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2-06-0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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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2-06-0910: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 (略) 拟对下列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济宁 (略) 3楼B31 (略) 窗口

邮 编: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看庄工业园内,

(略) 车间东侧

山东优莱 (略)

山东海 (略)

山东优莱 (略) 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看庄工业园内, (略) (略) 车间东侧建设探伤室1座,包括曝光室、操作室、评片室、暗室,拟在曝光室内使用2台X射线探伤机,1台XXG-2505型、1台XXH-2505型,用于探伤作业,一次使用1台射线装置。拟在暗室东侧建设危险暂存间用于废胶片和废显(定)影液暂存。

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用于室内探伤作业( (略) 探伤),核技术利用类型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1. 公司拟配置便携式辐射环境检测仪1台用于自行监测。拟为2名辐射工作人员每人配备1支个人剂量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进行检测,一般1个月1次,最长不超过3个月。

2. 以2.5μSv/h作为曝光室四周剂量率控制目标,以100μSv/h作为曝光室室顶上方剂量率控制目标。如发现超过标准的情况,则应进行调查,查找原因,改善防护条件。

3. 根据现状检测,探伤室拟建区域及周围环境保护目标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3.9~6.4)×10-8Gy/h,处于济宁市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范围内。

4. 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为0.68mSv/a,低于本报告提出的2.0mSv/a的管理剂量约束值。公众成员年有效剂量最大为0.07mSv/a,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中规定的公众成员1mSv/a的剂量限值,也低于本报告提出的0.1mSv/a的年管理剂量约束值。

5.公司成立了辐射防护机构,制定了防护制度,正常情况下可以确保工作人员、公众的安全;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正常情况下可以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6.项目的环境风险因素单一,在已有的风险防范措施和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条件下,通过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其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6.项目的环境风险因素单一,在已有的风险防范措施和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条件下,通过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其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2

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

济宁 (略) 第十一工业园

中科精密钢管(山东)有限公司

济宁 (略)

中科精密钢管(山东)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 (略) 第十一工业园,为保证产品质量, (略) 区内建设1座探伤室,并拟购置1台X射线探伤机,型号为XYD-160,在探伤室内使用,对其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符合“实践正当性”的要求。

探伤室为单层建筑物,1台X射线探伤机用于室内探伤作业( (略) ),使用II类射线装置。

1. 公司拟配置便携式辐射环境检测仪1台用于自行监测。拟为2名辐射工作人员每人配备1支个人剂量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进行检测,一般1个月1次,最长不超过3个月。

2. γ空气吸收剂量率本底检测显示,探伤室拟建位置环境γ空气吸收剂量率现状值为42nGy/h~45nGy/h,在济宁市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范围内[原野1.69~9.75×10-8Gy/h]。

3. 本项目营运后,工作人员和公众成员的年有效剂量分别为0.24μSv/a和3.5μSv/a,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也低于本报告表提出的年有限剂量管理约束值(工作人员2.0mSv/a;公众成员0.1mSv/a),对工作人员和公众成员是安全的。

4. 经预测,本项目拟建探伤室工作人员活动区域辐射水平最大值为0.0008μSv/h,公众活动区域辐射水平最大值为0.047μSv/h,均低于《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4.1.3 “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的标准要求;室顶辐射水平最大为0.029μSv/h,低于100μSv/h,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要求的“对不需要人员到达的探伤室顶,探伤室顶外表 (略) 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通常可取为100μSv/h”。

5. 建设单位拟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探伤室北墙西侧下方设有一个方形通风口,通风口位于地下,尺寸为200mm×200mm,通风口设计为“U”型通风孔, (略) 距西墙1.65m,距室顶5.4m,距地面-1.0m,内置两层3mmPb的铅板防护。通风孔内侧设计装有轴流风机,工作时间开启,排风量约为1500m3/h,探伤室容积为 点击查看>> m3,通风能力可达每小时换气4次。能够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规定的“探伤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排风管道外口避免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标准要求。产生的少量非放射性废气通过通风系统直接排至外环境。

6. 本项目防护门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辐射工作指示灯和门机联锁装置等安全防护设施。探伤室四周墙体为400mm混凝土,室顶为600mm混凝土。大防护门为铅钢复合门,屏蔽能力为6mmPb当量;小防护门屏蔽能力为6mmPb当量。

7. (1)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职业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严格做到持证上岗,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

(3)建立公司辐射从业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并妥善保管和严格管理;按照职业防护的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定期对职业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健康检查;

(4)保证门机联锁的良好运行;

(5)配置2支个人剂量计、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及1台便携式辐射环境检测仪器;

(6)加强工作人员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固定探伤机探伤区域,不超出探伤机探伤区域工作。

