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长沙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长沙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编写,现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1、规划概述及分析
1.1 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长沙市域范围内的湘江、浏阳河和捞刀河等主要航道的港口岸线及相关 点击查看>> 域、水域。
港口性质:长沙港是全国内河主要港口,是湖南省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枢纽,是湖南省对接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推进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的战略依托,是长沙市全面建设国家重要 (略) 、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内 点击查看>> 地区改革开放引领城市,打造长江经济带核心增长极, (略) 城市的重要支撑。长沙港将以集装箱、大宗散货、件杂货、商品汽车滚装为主,积极发展旅游客运,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和临港经济,逐步 (略) 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绿色智慧的现代化枢纽型港口。
港口功能:根据长沙港的发展基础、发展条件、发展需求、发展定位等,研究确定长沙港应具备装卸储存、中转换装、多式联运、运输组织、临港开发、现代物流、综合服务、旅游客运等功能。
发展规模:规划预测长沙港2025、2035年货运吞吐量分别为5500万吨、8000万吨,其中,集装箱箱量分别为50万TEU、150万TEU,旅客吞吐量分别为100万人次、200万人次。
岸线利用方案:本次规划共规划港口岸线 点击查看>> 公里,其中,货运码头岸线( (略) ) 点击查看>> 公里,客运岸线6.8公里,支持系统等其他岸线1.8公里。本轮规划已利用岸线8.94公里,规划新增岸线 点击查看>> 公里。货运码头岸线中,规划已利用岸线5.14公里,规划新增岸线8.4公里;客运码头岸线中规划已利用岸线2.29公里,规划新增岸线4.5公里;支持系统等岸线中已利用岸线1.51公里,规划新增岸线0.3公里。
(略) 方案:长沙港由霞凝港区、铜官港区、靖港港区3大货运港区,以及若干客货运、支持系统等码头港点组成。共计规划新港、金霞、铜官、金钩寺4个作业区,规划泊位103个,形成通过能力7270万吨/195万TEU/60万辆。
规划长沙港客运码头重点形成由综合性客运码头和客运码头停靠点两个层次构 (略) 。综合性客运码头包括风帆广场客运码头、黑石铺客运码头; (略) 客运码头停靠点,主要包括:兴马洲、鹅洲、 (略) 、杜甫江阁、橘子洲西、 (略) 口、渔人码头、 (略) 、 (略) 口、凤巢游艇基地、三馆一厅、月亮岛、铜官、靖港、陶公庙、新 (略) 客运码头停靠点有一定能力的客运集散等基本服务功能。
规划特点:(1)港口运输的货种结构发生变化;(2)岸线规模缩减;(3)着重优化港区 (略) ,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水平;(4)重视水上旅游发展,客运码头多利用趸船类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方式。
1.2 资源承载力分析
(1)本次规划岸线资源评价的范围主要是长沙市辖区(包括长沙市、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市)内湘江左右两侧岸线141km,浏阳河从河口到柏加大桥左右两侧岸线 点击查看>> km,以及捞刀河从河口到水渡左右两侧岸线36km。2025年和2035年长沙港单位岸线吞吐量0.66万t/m和0.59万t/m,长沙港规划实施后2035年单位岸线吞吐 (略) 降低,这是因为近年来,受区域砂石限禁采和非法码头专项整治等影响,长沙港货 (略) 波动,但与其他港口的规划水平年单位岸线吞吐量相比较而言基本维持中等水平。因此,长沙港总体规划对比其他内河港区,长沙港岸线利用效率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2)《长沙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年)》提出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达到 点击查看>> .14万m2,占长沙市土地总面积的2.16%。规划实施后长沙港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 点击查看>> 万t/hm2,规划实施后,霞凝港区土地利用效率最高,其次为铜官港区、靖港港区。
(3)长沙港口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水量不大,属于低耗水行业。各个港区预测用水总量与城区规划供水能力相比,仅占很小的比例。因此,长沙市供水能够满足港区规划用水量。
1.3规划协调性分析
(1)长沙总体规划在港口性质和功能定位、运输货种方面基本遵循《全国内河航 (略) 规划》《湘江流域综合规划》《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对长沙港的要求,其建 (略) 、岸线规划方案等,基本符合《湖 (略) 规划》的总体要求。.
(2)根据《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中都市四区划定,长沙港霞凝港区不占用限建区和禁建区,全部位于已建区和适建区,新康和铜官港区位于都市四区划定范围之外。
(3)长沙港总体规划的港区水域范围主要位于《湖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中保留区和开发利用区,其中开发利用区涉及饮用水源区、过渡区、景观娱乐用水区(景观、渔业用水区),具体分析如下:
对于货运岸线和锚地而言,长沙港总体规划霞凝、铜官、乔口港区水域范围没有占用水源保护区。但是铜官港区、乔口港区及相关水域范 (略) 锚地2#、 (略) 锚地1#(靖港锚地)、 (略) 锚地2#、 (略) 锚地3#(鱼尾洲锚地)占用湘江望城~湘阴保留区,该区域应当按照休养生息、控制开发的原则,核减岸线新增利用和水资源保护无关的活动,严格限制已设置的码头岸线向水体新增排污设施。无法避免的新增岸线应 (略) 门协商调整用水功能区后方可开发利用,在项目阶段应注意开发强度和时序,避免对在保留区从事可能对水功能区水量、水质、水生态造成重大影响。霞凝港区、 (略) 锚地1#、 (略) 锚地2#、 (略) 锚地位于湘江长沙开福~望城过渡区,该区域按照确保下游水功能区符合水质管理目标的要求,严格控制可能导致水体自净能力下降的涉水活动,在开发过程中应注意水体保护,严格遵守该区域水质目标Ⅲ级要求。安沙岸线位于捞刀河长沙景观娱乐用水区,建设活动不得对景观娱乐用水功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为已利用岸线,在开发过程中应注意水体保护,严格遵守该区域水质目标Ⅲ级要求。 点击查看>> 字油库岸线位于湘江望城饮用水源区,因此建议 点击查看>> 字油库岸线实施搬迁。
对于客运岸线而言,兴马洲渡口、兴马洲、鹅洲、巴溪洲左汊游艇、巴溪洲右汊游艇、巴溪洲水上巴士、黑石铺、潇 (略) 口、 (略) 、杜甫江阁、橘子洲西、 (略) 口、 (略) 、 (略) 口、风帆广场客运码头位于湘江长沙饮用水源区;新华联、铜官客运码头位于湘江望城饮用水源区。码头的新建和扩建将对湘江干流及支流的水量及流速产生显著影响,并对其纳污能力及水质、水环境容量等产生影响,长沙市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将受到一定影响。为保证湘江干流及支流的水环境质量,特别是水源地的水质安全,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要求,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二级保护区,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渔人码头、凤巢游艇基地、 (略) 广场、 (略) 大桥、三馆一厅、浏阳河婚庆公园、马栏山、陶公庙客运码头位于湘江长沙景观娱乐用水区、浏阳河长沙景观娱乐用水区,新增建设活动不得对景观娱乐用水功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水质目标达到各自规定目标,风景名胜区的涉水区内,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月亮岛、鹅羊山客运码头位于湘江长沙开福~望城过渡区,该区域按照确保下游水功能区符合水质管理目标的要求,严格控制可能导致水体自净能力下降的涉水活动,在开发过程中应注意水体保护,严格遵守该区域水质目标Ⅲ级要求。
因此,建议涉及饮用水源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景观和渔业用水区的岸线和锚地应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污水不得排放进入水体。
(4)综合对城市性质 (略) 的协调性分析内容,本次的长沙港总体规划充分考虑了港口性质功能,霞凝港区用地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但铜官港区金钩寺岸线配套 点击查看>> 域、靖港港 (略) 分 点击查看>> 域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应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确保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因此,在靖港、铜官港区规划实施前,应限制临港工业用地的规模,规划实施不得占用港区后方的基本农田集中区,若确需占用农田,应按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管理措施的要求,与长沙市自 (略) 门协调。除按法定程序办理用地手续外,还必须依法办理耕地占补平衡手续,由用地单位负 (略) 占用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5)长沙港总体规划不占用《长沙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中一级区,但三个货运港区均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二级管控区,生态保护红线二级管控区除湘江、沩水河、捞刀河、浏阳河等其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苏托垸、苏廖垸等湖泊、湿地,还包括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生态公益林区、长株潭城市绿心(绿地系统)。
