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保局关于对淄博永盛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12370300493225733Q/2022-5242803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对淄博永盛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12370300493225733Q/2022-5242803
标题: | (略) 关于对淄博永 (略) 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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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 点击查看>> 33Q/2022- 点击查看>>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6-10 08:41:55 | 发布机构: |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 (略) 对淄博永 (略) 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 (略) 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b. 点击查看>>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 |
淄高新环报告表[2022] (略) | 淄博永 (略) | 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 | (略) 项目审批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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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 (略) 对淄博永 (略) 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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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略) 关于对淄博永 (略) 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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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2-06-10 08:41:55 | 发布机构: |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 (略) 对淄博永 (略) 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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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 |
淄高新环报告表[2022] (略) | 淄博永 (略) | 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 | (略) 项目审批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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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 (略) 对淄博永 (略) 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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