(7)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后方可 (略) 辐射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 (略) 拟对下列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济宁 (略) 3楼B31 (略) 窗口

邮 编: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看庄工业园内,

(略) 车间东侧

山东优莱 (略)

山东海 (略)

山东优莱 (略) 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看庄工业园内, (略) (略) 车间东侧建设探伤室1座,包括曝光室、操作室、评片室、暗室,拟在曝光室内使用2台X射线探伤机,1台XXG-2505型、1台XXH-2505型,用于探伤作业,一次使用1台射线装置。拟在暗室东侧建设危险暂存间用于废胶片和废显(定)影液暂存。

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用于室内探伤作业( (略) 探伤),核技术利用类型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1. 公司拟配置便携式辐射环境检测仪1台用于自行监测。拟为2名辐射工作人员每人配备1支个人剂量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进行检测,一般1个月1次,最长不超过3个月。

2. 以2.5μSv/h作为曝光室四周剂量率控制目标,以100μSv/h作为曝光室室顶上方剂量率控制目标。如发现超过标准的情况,则应进行调查,查找原因,改善防护条件。

3. 根据现状检测,探伤室拟建区域及周围环境保护目标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3.9~6.4)×10-8Gy/h,处于济宁市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范围内。

4. 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为0.68mSv/a,低于本报告提出的2.0mSv/a的管理剂量约束值。公众成员年有效剂量最大为0.07mSv/a,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中规定的公众成员1mSv/a的剂量限值,也低于本报告提出的0.1mSv/a的年管理剂量约束值。

5.公司成立了辐射防护机构,制定了防护制度,正常情况下可以确保工作人员、公众的安全;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正常情况下可以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6.项目的环境风险因素单一,在已有的风险防范措施和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条件下,通过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其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6.项目的环境风险因素单一,在已有的风险防范措施和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条件下,通过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其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2

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

济宁 (略) 第十一工业园

中科精密钢管(山东)有限公司

济宁 (略)

中科精密钢管(山东)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 (略) 第十一工业园,为保证产品质量, (略) 区内建设1座探伤室,并拟购置1台X射线探伤机,型号为XYD-160,在探伤室内使用,对其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符合“实践正当性”的要求。

探伤室为单层建筑物,1台X射线探伤机用于室内探伤作业( (略) ),使用II类射线装置。

1. 公司拟配置便携式辐射环境检测仪1台用于自行监测。拟为2名辐射工作人员每人配备1支个人剂量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进行检测,一般1个月1次,最长不超过3个月。

2. γ空气吸收剂量率本底检测显示,探伤室拟建位置环境γ空气吸收剂量率现状值为42nGy/h~45nGy/h,在济宁市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范围内[原野1.69~9.75×10-8Gy/h]。

3. 本项目营运后,工作人员和公众成员的年有效剂量分别为0.24μSv/a和3.5μSv/a,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也低于本报告表提出的年有限剂量管理约束值(工作人员2.0mSv/a;公众成员0.1mSv/a),对工作人员和公众成员是安全的。

4. 经预测,本项目拟建探伤室工作人员活动区域辐射水平最大值为0.0008μSv/h,公众活动区域辐射水平最大值为0.047μSv/h,均低于《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4.1.3 “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的标准要求;室顶辐射水平最大为0.029μSv/h,低于100μSv/h,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要求的“对不需要人员到达的探伤室顶,探伤室顶外表 (略) 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通常可取为100μSv/h”。

5. 建设单位拟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探伤室北墙西侧下方设有一个方形通风口,通风口位于地下,尺寸为200mm×200mm,通风口设计为“U”型通风孔, (略) 距西墙1.65m,距室顶5.4m,距地面-1.0m,内置两层3mmPb的铅板防护。通风孔内侧设计装有轴流风机,工作时间开启,排风量约为1500m3/h,探伤室容积为 点击查看>> m3,通风能力可达每小时换气4次。能够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规定的“探伤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排风管道外口避免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标准要求。产生的少量非放射性废气通过通风系统直接排至外环境。

6. 本项目防护门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辐射工作指示灯和门机联锁装置等安全防护设施。探伤室四周墙体为400mm混凝土,室顶为600mm混凝土。大防护门为铅钢复合门,屏蔽能力为6mmPb当量;小防护门屏蔽能力为6mmPb当量。

7. (1)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职业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严格做到持证上岗,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

(3)建立公司辐射从业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并妥善保管和严格管理;按照职业防护的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定期对职业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健康检查;

(4)保证门机联锁的良好运行;

(5)配置2支个人剂量计、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及1台便携式辐射环境检测仪器;

(6)加强工作人员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固定探伤机探伤区域,不超出探伤机探伤区域工作。

(7)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后方可 (略) 辐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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