(6)长沙港总体规划铜官港区占用长沙湿地保护规划中苏蓼垸(规划建设的省级湿地公园),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略) (略) ),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湿地。确需征收或者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予补偿。
根据《长沙市湿地保护条例》规定,经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湿地保护规划。确需修改的,应 (略) 会各界意见并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除涉及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外,不得改变目录范围内湿地的用途。依法征收、征用目录范围内的湿地,应当按照占补平衡的要求保持湿地面积总量不减少。列入国家、省名录管理的湿地(湿地保护目录应当在条例实施一年内公布,并根据湿地调查与监测结果适时进行调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列入国家、省公布名录的湿地,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湿地保护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湿地保护目录。
(7)分析了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性,建议取消位于岸线保护区的客 (略) 口、 (略) 口、 (略) 。
(8)分析了与《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协调性,根据分析,靖港客运岸线(新增)、望城靖港执法趸船岸线(已利用)、 (略) 岸线(已利用300米,新增1400米)、靖港岸线(新增1400米)占用望城区优先保护单元(ZH 点击查看>> ),主体功能定位为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主要属性为“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湖南千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水源涵养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其他区域/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土壤重点管控区/土壤污染风险一般管控区”。 (略) 上,千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应执行湿地公园管控要求;在污染物排放管控上,加强集中居住区污水管网建设,完成损坏污水管网的维修;在环境风险防控上,依据《长沙市望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在资源开发利用上,促进再生水利用率逐步提高、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等。
建议上述岸线规划实施前应征求生 (略) 门的同意。
1.4 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略) 上,兴马洲渡口、兴马洲、鹅洲、巴溪洲左汊游艇、巴溪洲右汊游艇、巴溪洲水上巴士、黑石铺、潇 (略) 口、 (略) 、杜甫江阁、橘子洲西、 (略) 口、 (略) 、 (略) 口、风帆广场等共计15个客运码头3590米岸线(其中已利用1040米,规划新增2550米)位于长沙市湘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建议取消规划新增岸线,现状码头应逐步退出。
湖南省水运交通安 (略) 码头、湖南 (略) 码头( (略) 大桥西上游800米)、 (略) 右 (略) 码头、 (略) 码头、渔政码头、长沙市交通运输综 (略) 码头(右岸竹山园码头)等6个支持系统码头(占用岸线420米)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均为现状码头,建议加强污染防治,不得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
铜官港区花果垸、金钩寺岸线和靖港港区位于湘江望城~湘阴保留区,为了更好地保护地表水水质,建议铜官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加强风险管控,减少该水域的环境风险和船舶风险;建议铜官港区、靖港港区污水不排放,做好初 (略) 置及港区中水回用工作。铜官港区、靖港港区规划实施前应征求水功 (略) 门意见,新增规划岸线应以控制开发的原则,合理节约集约利用岸线,岸段适当控制开发规模,做好环境防护工作。
建议涉及饮用水源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景观和渔业用水区的岸线和锚地应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污水不得排放进入水体。
在 点击查看>> 域布置上,靖港客运岸线(100米新增)、望城靖港执法趸船岸线(80米已利用)、 (略) 岸线(已利用300米,新增1400米)、靖港岸线(新增1400米, 点击查看>> 域面积126万m2)占用望城区优先保护单元(ZH 点击查看>> ),建议上述规划实施前应征求生 (略) 门的同意。
铜官港区金钩寺作业区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靖港港区靖港岸线段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议规划实施应与长沙市自 (略) 门协调,按法定程序办理用地手续,还必须依法办理耕地占补平衡手续。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悬浮物对水质的影响
长沙港港口工程施工期对其下游的影响距离在100~200m之间,影响范围小。施工导致的悬浮物随工程的结束而结束,根据本地以往工程经验,一般悬浮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只要注意合理选择施工方式,悬浮物的影响基本可忽略。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疏浚作业引起的重金属悬浮扩散对取水口水质影响不明显。另外,施工时除产生悬浮物外,还会产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因作业时间一般较短,这些废水的产生量不大,规划环评将不进行重点考虑。
(2)港区生活污水对水质的影响
到2025年和2035年,长沙港港区污水产生量分别为 点击查看>> 万t/a和 点击查看>> 万t/a,COD最大产生量分别约为 点击查看>> t和 点击查看>> t,货运港区产生 (略) 理后,通过纳管排 (略) 理厂,不在港区设置排污口。
(3)其他污水对水质的影响
长沙港生产过程中,将产生船舶油污水、客运港区生活污水和港区生产废水(包含危险品作业区的生产废水)等。根据报告书中的预测,这些污水产生量较小,按照报告提出的要求,船舶污水和港区生产废水由船舶污染物接 (略) 置,基本不会给周边水体水质带来明显影响。
2.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规划,2025年和2035年长沙港大宗散货吞吐量最大的是铜官港区,其次是霞凝港区,靖港港区干散货吞吐量最小。根据预测结果,2025年霞凝、铜官港区在75%除尘效率下PM10年均最大落地浓度超标,在90%除尘效率下PM10年均最大落地浓度达标;2035年霞凝、铜官、靖港港区在75%除尘效率下PM10年均最大落地浓度超标,在90%除尘效率下PM10年均最大落地浓度达标。由于长沙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值不达标,PM2.5略微超标,综合考虑长沙市大气环境污染防控形势,规划环评提出长沙港采取最严格的环保措施将除尘效率由75%提升至90%。长沙港2018年75%的起尘量为 点击查看>> 吨/年,2025、2035规划实施后除尘效率90%的起尘量分别为957吨/年、1256吨/年,区域扬尘量分别较2018年削减 点击查看>> 吨/年、 点击查看>> 吨/年。
在90%的除尘效率下,2025和2035年长沙港TSP、PM10、PM2.5日均和年均最大落地浓度均位于铜官港区,叠加背景浓度后,长沙各港区和环境敏感目标(居住区)TSP、PM10、PM2.5日均浓度最大落地浓度及TSP、PM10年均浓度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PM2.5年均浓度超标,主要原因是长沙港PM2.5年均背景浓度超标。2025和2035年岳麓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TSP、PM10、PM2.5日均和年均最大落地贡献浓度较小,叠加背景浓度后,除TSP日均浓度外,其他均超标,主要原因是岳麓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属于一类标准区域,而叠加的背景浓度本身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长沙港液体散货的吞吐量主要集中在铜官港区,2025和2035年霞凝港区液体散货吞吐量不变。2025和2035年长沙港评价区域各作业区和环境敏感目标NMHC长期落地浓度叠加背景值后均达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GB 点击查看>> -1996)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2.0mg/m3。长沙各港区NMHC最大浓度分布于作业区范围内,呈现出由内向外梯度递减的趋势。规划实施后长沙港的NMHC挥发对作业区及其周边地区的污染较小,不会对作业区周边及环保保护目标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显著影响。
