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石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光伏加工设备和工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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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石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光伏加工设备和工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略) 环发〔2006〕 (略)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 (略) )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建天 (略) 智能化光伏加工设备和工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天 (略) 智能化光伏加工设备和工具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天 (略) ;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荔港南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年生产太阳能半导体硅片切割设备及配套工具500套;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生 (略) (略) (略) 理后循环使用,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生 (略) 区现有三 (略) 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莆田市秀屿 (略) (略) 理,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指标执行GB/T 点击查看>> -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标准)。

(2)废气

①根据预测评价分析,项目运行时区域环境的污染因子浓度均小于环境标准的限值,本项目各项污染物正常排放时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②在非正常排放的情况下,本项目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污染物在 (略) 预测浓度仍然可达标,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正常工况有明显增加,项目建设方应在实际生产运营中加强生产管理,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污。

③根据现场调查, (略) 界外1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本项目建设后, (略) 界外100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进行控制, (略) 、医院、居民区、交通干道等目标。

评价认为该项目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3)噪声

由现状监测评价结果可知,各测点的声环境质量监测值均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评价区域声环境功能现状良好。

(略) ,项目建成以后,噪声经过长距离衰减,对居民区声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

金属边角料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喷砂、喷塑布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化学品空桶(机油、电火花油、切削液、润滑油等空桶)集中收集 (略) 家回收利用,破损的委托有资 (略) 置;废机油、废火花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危废间后委托 (略) 置;餐厨垃圾集中收集交由有资 (略) 置;员工生活垃圾等集中收集后, (略) 门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 (略) 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 (略) 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22日),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 (略) 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 (略) 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天 (略)

联系人:小苏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略) 环发〔2006〕 (略)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 (略) )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建天 (略) 智能化光伏加工设备和工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天 (略) 智能化光伏加工设备和工具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天 (略) ;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荔港南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年生产太阳能半导体硅片切割设备及配套工具500套;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生 (略) (略) (略) 理后循环使用,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生 (略) 区现有三 (略) 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莆田市秀屿 (略) (略) 理,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指标执行GB/T 点击查看>> -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标准)。

(2)废气

①根据预测评价分析,项目运行时区域环境的污染因子浓度均小于环境标准的限值,本项目各项污染物正常排放时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②在非正常排放的情况下,本项目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污染物在 (略) 预测浓度仍然可达标,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正常工况有明显增加,项目建设方应在实际生产运营中加强生产管理,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污。

③根据现场调查, (略) 界外1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本项目建设后, (略) 界外100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进行控制, (略) 、医院、居民区、交通干道等目标。

评价认为该项目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3)噪声

由现状监测评价结果可知,各测点的声环境质量监测值均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评价区域声环境功能现状良好。

(略) ,项目建成以后,噪声经过长距离衰减,对居民区声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

金属边角料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喷砂、喷塑布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化学品空桶(机油、电火花油、切削液、润滑油等空桶)集中收集 (略) 家回收利用,破损的委托有资 (略) 置;废机油、废火花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危废间后委托 (略) 置;餐厨垃圾集中收集交由有资 (略) 置;员工生活垃圾等集中收集后, (略) 门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 (略) 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 (略) 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22日),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 (略) 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 (略) 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天 (略)

联系人:小苏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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