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正蓝旗分局2022年6月10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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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正蓝旗分局2022年6月10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79- 点击查看>> 传真:0479-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正蓝旗上都镇金莲川大街人行西侧邮编: 点击查看>>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建设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略) 万吨马铃薯淀粉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工程项目

正蓝旗上都工业园区

正蓝旗 (略)

内蒙古 (略)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略) 万吨马铃薯淀粉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正蓝旗上都工业园区。该项目是在原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略) 万吨马铃薯淀粉生产线扩建项目基础上进行变更,原项目总占地 点击查看>> 平方米,本次变更工程不新增占地。本工程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本次变更工程 (略) 分建设内容:1、实现废水还田利用的循环农业模式,将马铃薯淀粉生产废水变“肥水”还田利用,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2、拆除现有1台4t/h燃煤热水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1台4t/h生物质锅炉及其相关配套环保设施,为厂区生产提供热源;3、项目产能由年生产 点击查看>> 吨马铃薯淀粉变更为年生产8000吨马铃薯淀粉。工程变更后,厂区现有选址和生产工艺不发生改变,生产规模减小。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生物质锅炉烟气、烘干和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淀粉生 (略) 理及薯渣暂存环节产生的恶臭气体。生物质锅炉烟气经 (略) 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参照以上标准限值要求执行。烘干和包装工序置于封闭车间,产生的粉尘经气流干燥机组自带的脉 (略) 理后,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略) 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淀粉生产 (略) 理后及时抽运用于还田,厂区内不设暂存;薯渣日产日清,作为饲料外售,厂区内不设暂存, (略) 界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必须满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针对不同的声源采取相应的消声、隔音、减振、降噪措施,部分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并加装减震基座,同时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维护。运输车辆减速行驶,禁止鸣笛。最终噪声排放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马铃薯清洗废水、淀粉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循 (略) 理后,回用清洗环节,待每年停产后,由罐车抽运用于还田;淀粉生产废水 (略) 理后及时抽运用于还田,厂区内不设暂存。以上还田废水中无机盐、重金属污染因子必须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表2中旱作灌溉标准限值要求。人员生活污水经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4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 (略) 理厂。

(4) (略) 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固废主要为原料中的杂质、生产环节产生的薯渣、沉淀池污泥、锅炉灰渣及生活垃圾。原料中的杂质与人员生活垃圾由封闭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清运 (略) (略) 理;薯渣日产日清,作为饲料外售,厂区内不设暂存;沉淀池污泥及锅炉灰渣均根据生产情况定期清运用于农田施肥。

(5)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动土周边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且做好项目区周边绿化工作。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79- 点击查看>> 传真:0479-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正蓝旗上都镇金莲川大街人行西侧邮编: 点击查看>>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建设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略) 万吨马铃薯淀粉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工程项目

正蓝旗上都工业园区

正蓝旗 (略)

内蒙古 (略)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略) 万吨马铃薯淀粉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正蓝旗上都工业园区。该项目是在原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略) 万吨马铃薯淀粉生产线扩建项目基础上进行变更,原项目总占地 点击查看>> 平方米,本次变更工程不新增占地。本工程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本次变更工程 (略) 分建设内容:1、实现废水还田利用的循环农业模式,将马铃薯淀粉生产废水变“肥水”还田利用,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2、拆除现有1台4t/h燃煤热水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1台4t/h生物质锅炉及其相关配套环保设施,为厂区生产提供热源;3、项目产能由年生产 点击查看>> 吨马铃薯淀粉变更为年生产8000吨马铃薯淀粉。工程变更后,厂区现有选址和生产工艺不发生改变,生产规模减小。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生物质锅炉烟气、烘干和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淀粉生 (略) 理及薯渣暂存环节产生的恶臭气体。生物质锅炉烟气经 (略) 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参照以上标准限值要求执行。烘干和包装工序置于封闭车间,产生的粉尘经气流干燥机组自带的脉 (略) 理后,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略) 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淀粉生产 (略) 理后及时抽运用于还田,厂区内不设暂存;薯渣日产日清,作为饲料外售,厂区内不设暂存, (略) 界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必须满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针对不同的声源采取相应的消声、隔音、减振、降噪措施,部分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并加装减震基座,同时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维护。运输车辆减速行驶,禁止鸣笛。最终噪声排放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马铃薯清洗废水、淀粉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循 (略) 理后,回用清洗环节,待每年停产后,由罐车抽运用于还田;淀粉生产废水 (略) 理后及时抽运用于还田,厂区内不设暂存。以上还田废水中无机盐、重金属污染因子必须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表2中旱作灌溉标准限值要求。人员生活污水经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4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 (略) 理厂。

(4) (略) 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固废主要为原料中的杂质、生产环节产生的薯渣、沉淀池污泥、锅炉灰渣及生活垃圾。原料中的杂质与人员生活垃圾由封闭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清运 (略) (略) 理;薯渣日产日清,作为饲料外售,厂区内不设暂存;沉淀池污泥及锅炉灰渣均根据生产情况定期清运用于农田施肥。

(5)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动土周边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且做好项目区周边绿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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