根据长沙港的燃油要求计算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2025和2035年长沙港分别排放 点击查看>> 和 点击查看>> 吨NOx,主要集中在船舶停靠和进出港阶段;根据《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推荐方法计算2025和2035年集疏港的集疏运货车排放量,2025和2035年分别排放 点击查看>> 和 点击查看>> 吨;船舶和集疏运车辆的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源,具有近距离的污染特点,且属于流动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扩散范围有限,对周围区域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可知,规划实施后对大气的环境影响可通过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显著减轻,要严格执行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2.3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噪声影响分析结果,长沙港的机械作业和设施运转产生的噪声对港区外围影响不大,港界外受到港口噪声的影响距离在40m左右,该范围内无敏感目标。长沙港各港区集疏运 (略) (略) 等,由预测结果可知, (略) 的噪声影响不大, (略) 200m范围内将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污染。建议集疏运 (略) , (略) 时控制车速,必 (略) 两侧增加4~6m宽度的绿化隔离带,或在疏港通道沿线重 (略) 设置隔声屏障。鉴于地形、绿化、防护等实际噪声衰减因素,建 (略) 两侧200m内避免新建居民区、文教区、医院及其他噪声敏感目标。
2.4 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规划实施后,到2025年和2035年长沙港产生的固体废物分别约2937t/a和4681t/a。从固废的总体规模来看,长沙港规划水平年垃圾产生量较小。相对于长沙港的发展对地区经济的贡献程度,其固体废物影响微弱。长沙市的环境基础设施能够消纳由港口发展而带来的污染物增加,故规划水平年内长沙港的固废总量不会对城市环卫系统带来较大的压力,对城市发展也没有构成明显影响。长沙市现有垃圾填埋场、 (略) ,生活垃 (略) 理(清洁焚烧)项目可充分满足港区、 (略) 置问题,且随着长沙垃圾分类收集、 (略) 置的全面覆盖, (略) 理工艺的改善,最终可更优化地实现垃圾的资源化与减量化。
2.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规划实施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水生维管素植物和鱼类等的生境条件,进而导致其种群、分布范围、活动特点的变化。可通过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尽量减少对水体环境的扰动。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包括粉尘、油污和生活污水等)的排放,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规划实施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
(2)规划实施后共新增占用土地375公顷,其中占用最多的是耕地,约183公顷,其次为裸地,约104公顷,水域、城镇建设用地、草地、林地分别占约59公顷、17公顷、10公顷和2公顷。建议针对港口占地造成的生态价值损失,适当采取异地补偿或经济补偿,针对临时占用的土地,岸线开发和港口建设破坏掉的人工绿化林带,在工程结束后应重新布设人工绿化林带,既可以美化环境,又可以涵养水源。
(3)针对湘江流域鱼类资源种类和数量的减少,长株潭地区采取了禁渔、增殖放养等措施,同 (略) 涉及港口、码头主要沿河而建,因此,规划实施对洄游性珍惜鱼类的影响有限。规划的岸线利用水域与以四大家鱼为代表的产漂流性卵鱼类的产卵水域分别位于河道的不同位置,规划岸线利用也不会明显改变产卵场河段的水文条件,不会明显改变以四大家鱼为代表的产漂流性卵鱼类的产卵繁殖。码头的规划实施对占用或邻近的产卵、索饵和越冬的鱼类产生一定的干扰和水生生态破坏,但不会对鱼类“三场”产生毁灭性破坏。规划实施后,在确保水上船舶安全行驶且不向河道随意排放污水和垃圾的前提下,港口的正常运营对于鱼类“三场”的环 (略) 下降。建议在港区的建设过程中需尽量减少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疏浚等造成悬浮污染的施工作业,应在避开鱼类产卵期和越冬期。
(4)建议取消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兴马洲渡口、兴马洲、鹅洲、巴溪洲左汊游艇、巴溪洲右汊游艇、巴溪洲水上巴士、黑石铺、潇 (略) 口、 (略) 、杜甫江阁、橘子洲西、 (略) 口、 (略) 、 (略) 口、风帆广场等共计15个客运码头,现状岸线应逐步退出。
湖南省水运交通安 (略) 码头、湖南 (略) 码头( (略) 大桥西上游800米)、 (略) 右 (略) 码头、 (略) 码头、渔政码头、长沙市交通运输综 (略) 码头(右岸竹山园码头)等6个支持系统码头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均为现状码头,建议加强污染防治,不得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
本报告建议长沙港港口码头生活污水排 (略) 理厂或港区 (略) 理设施;船舶生活污水由船舶安装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船舶油污水由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 (略) 置或上岸接收。在做好上述措施的前提下,港口正常营运不会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但一旦在航道或码头前沿发生船舶燃料油泄漏事故,溢油会在短时间内进入水源保护区并污染取水口,环境风险不容忽视。因此,建议港口注意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加强码头前沿监视预警,制定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设施 (略) 点击查看>> ,提升环境风险 (略) 置能力。
(5)本次长沙 (略) 分400m已利用规划港口客运岸线位于岳麓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有部分港口码头位于风景名胜区周边,规划实施可能会对其产生间接环境影响。但鉴于风景名胜区的岸线已利用,客运码头建筑特色已与景区周边景色融为一体,成 (略) 分;新增岸线的规划实施距离风景名胜区相对较远,不直接或间接占用风景区的土地。因此,本次规划实施对岳麓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可控。
(6)本次长沙港 (略) 有港口岸线 点击查看>> km均位于重要湿地中市级重点保护湿地范围内,其中包括货运码头岸线( (略) ) 点击查看>> km,已利用5.14km;客运岸线6.79km,已利用2.29km。建议根据《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严格控制开垦或者占用湿地。因重点建设等原因需要开垦或者占用湿地的,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门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前应当征求同级林 (略) 门 (略) 门的意见。
(7)本次规划不直接占用的森林公园,且规划港口码头距离森林公园均在8km以上;本次规划不直接占用湿地公园, (略) 分港口码头距离湿地公园较近;本次规划不直接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略) 分规划岸线位于湘江湘潭段野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下游,距离超过3km。通过分析,本次长沙港总体规划实施,对上述生态敏感区可能会产生间接环境影响,但整体可控。
2.6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历史事故统计和风险识别,结合长沙港实际情况,将石油运输码头的溢油事故,仓储区的石油泄漏引发的火灾或者爆炸事故,以 (略) 理过程中伴生/次生污染等作为长沙港环境风险评价的重点。
根据推算,规划实施后发生大型溢油事故的概率约为每30年一次,最大可信溢油量为125t。定常S向风作用下,平水期和枯水期,2小时后油膜扩散面积和漂移距离分别为0.80km2和3.36km、0.08km2和1.92km。环境影响主要是破坏了水生生态系统的光合作用及其物质和能量流,对于哺乳类动物、水鸟等动物的生理功能均有很大的伤害,随着溢出物在水面的漂移扩散,溶解或反分散于水体中的溢出物量会逐渐增多,其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污染水质并毒害水生生物;一旦溢出物上岸,可造成对岸线及其环境资源的污染损害。
规划实施后发生油品事故泄漏导致的火灾事故后次生/伴生产生的CO可能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但没有超过半致死浓度和《 (略) 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的一氧化碳接触限值30mg/m3;但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建议项目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通知项目火灾周围616m 范围内的企业员工进行撤离。
3、环境保护对策
本评价提出的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议见表3-1。
