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沐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遴选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运营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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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沐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遴选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运营公司公告

沐川县经 (略) 关于遴选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略) 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0 信息编辑:沐川县经 (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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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县成功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经过四年多的努力,现已完成了项目建设及合作期限内的运营并顺利通 (略) 、 (略) 、 (略) (原 (略) )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验收,并向四川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略) (原 (略) )报备。根据项目后续运营需求, (略) 会 (略) ,保持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三年)正常运营,并承接政府相关工作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注册登记且正 (略) ( (略) 中选,需在遴选后15日内在沐川注册 (略) ),具有完成项目必要的支撑条件,保证充足的人力、精力和资金投入。

(二)具有电商服务工作经验。该公司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电商服务工作经验(提供近两年内有关电商项目运营的工作业绩)。

(三)具有完成工 (略) 。承办公司在签定协议1周内,能够迅速组建具有电商专业和工作经验的固定人员(不低于5人,至少1人具有电商讲师资质)组 (略) ,有能力承接项目的正常实施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提交保证金参与遴选的企业需在申报期内提交

20万保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95;开户行:乐山市 (略) 沐川支行)遴选结束2月内无息退还未中选企业,中选企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28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投递方式:2022年6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书面提交到沐川县经 (略) 商务经合股(一)(县政府办公大楼底楼)

(四)确定方式 (略) 申报,且符合要求的,由委托单位直接确定; (略) 申报,由委托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县 (略) 、 (略) 、 (略) 、 (略) 相关人员组成),对申 (略) 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确定1家承办单位。

(五)结果公示:由委托单位对遴选确定的结果在绿色明珠网(http:/ 点击查看>> )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沐川县经 (略) 商务经合股(一)

联系人:刘洪贵、陈龙

联系电话:0833— 点击查看>>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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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经 (略) 关于遴选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略) 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0 信息编辑:沐川县经 (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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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县成功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经过四年多的努力,现已完成了项目建设及合作期限内的运营并顺利通 (略) 、 (略) 、 (略) (原 (略) )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验收,并向四川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略) (原 (略) )报备。根据项目后续运营需求, (略) 会 (略) ,保持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三年)正常运营,并承接政府相关工作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注册登记且正 (略) ( (略) 中选,需在遴选后15日内在沐川注册 (略) ),具有完成项目必要的支撑条件,保证充足的人力、精力和资金投入。

(二)具有电商服务工作经验。该公司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电商服务工作经验(提供近两年内有关电商项目运营的工作业绩)。

(三)具有完成工 (略) 。承办公司在签定协议1周内,能够迅速组建具有电商专业和工作经验的固定人员(不低于5人,至少1人具有电商讲师资质)组 (略) ,有能力承接项目的正常实施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提交保证金参与遴选的企业需在申报期内提交

20万保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95;开户行:乐山市 (略) 沐川支行)遴选结束2月内无息退还未中选企业,中选企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28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投递方式:2022年6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书面提交到沐川县经 (略) 商务经合股(一)(县政府办公大楼底楼)

(四)确定方式 (略) 申报,且符合要求的,由委托单位直接确定; (略) 申报,由委托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县 (略) 、 (略) 、 (略) 、 (略) 相关人员组成),对申 (略) 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确定1家承办单位。

(五)结果公示:由委托单位对遴选确定的结果在绿色明珠网(http:/ 点击查看>> )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沐川县经 (略) 商务经合股(一)

联系人:刘洪贵、陈龙

联系电话:0833—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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