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9日作出排污许可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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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9日作出排污许可决定的公告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 (略) 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传真)

  电子邮箱: @@@ 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 (略) (略)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序号

单位名称

(略)

有效期

1

福建省明溪县坪埠 (略) (变更)

点击查看>> 59T001U

2021年11月29日至2026年11月28日

2

明 (略) (变更)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Q

2020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6日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 (略) 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传真)

  电子邮箱: @@@ 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 (略) (略)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序号

单位名称

(略)

有效期

1

福建省明溪县坪埠 (略) (变更)

点击查看>> 59T001U

2021年11月29日至2026年11月28日

2

明 (略) (变更)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Q

2020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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