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德福科技有限公司面向航空航天领域的有色金属材料特种精密成型工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洛阳德福科技有限公司面向航空航天领域的有色金属材料特种精密成型工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 (略)
面向航空航天领域的有色金属材料特种精密
成型工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宜环审〔2022〕 (略)
(略) :
你公司委托洛阳 (略) 编制的《 (略) 面向航空航天领域的有色金属材料特种精密成型工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项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结合我县环境功能区特点,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二、本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 (略) 2号(租赁洛阳大展 (略) 厂房),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106万元,建设年生产铝合金精密铸件4500吨(树脂砂铸件4000吨、熔模铸件500吨)生产线。建设内容为: (略) 房内建树脂砂铸件工艺、熔模铸件工艺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含辐射类设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三、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混砂、造型制芯、制壳、落砂、切割、 (略) 理(含打磨、抛丸、喷砂)、焊接工序废气经集气设施+覆膜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表1限值要求,并同时满足《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相关限值要求;刷涂料废气、石蜡废气(含融蜡、压蜡、组树、脱蜡)、烘干废气、成型废气、熔炼废气经集气设施+覆膜袋式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表1限值要求,并同时满足《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相关限值要求;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 点击查看>> 醛、酚类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附件2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耐高温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表1限值要求。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脱模冲洗废水 (略) 理、检验废水经设 (略) (略) 理后与 (略) 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园区污水管网排 (略) 理厂,总排口的出口浓度应满 (略) 理厂的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管网进 (略) (略) 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机械加工设备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隔音、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略) 界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 (略) 置工作。废模具、废涂料桶、废铸造砂、废砂及钢丸、废金属屑及边角料、废型壳、除尘灰(除熔炼及控压成型段)、废催化剂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蜡(静置过程)、废熔炼渣、除尘灰(熔炼及控压成型段)、废润滑油、废弃含油抹布、废乳化液、废UV灯管、废活性炭、 (略) 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 (略) 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 (略) 。
四、严格落实总量控制相关要求,并于项目建成投运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如果今后国家、省、市及我县颁布新的政策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照新颁布的政策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 (略) (略) 门负责本项目日常监督管理,依法进行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2年6月10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宜 (略) 6号宜阳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379- 点击查看>> 传 真:0379- 点击查看>>
关于 (略)
面向航空航天领域的有色金属材料特种精密
成型工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宜环审〔2022〕 (略)
(略) :
你公司委托洛阳 (略) 编制的《 (略) 面向航空航天领域的有色金属材料特种精密成型工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项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结合我县环境功能区特点,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二、本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 (略) 2号(租赁洛阳大展 (略) 厂房),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106万元,建设年生产铝合金精密铸件4500吨(树脂砂铸件4000吨、熔模铸件500吨)生产线。建设内容为: (略) 房内建树脂砂铸件工艺、熔模铸件工艺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含辐射类设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三、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混砂、造型制芯、制壳、落砂、切割、 (略) 理(含打磨、抛丸、喷砂)、焊接工序废气经集气设施+覆膜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表1限值要求,并同时满足《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相关限值要求;刷涂料废气、石蜡废气(含融蜡、压蜡、组树、脱蜡)、烘干废气、成型废气、熔炼废气经集气设施+覆膜袋式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表1限值要求,并同时满足《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相关限值要求;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 点击查看>> 醛、酚类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附件2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耐高温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表1限值要求。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脱模冲洗废水 (略) 理、检验废水经设 (略) (略) 理后与 (略) 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园区污水管网排 (略) 理厂,总排口的出口浓度应满 (略) 理厂的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管网进 (略) (略) 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机械加工设备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隔音、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略) 界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 (略) 置工作。废模具、废涂料桶、废铸造砂、废砂及钢丸、废金属屑及边角料、废型壳、除尘灰(除熔炼及控压成型段)、废催化剂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蜡(静置过程)、废熔炼渣、除尘灰(熔炼及控压成型段)、废润滑油、废弃含油抹布、废乳化液、废UV灯管、废活性炭、 (略) 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 (略) 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 (略) 。
四、严格落实总量控制相关要求,并于项目建成投运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如果今后国家、省、市及我县颁布新的政策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照新颁布的政策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 (略) (略) 门负责本项目日常监督管理,依法进行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2年6月10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宜 (略) 6号宜阳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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