表3-1 本报告要求采取的主要环境减缓措施汇总表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生态环境 | 1.施工期需避开鱼类主要繁殖季节(3月至7月)。同时,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期环境监控,降低规划工程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减缓施工期 点击查看>> 生生态破坏,落实生态补偿措施。 2.运营期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措施,鱼类增殖放流,开展水生生态影响监测,及时调整保护措施,加快重要物种和水生生态系统的修复研究。 3.加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开发与保护力度,妥善保护湿地。合理开发利用湿地,开发利用要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对 (略) 变化进行动态跟踪,可以及时采取策略对湿地景观进行恢复。 4.合理工程实施时间,避免在鸟类迁徙的高峰期(4-5月和7-9月)进行施工作业,同时施工期尽量避开鸟类繁殖季节和觅食时段,避免高噪音作业,以尽力减小施工噪音对鸟类的干扰。施工期间加强安全和卫生管理,避免废水、固体废弃物的直接排放,减少污染,最大限度地保护鸟类的栖息环境。 |
大气环境 | 1.总体规划:铜官、霞凝干散货吞吐量较大的港区,应编制专门的粉尘污染总体防治规划,统筹港区内港航企业力量,共同安排好降尘措施。 2.堆场扬尘:在霞凝、铜官港区等干散货作业区进一步完善防风网、自动喷水抑尘装置、采用抑尘剂、堆场苫盖、全封闭管道、防风抑尘棚等抑尘设施建设。 3.能源结构: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减少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 4.机动车尾气:应优先选用耗油低、污染物 (略) 的机动车。机动车维修保养应严格执行I/M制度。 5.码头油气:2025和2035年规划实施后长沙港实现油码头油气回收装置全覆盖,尤其在油品储运量较大的铜官港区金钩寺作业区开展码头油气回收工作,同时储油罐增设喷淋降温设施,减少烃类散发。 |
声环境 | 1.施工作业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 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选择性能良好的高效低噪施工设备等来减少港口建设施工对声环境的影响。 3. (略) 港内设施,将高噪 (略) 与车间 (略) 界80m左右; (略) 尽量不要穿越市区, (略) 线注意避让噪声敏感区。 4.对无法避让或已经存在的噪声敏感区,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5.规划新 (略) 对沿线住宅、学校等敏感目 (略) 段应采取隔声屏、绿化等降噪措施,必要时采取隔声窗等环保措施。 |
4、关于规划的建议
4.1 规划方案调整的建议
取消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客运码头。兴马洲渡口、兴马洲、鹅洲、巴溪洲左汊游艇、巴溪洲右汊游艇、巴溪洲水上巴士、黑石铺、潇 (略) 口、 (略) 、杜甫江阁、橘子洲西、 (略) 口、 (略) 、 (略) 口、风帆广场等共计15个客运码头3590米岸线(其中已利用1040米,规划新增2550米)位于长沙市湘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建议取消规划新增岸线,现状码头应逐步退出。
4.2规划方案实施的建议
(1)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支持系统岸线应加强污染防治
湖南省水运交通安 (略) 码头、湖南 (略) 码头( (略) 大桥西上游800米)、 (略) 右 (略) 码头、 (略) 码头、渔政码头、长沙市交通运输综 (略) 码头(右岸竹山园码头)等6个支持系统码头(占用岸线420米)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均为现状码头,建议加强污染防治,不得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
(2)加强位于水功能区划保留区、饮用水水源区的岸线污染防治
铜官港区花果垸、金钩寺岸线和靖港港区位于湘江望城~湘阴保留区,规划实施前应征求水功 (略) 门意见,新增规划岸线应以控制开发的原则,合理节约集约利用岸线,岸段适当控制开发规模,做好环境防护和风险防控工作;涉及饮用水源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景观和渔业用水区的岸线和锚地应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污水不得排放进入水体。
(3)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靖港客运岸线(新增)、望城靖港执法趸船岸线(已利用)、 (略) 岸线(已利用300米,新增1400米)、靖港岸线(新增1400米)占用《长沙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望城区优先保护单元(ZH 点击查看>> ),建议上述岸线规划实施前应征求生 (略) 门的同意。
铜官港区金钩寺岸线配套 点击查看>> 域、靖港港 (略) 分 点击查看>> 域占用《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议与长沙市自 (略) 门协调,按法定程序办理用地手续外,依法办理耕地占补平衡。
(4)加强生态保护
码头施工应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运营期应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染物。
(5)加强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
①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当同 (略) 理和回用设施,运营过程中应当加强水环境保护。船舶水污染物应上岸接收或交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 (略) 置,确保周边水环境质量不降低。
②在粉尘防治措施方面,散货堆场应综合采用防风抑尘网、喷淋、苫盖等相结合的措施,加强运营期颗粒物在线监测。
③码头建设同步建设岸电设施。
④港口企业应按照《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 451-2017)要求配备溢油应急物资,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⑤油气码头应建设油气回收设施。
5、总结论
本次规划共规划港口岸线 点击查看>> 公里,其中,货运码头岸线( (略) ) 点击查看>> 公里,客运岸线6.8公里,支持系统等其他岸线1.8公里。规划霞凝港区、铜官港区、靖港港区3大货运港区,以及若干客货运、支持系统等码头港点,规划新港、金霞、铜官、金钩寺4个作业区,泊位103个,形成通过能力7270万吨/195万TEU/60万辆。规划长沙港客运码头重点形成由综合性客运码头(2处)和客运码头停靠点( (略) )两个层次构 (略) 。报告书建议取消位于长沙市湘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区的客运码头岸线15段,共计3590m。总体而言,各段规划岸线开发规模小,规划仅维持内河重要港口的基本功能,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为有限,环境风险基本可控。规划对自然岸线和土地资源占用量较低,区域资源可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本次长沙港总体规划总体上与全国航 (略) 规划、湘江流域综合规划、湖 (略) 规划、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等协调, (略) 与《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沙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略) 部不协调。港口总体布置注重资源整合和功能调整,提升作业区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积极意义,规划应严格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指导和约束本区域岸线的合理开发。
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执行跟踪评价,重点评价内容为环保设施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港区环境质量标准、 点击查看>> 域和水生生态修复和补偿效果等。总体而言,长沙港总体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长沙市经济发展,提高交通运输效益,在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 (略) 分规划不协调问题、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提高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并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的基础上,规划的实施不会给长沙市环境承载力带来较大压力,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长沙港总体规划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内容
公众可对《长沙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在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总体规划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
长沙 (略) ;
联系人:范俊平电话:0731- 点击查看>>
规划环评单位:
(略) (略) ;
联系人:张利国;电话: 点击查看>> 。
