圪膝盖沟全段
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 点击查看>> .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0万元,占总投资的3.59%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防治措施
⑴本工程为防洪治理和河道整治工程,属于非污染型项目,本工程在运行期主要体现环境正效益。
提高防洪能力,保护两岸植被及下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庙沟的截洪、导洪,对圪膝盖沟的滞洪,解决沙尔沁地区的防洪问题,保护下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为园区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⑵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质量
本项目在河道两侧进行堤防的建设代替原有的土堤,具有防止水士流失和美化环境等多项功能。通过岸坡治理,改善原有河道的污染状况,从而有利于改善水环境质量,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⑶改善河流水质
本项目实施以后,水域水质将有明显改善。护坡工程有利于防止水土流失,岸上雨水径流中夹带的污染物质不易直接排入河道,水质的改善势必有利于下游黄河磴口水源地水质的优化以及水生态环境的改善。 (略) 述,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区域的生态环境负面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对生态的改善是积极的、有益的。
3、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西河槽( (略) 至两河交汇口段)生态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防洪规划报告》,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减缓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相关环保标准要求。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要求,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 (略) 在地区居民为主的原则;
⑵评价单位编制有项目的报告表简本,公众有意可向评价单位索取;
⑶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⑷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⑸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⑴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⑵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6、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市 (略)
委托联系人:张思宇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7、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内蒙古生态环 (略)
联系人:尚工
联系电话/传真:0471- 点击查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包头 (略) 区阿善沟及圪膝盖沟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包头市东河区阿善沟、阿善沟支沟和圪膝盖沟全段,阿善沟、山和源沟防洪体系保护范围为:北起大青山,南到黄河,西抵东河,东至永富村,面积56km2。本 (略) 分内容:水安全提升工程、水环境提升工程及景观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阿善沟、阿善沟支沟和圪膝盖沟全段
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 点击查看>> .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0万元,占总投资的3.59%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防治措施
⑴本工程为防洪治理和河道整治工程,属于非污染型项目,本工程在运行期主要体现环境正效益。
提高防洪能力,保护两岸植被及下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庙沟的截洪、导洪,对圪膝盖沟的滞洪,解决沙尔沁地区的防洪问题,保护下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为园区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⑵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质量
本项目在河道两侧进行堤防的建设代替原有的土堤,具有防止水士流失和美化环境等多项功能。通过岸坡治理,改善原有河道的污染状况,从而有利于改善水环境质量,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⑶改善河流水质
本项目实施以后,水域水质将有明显改善。护坡工程有利于防止水土流失,岸上雨水径流中夹带的污染物质不易直接排入河道,水质的改善势必有利于下游黄河磴口水源地水质的优化以及水生态环境的改善。 (略) 述,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区域的生态环境负面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对生态的改善是积极的、有益的。
3、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西河槽( (略) 至两河交汇口段)生态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防洪规划报告》,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减缓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相关环保标准要求。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要求,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 (略) 在地区居民为主的原则;
⑵评价单位编制有项目的报告表简本,公众有意可向评价单位索取;
⑶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⑷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⑸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⑴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⑵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6、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市 (略)
委托联系人:张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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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内蒙古生态环 (略)
联系人:尚工
联系电话/传真:0471-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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