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新方天源印刷有限公司800万套/年泡沫包装箱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新疆新方天源印刷有限公司800万套/年泡沫包装箱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 (略) :
你公司上报的《新疆 (略) 800万套/年泡沫包装箱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 (略) ,项 (略) (略) 房,南侧为空地,西侧为新疆 (略) ,东侧为新疆 (略) 。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7°05′ 点击查看>> ″,北纬44°05′ 点击查看>> ″ 。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建设一条生产线,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各规格泡沫包装箱800万套的规模。该项目冬季不生产,不涉及供暖。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施工期、运营期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必须经常洒水降尘,工 (略) 实行混凝土硬化,车载物料及物料堆放要用蓬布遮盖,切实抓好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管理,严控大气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
(二)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排 (略) (略) 理。
(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在发泡、成型、熟化阶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蓄热式热力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相应浓度限值要求。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要求;厂区内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食堂产生的油烟经 (略) 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中的规定(2.0mg/m3)。
(四)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需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废泡沫、废包装物、不合格产 (略)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 (略) 门定时清运。设置一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并张贴标识,分类分区存放。
(六)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527t/a,VOCS倍量替代量为:1.054t/a,削减量从新疆 (略) 光氧催化+过滤吸附沥青烟气环保设施改造项目中落实。
(七)项目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标准限值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 (略) 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2022年6月9日
新疆 (略) :
你公司上报的《新疆 (略) 800万套/年泡沫包装箱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 (略) ,项 (略) (略) 房,南侧为空地,西侧为新疆 (略) ,东侧为新疆 (略) 。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7°05′ 点击查看>> ″,北纬44°05′ 点击查看>> ″ 。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建设一条生产线,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各规格泡沫包装箱800万套的规模。该项目冬季不生产,不涉及供暖。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施工期、运营期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必须经常洒水降尘,工 (略) 实行混凝土硬化,车载物料及物料堆放要用蓬布遮盖,切实抓好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管理,严控大气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
(二)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排 (略) (略) 理。
(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在发泡、成型、熟化阶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蓄热式热力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相应浓度限值要求。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要求;厂区内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食堂产生的油烟经 (略) 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中的规定(2.0mg/m3)。
(四)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需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废泡沫、废包装物、不合格产 (略)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 (略) 门定时清运。设置一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并张贴标识,分类分区存放。
(六)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527t/a,VOCS倍量替代量为:1.054t/a,削减量从新疆 (略) 光氧催化+过滤吸附沥青烟气环保设施改造项目中落实。
(七)项目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标准限值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 (略) 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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