7、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长沙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编写,现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1、规划概述及分析
1.1 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长沙市域范围内的湘江、浏阳河和捞刀河等主要航道的港口岸线及相关 点击查看>> 域、水域。
港口性质:长沙港是全国内河主要港口,是湖南省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枢纽,是湖南省对接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推进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的战略依托,是长沙市全面建设国家重要 (略) 、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内 点击查看>> 地区改革开放引领城市,打造长江经济带核心增长极, (略) 城市的重要支撑。长沙港将以集装箱、大宗散货、件杂货、商品汽车滚装为主,积极发展旅游客运,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和临港经济,逐步 (略) 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绿色智慧的现代化枢纽型港口。
港口功能:根据长沙港的发展基础、发展条件、发展需求、发展定位等,研究确定长沙港应具备装卸储存、中转换装、多式联运、运输组织、临港开发、现代物流、综合服务、旅游客运等功能。
发展规模:规划预测长沙港2025、2035年货运吞吐量分别为5500万吨、8000万吨,其中,集装箱箱量分别为50万TEU、150万TEU,旅客吞吐量分别为100万人次、200万人次。
岸线利用方案:本次规划共规划港口岸线 点击查看>> 公里,其中,货运码头岸线( (略) ) 点击查看>> 公里,客运岸线6.8公里,支持系统等其他岸线1.8公里。本轮规划已利用岸线8.94公里,规划新增岸线 点击查看>> 公里。货运码头岸线中,规划已利用岸线5.14公里,规划新增岸线8.4公里;客运码头岸线中规划已利用岸线2.29公里,规划新增岸线4.5公里;支持系统等岸线中已利用岸线1.51公里,规划新增岸线0.3公里。
(略) 方案:长沙港由霞凝港区、铜官港区、靖港港区3大货运港区,以及若干客货运、支持系统等码头港点组成。共计规划新港、金霞、铜官、金钩寺4个作业区,规划泊位103个,形成通过能力7270万吨/195万TEU/60万辆。
规划长沙港客运码头重点形成由综合性客运码头和客运码头停靠点两个层次构 (略) 。综合性客运码头包括风帆广场客运码头、黑石铺客运码头; (略) 客运码头停靠点,主要包括:兴马洲、鹅洲、 (略) 、杜甫江阁、橘子洲西、 (略) 口、渔人码头、 (略) 、 (略) 口、凤巢游艇基地、三馆一厅、月亮岛、铜官、靖港、陶公庙、新 (略) 客运码头停靠点有一定能力的客运集散等基本服务功能。
规划特点:(1)港口运输的货种结构发生变化;(2)岸线规模缩减;(3)着重优化港区 (略) ,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水平;(4)重视水上旅游发展,客运码头多利用趸船类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方式。
1.2 资源承载力分析
(1)本次规划岸线资源评价的范围主要是长沙市辖区(包括长沙市、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市)内湘江左右两侧岸线141km,浏阳河从河口到柏加大桥左右两侧岸线 点击查看>> km,以及捞刀河从河口到水渡左右两侧岸线36km。2025年和2035年长沙港单位岸线吞吐量0.66万t/m和0.59万t/m,长沙港规划实施后2035年单位岸线吞吐 (略) 降低,这是因为近年来,受区域砂石限禁采和非法码头专项整治等影响,长沙港货 (略) 波动,但与其他港口的规划水平年单位岸线吞吐量相比较而言基本维持中等水平。因此,长沙港总体规划对比其他内河港区,长沙港岸线利用效率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2)《长沙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年)》提出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达到 点击查看>> .14万m2,占长沙市土地总面积的2.16%。规划实施后长沙港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 点击查看>> 万t/hm2,规划实施后,霞凝港区土地利用效率最高,其次为铜官港区、靖港港区。
(3)长沙港口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水量不大,属于低耗水行业。各个港区预测用水总量与城区规划供水能力相比,仅占很小的比例。因此,长沙市供水能够满足港区规划用水量。
1.3规划协调性分析
(1)长沙总体规划在港口性质和功能定位、运输货种方面基本遵循《全国内河航 (略) 规划》《湘江流域综合规划》《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对长沙港的要求,其建 (略) 、岸线规划方案等,基本符合《湖 (略) 规划》的总体要求。.
(2)根据《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中都市四区划定,长沙港霞凝港区不占用限建区和禁建区,全部位于已建区和适建区,新康和铜官港区位于都市四区划定范围之外。
(3)长沙港总体规划的港区水域范围主要位于《湖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中保留区和开发利用区,其中开发利用区涉及饮用水源区、过渡区、景观娱乐用水区(景观、渔业用水区),具体分析如下:
对于货运岸线和锚地而言,长沙港总体规划霞凝、铜官、乔口港区水域范围没有占用水源保护区。但是铜官港区、乔口港区及相关水域范 (略) 锚地2#、 (略) 锚地1#(靖港锚地)、 (略) 锚地2#、 (略) 锚地3#(鱼尾洲锚地)占用湘江望城~湘阴保留区,该区域应当按照休养生息、控制开发的原则,核减岸线新增利用和水资源保护无关的活动,严格限制已设置的码头岸线向水体新增排污设施。无法避免的新增岸线应 (略) 门协商调整用水功能区后方可开发利用,在项目阶段应注意开发强度和时序,避免对在保留区从事可能对水功能区水量、水质、水生态造成重大影响。霞凝港区、 (略) 锚地1#、 (略) 锚地2#、 (略) 锚地位于湘江长沙开福~望城过渡区,该区域按照确保下游水功能区符合水质管理目标的要求,严格控制可能导致水体自净能力下降的涉水活动,在开发过程中应注意水体保护,严格遵守该区域水质目标Ⅲ级要求。安沙岸线位于捞刀河长沙景观娱乐用水区,建设活动不得对景观娱乐用水功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为已利用岸线,在开发过程中应注意水体保护,严格遵守该区域水质目标Ⅲ级要求。 点击查看>> 字油库岸线位于湘江望城饮用水源区,因此建议 点击查看>> 字油库岸线实施搬迁。
对于客运岸线而言,兴马洲渡口、兴马洲、鹅洲、巴溪洲左汊游艇、巴溪洲右汊游艇、巴溪洲水上巴士、黑石铺、潇 (略) 口、 (略) 、杜甫江阁、橘子洲西、 (略) 口、 (略) 、 (略) 口、风帆广场客运码头位于湘江长沙饮用水源区;新华联、铜官客运码头位于湘江望城饮用水源区。码头的新建和扩建将对湘江干流及支流的水量及流速产生显著影响,并对其纳污能力及水质、水环境容量等产生影响,长沙市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将受到一定影响。为保证湘江干流及支流的水环境质量,特别是水源地的水质安全,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要求,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二级保护区,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渔人码头、凤巢游艇基地、 (略) 广场、 (略) 大桥、三馆一厅、浏阳河婚庆公园、马栏山、陶公庙客运码头位于湘江长沙景观娱乐用水区、浏阳河长沙景观娱乐用水区,新增建设活动不得对景观娱乐用水功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水质目标达到各自规定目标,风景名胜区的涉水区内,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月亮岛、鹅羊山客运码头位于湘江长沙开福~望城过渡区,该区域按照确保下游水功能区符合水质管理目标的要求,严格控制可能导致水体自净能力下降的涉水活动,在开发过程中应注意水体保护,严格遵守该区域水质目标Ⅲ级要求。
因此,建议涉及饮用水源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景观和渔业用水区的岸线和锚地应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污水不得排放进入水体。
(4)综合对城市性质 (略) 的协调性分析内容,本次的长沙港总体规划充分考虑了港口性质功能,霞凝港区用地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但铜官港区金钩寺岸线配套 点击查看>> 域、靖港港 (略) 分 点击查看>> 域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应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确保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因此,在靖港、铜官港区规划实施前,应限制临港工业用地的规模,规划实施不得占用港区后方的基本农田集中区,若确需占用农田,应按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管理措施的要求,与长沙市自 (略) 门协调。除按法定程序办理用地手续外,还必须依法办理耕地占补平衡手续,由用地单位负 (略) 占用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5)长沙港总体规划不占用《长沙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中一级区,但三个货运港区均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二级管控区,生态保护红线二级管控区除湘江、沩水河、捞刀河、浏阳河等其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苏托垸、苏廖垸等湖泊、湿地,还包括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生态公益林区、长株潭城市绿心(绿地系统)。
