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660600/2022-0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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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660600/2022-000411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日-2021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点击查看>>

传真:0994-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略)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奇台农场

五家渠市水利工 (略)

乌鲁木齐天泓 (略)

本次除险加固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大坝与东岸 (略) (略) 理;对东岸挡水堤和西岸挡水堤加高培厚,并对上游堤坡进行护砌;对0+226~0+7 (略) 面进行硬化;对放水涵洞增设检修闸门;对水库进水口位置进行清淤;增设安全监测设施等。项目总投资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略) 占比例5.88%。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土方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大风天气禁止土石方开挖作业,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降低车辆行驶速度、对地面进行洒水;运输采用带篷布的汽车或密闭车辆,防止运输过程中物料散落造成扬尘。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污染水体及周围环境。施工过程中选择停水期施工,必要时采取围挡,防止渣土进入水体,影响水库水质和灌溉功能,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房现有生活设施,不得排入水库水体。

(三)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同时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

(四)认真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优化施工工程布置方案,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文明施工,减少施工人员干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采取围栏、彩带围护等措施限定工程占用与扰动范围,做好施工组织,尽量使用既有场地,减轻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工程后期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强化固体废物收集、贮存、 (略) 置。坝顶清废、堤身回填未利用的弃土、清淤挖方等运至弃土场堆填;建筑垃圾中的钢筋、钢丝等可回收利用物品分类收集后 (略) 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至奇台农场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施工生活办公设施 (略) 现有民房,生活垃圾交由奇台农场 (略) 门统一清运至 (略) 置。

(六)项目完工进入运行期后,需加强对水库周边及引水渠道上游牧民养殖等污染物的管理,严禁向渠道排放或倾倒畜禽粪便、生活垃圾等污染物,引水渠道两侧设立明显标志,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日-2021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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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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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略)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奇台农场

五家渠市水利工 (略)

乌鲁木齐天泓 (略)

本次除险加固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大坝与东岸 (略) (略) 理;对东岸挡水堤和西岸挡水堤加高培厚,并对上游堤坡进行护砌;对0+226~0+7 (略) 面进行硬化;对放水涵洞增设检修闸门;对水库进水口位置进行清淤;增设安全监测设施等。项目总投资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略) 占比例5.88%。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土方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大风天气禁止土石方开挖作业,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降低车辆行驶速度、对地面进行洒水;运输采用带篷布的汽车或密闭车辆,防止运输过程中物料散落造成扬尘。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污染水体及周围环境。施工过程中选择停水期施工,必要时采取围挡,防止渣土进入水体,影响水库水质和灌溉功能,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房现有生活设施,不得排入水库水体。

(三)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同时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

(四)认真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优化施工工程布置方案,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文明施工,减少施工人员干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采取围栏、彩带围护等措施限定工程占用与扰动范围,做好施工组织,尽量使用既有场地,减轻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工程后期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强化固体废物收集、贮存、 (略) 置。坝顶清废、堤身回填未利用的弃土、清淤挖方等运至弃土场堆填;建筑垃圾中的钢筋、钢丝等可回收利用物品分类收集后 (略) 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至奇台农场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施工生活办公设施 (略) 现有民房,生活垃圾交由奇台农场 (略) 门统一清运至 (略) 置。

(六)项目完工进入运行期后,需加强对水库周边及引水渠道上游牧民养殖等污染物的管理,严禁向渠道排放或倾倒畜禽粪便、生活垃圾等污染物,引水渠道两侧设立明显标志,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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