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发改委关于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工程(日峰镇卫生院)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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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发改委关于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工程(日峰镇卫生院)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乡镇卫生改造工程( (略) )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函》(黎卫健函〔2022〕 (略) )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江西省抚州市黎川 (略) 提升改造工程( (略) )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西省抚州市黎川 (略) 提升改造工程( (略) )。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申报,项目代码:2205-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日峰镇。

四、建设工期;14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江西省抚州市黎川 (略) 提升改造工程( (略) ),总用地面积63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五层门诊楼、 (略) 楼、并 (略) 、绿化、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同时购 (略) 理等其他相关医疗设备,搭建县、乡两级医联体信息化共用平台(主要包括远程医疗平台升级、乡村两级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改造、远程影像平台升级改造)。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劵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 (略) 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略) )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 (略) )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抓紧时间做好可研和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乡镇卫生改造工程( (略) )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函》(黎卫健函〔2022〕 (略) )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江西省抚州市黎川 (略) 提升改造工程( (略) )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西省抚州市黎川 (略) 提升改造工程( (略) )。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申报,项目代码:2205-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日峰镇。

四、建设工期;14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江西省抚州市黎川 (略) 提升改造工程( (略) ),总用地面积63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五层门诊楼、 (略) 楼、并 (略) 、绿化、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同时购 (略) 理等其他相关医疗设备,搭建县、乡两级医联体信息化共用平台(主要包括远程医疗平台升级、乡村两级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改造、远程影像平台升级改造)。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劵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 (略) 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略) )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 (略) )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抓紧时间做好可研和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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