(6)长沙港总体规划铜官港区占用长沙湿地保护规划中苏蓼垸(规划建设的省级湿地公园),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略) (略) ),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湿地。确需征收或者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予补偿。
根据《长沙市湿地保护条例》规定,经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湿地保护规划。确需修改的,应 (略) 会各界意见并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除涉及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外,不得改变目录范围内湿地的用途。依法征收、征用目录范围内的湿地,应当按照占补平衡的要求保持湿地面积总量不减少。列入国家、省名录管理的湿地(湿地保护目录应当在条例实施一年内公布,并根据湿地调查与监测结果适时进行调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列入国家、省公布名录的湿地,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湿地保护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湿地保护目录。
(7)分析了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性,建议取消位于岸线保护区的客 (略) 口、 (略) 口、 (略) 。
(8)分析了与《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协调性,根据分析,靖港客运岸线(新增)、望城靖港执法趸船岸线(已利用)、 (略) 岸线(已利用300米,新增1400米)、靖港岸线(新增1400米)占用望城区优先保护单元(ZH 点击查看>> ),主体功能定位为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主要属性为“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湿地公园(湖南千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水源涵养功能重要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其他区域/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土壤重点管控区/土壤污染风险一般管控区”。 (略) 上,千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应执行湿地公园管控要求;在污染物排放管控上,加强集中居住区污水管网建设,完成损坏污水管网的维修;在环境风险防控上,依据《长沙市望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在资源开发利用上,促进再生水利用率逐步提高、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等。
建议上述岸线规划实施前应征求生 (略) 门的同意。
1.4 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略) 上,兴马洲渡口、兴马洲、鹅洲、巴溪洲左汊游艇、巴溪洲右汊游艇、巴溪洲水上巴士、黑石铺、潇 (略) 口、 (略) 、杜甫江阁、橘子洲西、 (略) 口、 (略) 、 (略) 口、风帆广场等共计15个客运码头3590米岸线(其中已利用1040米,规划新增2550米)位于长沙市湘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建议取消规划新增岸线,现状码头应逐步退出。
湖南省水运交通安 (略) 码头、湖南 (略) 码头( (略) 大桥西上游800米)、 (略) 右 (略) 码头、 (略) 码头、渔政码头、长沙市交通运输综 (略) 码头(右岸竹山园码头)等6个支持系统码头(占用岸线420米)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均为现状码头,建议加强污染防治,不得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
铜官港区花果垸、金钩寺岸线和靖港港区位于湘江望城~湘阴保留区,为了更好地保护地表水水质,建议铜官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加强风险管控,减少该水域的环境风险和船舶风险;建议铜官港区、靖港港区污水不排放,做好初 (略) 置及港区中水回用工作。铜官港区、靖港港区规划实施前应征求水功 (略) 门意见,新增规划岸线应以控制开发的原则,合理节约集约利用岸线,岸段适当控制开发规模,做好环境防护工作。
建议涉及饮用水源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景观和渔业用水区的岸线和锚地应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污水不得排放进入水体。
在 点击查看>> 域布置上,靖港客运岸线(100米新增)、望城靖港执法趸船岸线(80米已利用)、 (略) 岸线(已利用300米,新增1400米)、靖港岸线(新增1400米, 点击查看>> 域面积126万m2)占用望城区优先保护单元(ZH 点击查看>> ),建议上述规划实施前应征求生 (略) 门的同意。
铜官港区金钩寺作业区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靖港港区靖港岸线段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议规划实施应与长沙市自 (略) 门协调,按法定程序办理用地手续,还必须依法办理耕地占补平衡手续。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悬浮物对水质的影响
长沙港港口工程施工期对其下游的影响距离在100~200m之间,影响范围小。施工导致的悬浮物随工程的结束而结束,根据本地以往工程经验,一般悬浮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只要注意合理选择施工方式,悬浮物的影响基本可忽略。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疏浚作业引起的重金属悬浮扩散对取水口水质影响不明显。另外,施工时除产生悬浮物外,还会产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因作业时间一般较短,这些废水的产生量不大,规划环评将不进行重点考虑。
(2)港区生活污水对水质的影响
到2025年和2035年,长沙港港区污水产生量分别为 点击查看>> 万t/a和 点击查看>> 万t/a,COD最大产生量分别约为 点击查看>> t和 点击查看>> t,货运港区产生 (略) 理后,通过纳管排 (略) 理厂,不在港区设置排污口。
(3)其他污水对水质的影响
长沙港生产过程中,将产生船舶油污水、客运港区生活污水和港区生产废水(包含危险品作业区的生产废水)等。根据报告书中的预测,这些污水产生量较小,按照报告提出的要求,船舶污水和港区生产废水由船舶污染物接 (略) 置,基本不会给周边水体水质带来明显影响。
2.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规划,2025年和2035年长沙港大宗散货吞吐量最大的是铜官港区,其次是霞凝港区,靖港港区干散货吞吐量最小。根据预测结果,2025年霞凝、铜官港区在75%除尘效率下PM10年均最大落地浓度超标,在90%除尘效率下PM10年均最大落地浓度达标;2035年霞凝、铜官、靖港港区在75%除尘效率下PM10年均最大落地浓度超标,在90%除尘效率下PM10年均最大落地浓度达标。由于长沙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值不达标,PM2.5略微超标,综合考虑长沙市大气环境污染防控形势,规划环评提出长沙港采取最严格的环保措施将除尘效率由75%提升至90%。长沙港2018年75%的起尘量为 点击查看>> 吨/年,2025、2035规划实施后除尘效率90%的起尘量分别为957吨/年、1256吨/年,区域扬尘量分别较2018年削减 点击查看>> 吨/年、 点击查看>> 吨/年。
在90%的除尘效率下,2025和2035年长沙港TSP、PM10、PM2.5日均和年均最大落地浓度均位于铜官港区,叠加背景浓度后,长沙各港区和环境敏感目标(居住区)TSP、PM10、PM2.5日均浓度最大落地浓度及TSP、PM10年均浓度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PM2.5年均浓度超标,主要原因是长沙港PM2.5年均背景浓度超标。2025和2035年岳麓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TSP、PM10、PM2.5日均和年均最大落地贡献浓度较小,叠加背景浓度后,除TSP日均浓度外,其他均超标,主要原因是岳麓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属于一类标准区域,而叠加的背景浓度本身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长沙港液体散货的吞吐量主要集中在铜官港区,2025和2035年霞凝港区液体散货吞吐量不变。2025和2035年长沙港评价区域各作业区和环境敏感目标NMHC长期落地浓度叠加背景值后均达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GB 点击查看>> -1996)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2.0mg/m3。长沙各港区NMHC最大浓度分布于作业区范围内,呈现出由内向外梯度递减的趋势。规划实施后长沙港的NMHC挥发对作业区及其周边地区的污染较小,不会对作业区周边及环保保护目标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显著影响。
根据长沙港的燃油要求计算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2025和2035年长沙港分别排放 点击查看>> 和 点击查看>> 吨NOx,主要集中在船舶停靠和进出港阶段;根据《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推荐方法计算2025和2035年集疏港的集疏运货车排放量,2025和2035年分别排放 点击查看>> 和 点击查看>> 吨;船舶和集疏运车辆的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源,具有近距离的污染特点,且属于流动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扩散范围有限,对周围区域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可知,规划实施后对大气的环境影响可通过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显著减轻,要严格执行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2.3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噪声影响分析结果,长沙港的机械作业和设施运转产生的噪声对港区外围影响不大,港界外受到港口噪声的影响距离在40m左右,该范围内无敏感目标。长沙港各港区集疏运 (略) (略) 等,由预测结果可知, (略) 的噪声影响不大, (略) 200m范围内将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污染。建议集疏运 (略) , (略) 时控制车速,必 (略) 两侧增加4~6m宽度的绿化隔离带,或在疏港通道沿线重 (略) 设置隔声屏障。鉴于地形、绿化、防护等实际噪声衰减因素,建 (略) 两侧200m内避免新建居民区、文教区、医院及其他噪声敏感目标。
2.4 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规划实施后,到2025年和2035年长沙港产生的固体废物分别约2937t/a和4681t/a。从固废的总体规模来看,长沙港规划水平年垃圾产生量较小。相对于长沙港的发展对地区经济的贡献程度,其固体废物影响微弱。长沙市的环境基础设施能够消纳由港口发展而带来的污染物增加,故规划水平年内长沙港的固废总量不会对城市环卫系统带来较大的压力,对城市发展也没有构成明显影响。长沙市现有垃圾填埋场、 (略) ,生活垃 (略) 理(清洁焚烧)项目可充分满足港区、 (略) 置问题,且随着长沙垃圾分类收集、 (略) 置的全面覆盖, (略) 理工艺的改善,最终可更优化地实现垃圾的资源化与减量化。
2.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规划实施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水生维管素植物和鱼类等的生境条件,进而导致其种群、分布范围、活动特点的变化。可通过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尽量减少对水体环境的扰动。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包括粉尘、油污和生活污水等)的排放,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规划实施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
(2)规划实施后共新增占用土地375公顷,其中占用最多的是耕地,约183公顷,其次为裸地,约104公顷,水域、城镇建设用地、草地、林地分别占约59公顷、17公顷、10公顷和2公顷。建议针对港口占地造成的生态价值损失,适当采取异地补偿或经济补偿,针对临时占用的土地,岸线开发和港口建设破坏掉的人工绿化林带,在工程结束后应重新布设人工绿化林带,既可以美化环境,又可以涵养水源。
(3)针对湘江流域鱼类资源种类和数量的减少,长株潭地区采取了禁渔、增殖放养等措施,同 (略) 涉及港口、码头主要沿河而建,因此,规划实施对洄游性珍惜鱼类的影响有限。规划的岸线利用水域与以四大家鱼为代表的产漂流性卵鱼类的产卵水域分别位于河道的不同位置,规划岸线利用也不会明显改变产卵场河段的水文条件,不会明显改变以四大家鱼为代表的产漂流性卵鱼类的产卵繁殖。码头的规划实施对占用或邻近的产卵、索饵和越冬的鱼类产生一定的干扰和水生生态破坏,但不会对鱼类“三场”产生毁灭性破坏。规划实施后,在确保水上船舶安全行驶且不向河道随意排放污水和垃圾的前提下,港口的正常运营对于鱼类“三场”的环 (略) 下降。建议在港区的建设过程中需尽量减少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疏浚等造成悬浮污染的施工作业,应在避开鱼类产卵期和越冬期。
(4)建议取消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兴马洲渡口、兴马洲、鹅洲、巴溪洲左汊游艇、巴溪洲右汊游艇、巴溪洲水上巴士、黑石铺、潇 (略) 口、 (略) 、杜甫江阁、橘子洲西、 (略) 口、 (略) 、 (略) 口、风帆广场等共计15个客运码头,现状岸线应逐步退出。
湖南省水运交通安 (略) 码头、湖南 (略) 码头( (略) 大桥西上游800米)、 (略) 右 (略) 码头、 (略) 码头、渔政码头、长沙市交通运输综 (略) 码头(右岸竹山园码头)等6个支持系统码头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均为现状码头,建议加强污染防治,不得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
本报告建议长沙港港口码头生活污水排 (略) 理厂或港区 (略) 理设施;船舶生活污水由船舶安装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船舶油污水由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 (略) 置或上岸接收。在做好上述措施的前提下,港口正常营运不会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但一旦在航道或码头前沿发生船舶燃料油泄漏事故,溢油会在短时间内进入水源保护区并污染取水口,环境风险不容忽视。因此,建议港口注意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加强码头前沿监视预警,制定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设施 (略) 点击查看>> ,提升环境风险 (略) 置能力。
(5)本次长沙 (略) 分400m已利用规划港口客运岸线位于岳麓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有部分港口码头位于风景名胜区周边,规划实施可能会对其产生间接环境影响。但鉴于风景名胜区的岸线已利用,客运码头建筑特色已与景区周边景色融为一体,成 (略) 分;新增岸线的规划实施距离风景名胜区相对较远,不直接或间接占用风景区的土地。因此,本次规划实施对岳麓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可控。
(6)本次长沙港 (略) 有港口岸线 点击查看>> km均位于重要湿地中市级重点保护湿地范围内,其中包括货运码头岸线( (略) ) 点击查看>> km,已利用5.14km;客运岸线6.79km,已利用2.29km。建议根据《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严格控制开垦或者占用湿地。因重点建设等原因需要开垦或者占用湿地的,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门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前应当征求同级林 (略) 门 (略) 门的意见。
(7)本次规划不直接占用的森林公园,且规划港口码头距离森林公园均在8km以上;本次规划不直接占用湿地公园, (略) 分港口码头距离湿地公园较近;本次规划不直接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略) 分规划岸线位于湘江湘潭段野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下游,距离超过3km。通过分析,本次长沙港总体规划实施,对上述生态敏感区可能会产生间接环境影响,但整体可控。
2.6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历史事故统计和风险识别,结合长沙港实际情况,将石油运输码头的溢油事故,仓储区的石油泄漏引发的火灾或者爆炸事故,以 (略) 理过程中伴生/次生污染等作为长沙港环境风险评价的重点。
根据推算,规划实施后发生大型溢油事故的概率约为每30年一次,最大可信溢油量为125t。定常S向风作用下,平水期和枯水期,2小时后油膜扩散面积和漂移距离分别为0.80km2和3.36km、0.08km2和1.92km。环境影响主要是破坏了水生生态系统的光合作用及其物质和能量流,对于哺乳类动物、水鸟等动物的生理功能均有很大的伤害,随着溢出物在水面的漂移扩散,溶解或反分散于水体中的溢出物量会逐渐增多,其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污染水质并毒害水生生物;一旦溢出物上岸,可造成对岸线及其环境资源的污染损害。
规划实施后发生油品事故泄漏导致的火灾事故后次生/伴生产生的CO可能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但没有超过半致死浓度和《 (略) 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的一氧化碳接触限值30mg/m3;但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建议项目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通知项目火灾周围616m 范围内的企业员工进行撤离。
3、环境保护对策
本评价提出的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议见表3-1。
表3-1 本报告要求采取的主要环境减缓措施汇总表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生态环境 | 1.施工期需避开鱼类主要繁殖季节(3月至7月)。同时,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期环境监控,降低规划工程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减缓施工期 点击查看>> 生生态破坏,落实生态补偿措施。 2.运营期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措施,鱼类增殖放流,开展水生生态影响监测,及时调整保护措施,加快重要物种和水生生态系统的修复研究。 3.加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开发与保护力度,妥善保护湿地。合理开发利用湿地,开发利用要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对 (略) 变化进行动态跟踪,可以及时采取策略对湿地景观进行恢复。 4.合理工程实施时间,避免在鸟类迁徙的高峰期(4-5月和7-9月)进行施工作业,同时施工期尽量避开鸟类繁殖季节和觅食时段,避免高噪音作业,以尽力减小施工噪音对鸟类的干扰。施工期间加强安全和卫生管理,避免废水、固体废弃物的直接排放,减少污染,最大限度地保护鸟类的栖息环境。 |
大气环境 | 1.总体规划:铜官、霞凝干散货吞吐量较大的港区,应编制专门的粉尘污染总体防治规划,统筹港区内港航企业力量,共同安排好降尘措施。 2.堆场扬尘:在霞凝、铜官港区等干散货作业区进一步完善防风网、自动喷水抑尘装置、采用抑尘剂、堆场苫盖、全封闭管道、防风抑尘棚等抑尘设施建设。 3.能源结构: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减少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 4.机动车尾气:应优先选用耗油低、污染物 (略) 的机动车。机动车维修保养应严格执行I/M制度。 5.码头油气:2025和2035年规划实施后长沙港实现油码头油气回收装置全覆盖,尤其在油品储运量较大的铜官港区金钩寺作业区开展码头油气回收工作,同时储油罐增设喷淋降温设施,减少烃类散发。 |
声环境 | 1.施工作业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 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选择性能良好的高效低噪施工设备等来减少港口建设施工对声环境的影响。 3. (略) 港内设施,将高噪 (略) 与车间 (略) 界80m左右; (略) 尽量不要穿越市区, (略) 线注意避让噪声敏感区。 4.对无法避让或已经存在的噪声敏感区,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5.规划新 (略) 对沿线住宅、学校等敏感目 (略) 段应采取隔声屏、绿化等降噪措施,必要时采取隔声窗等环保措施。 |
4、关于规划的建议
4.1 规划方案调整的建议
取消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客运码头。兴马洲渡口、兴马洲、鹅洲、巴溪洲左汊游艇、巴溪洲右汊游艇、巴溪洲水上巴士、黑石铺、潇 (略) 口、 (略) 、杜甫江阁、橘子洲西、 (略) 口、 (略) 、 (略) 口、风帆广场等共计15个客运码头3590米岸线(其中已利用1040米,规划新增2550米)位于长沙市湘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建议取消规划新增岸线,现状码头应逐步退出。
4.2规划方案实施的建议
(1)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支持系统岸线应加强污染防治
湖南省水运交通安 (略) 码头、湖南 (略) 码头( (略) 大桥西上游800米)、 (略) 右 (略) 码头、 (略) 码头、渔政码头、长沙市交通运输综 (略) 码头(右岸竹山园码头)等6个支持系统码头(占用岸线420米)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均为现状码头,建议加强污染防治,不得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
(2)加强位于水功能区划保留区、饮用水水源区的岸线污染防治
铜官港区花果垸、金钩寺岸线和靖港港区位于湘江望城~湘阴保留区,规划实施前应征求水功 (略) 门意见,新增规划岸线应以控制开发的原则,合理节约集约利用岸线,岸段适当控制开发规模,做好环境防护和风险防控工作;涉及饮用水源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景观和渔业用水区的岸线和锚地应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污水不得排放进入水体。
(3)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靖港客运岸线(新增)、望城靖港执法趸船岸线(已利用)、 (略) 岸线(已利用300米,新增1400米)、靖港岸线(新增1400米)占用《长沙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望城区优先保护单元(ZH 点击查看>> ),建议上述岸线规划实施前应征求生 (略) 门的同意。
铜官港区金钩寺岸线配套 点击查看>> 域、靖港港 (略) 分 点击查看>> 域占用《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议与长沙市自 (略) 门协调,按法定程序办理用地手续外,依法办理耕地占补平衡。
(4)加强生态保护
码头施工应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运营期应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染物。
(5)加强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
①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当同 (略) 理和回用设施,运营过程中应当加强水环境保护。船舶水污染物应上岸接收或交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 (略) 置,确保周边水环境质量不降低。
②在粉尘防治措施方面,散货堆场应综合采用防风抑尘网、喷淋、苫盖等相结合的措施,加强运营期颗粒物在线监测。
③码头建设同步建设岸电设施。
④港口企业应按照《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 451-2017)要求配备溢油应急物资,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⑤油气码头应建设油气回收设施。
5、总结论
本次规划共规划港口岸线 点击查看>> 公里,其中,货运码头岸线( (略) ) 点击查看>> 公里,客运岸线6.8公里,支持系统等其他岸线1.8公里。规划霞凝港区、铜官港区、靖港港区3大货运港区,以及若干客货运、支持系统等码头港点,规划新港、金霞、铜官、金钩寺4个作业区,泊位103个,形成通过能力7270万吨/195万TEU/60万辆。规划长沙港客运码头重点形成由综合性客运码头(2处)和客运码头停靠点( (略) )两个层次构 (略) 。报告书建议取消位于长沙市湘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区的客运码头岸线15段,共计3590m。总体而言,各段规划岸线开发规模小,规划仅维持内河重要港口的基本功能,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为有限,环境风险基本可控。规划对自然岸线和土地资源占用量较低,区域资源可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本次长沙港总体规划总体上与全国航 (略) 规划、湘江流域综合规划、湖 (略) 规划、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等协调, (略) 与《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沙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略) 部不协调。港口总体布置注重资源整合和功能调整,提升作业区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积极意义,规划应严格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指导和约束本区域岸线的合理开发。
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执行跟踪评价,重点评价内容为环保设施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港区环境质量标准、 点击查看>> 域和水生生态修复和补偿效果等。总体而言,长沙港总体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长沙市经济发展,提高交通运输效益,在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 (略) 分规划不协调问题、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提高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并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的基础上,规划的实施不会给长沙市环境承载力带来较大压力,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长沙港总体规划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内容
公众可对《长沙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在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总体规划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
长沙 (略) ;
联系人:范俊平电话:0731- 点击查看>>
规划环评单位:
(略) (略) ;
联系人:张利国;电话: 点击查看>> 。
7、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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