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沅陵县茂洋混凝土有限公司配套建设年产88万吨砂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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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沅陵县茂洋混凝土有限公司配套建设年产88万吨砂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怀沅环评〔2022〕4号


沅陵 (略) :

你公司呈报的《沅陵 (略) 配套建设年产88万吨砂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沅陵 (略) 为稳 (略) 所需合格的砂石, (略) 西北面相距约 400m (略) 区居委会桃花岛配套建设规模为88万吨/年砂石生产线项目,外购鹅卵石、石灰石原料,必须具备合法来源。采用破碎—制砂—洗砂工艺, (略) 自用,不对外销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36 ㎡,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 (略) 房、设备安装(机制砂生产线1条)、原料库、成品库等,并配套建设环保、公用等工程。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并落实相关污染防治、

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禁止夜间(晚22:00至凌晨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

2.严格落实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细沙回收机+集水池(90m3)+浓缩罐(200m3)形成絮状液体+ (略) 理后,进入清水池(2个,每池120m3)循环利用,不外排;必须建设符合规范标准的车辆冲洗平台;车辆冲洗废水经18 m3 (略) 理后循环利用;初期雨水经雨水沟及人工切流闸进入初期雨水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

3.严格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湿法生产工艺,破碎、筛分工序安装喷淋装置; (略) (略) 理、地面进行硬化;原料库设钢架棚及围挡、并配备雾炮机对原料装卸扬尘进行喷雾降尘,减少无组织粉尘污染影响。

4.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晚22:00至凌晨6:00)生产,运输车辆低速行驶, (略) 区绿化等,防止噪声扰民。

5.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防风雨泥渣堆场, (略) 理系统产生的压滤泥饼暂存于泥渣堆场内, (略) 进行综合利用。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内设事故应急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 (略) 门备案;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怀化 (略)

2022年6月10日

怀沅环评〔2022〕4号


沅陵 (略) :

你公司呈报的《沅陵 (略) 配套建设年产88万吨砂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沅陵 (略) 为稳 (略) 所需合格的砂石, (略) 西北面相距约 400m (略) 区居委会桃花岛配套建设规模为88万吨/年砂石生产线项目,外购鹅卵石、石灰石原料,必须具备合法来源。采用破碎—制砂—洗砂工艺, (略) 自用,不对外销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36 ㎡,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 (略) 房、设备安装(机制砂生产线1条)、原料库、成品库等,并配套建设环保、公用等工程。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并落实相关污染防治、

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禁止夜间(晚22:00至凌晨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

2.严格落实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细沙回收机+集水池(90m3)+浓缩罐(200m3)形成絮状液体+ (略) 理后,进入清水池(2个,每池120m3)循环利用,不外排;必须建设符合规范标准的车辆冲洗平台;车辆冲洗废水经18 m3 (略) 理后循环利用;初期雨水经雨水沟及人工切流闸进入初期雨水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

3.严格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湿法生产工艺,破碎、筛分工序安装喷淋装置; (略) (略) 理、地面进行硬化;原料库设钢架棚及围挡、并配备雾炮机对原料装卸扬尘进行喷雾降尘,减少无组织粉尘污染影响。

4.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晚22:00至凌晨6:00)生产,运输车辆低速行驶, (略) 区绿化等,防止噪声扰民。

5.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防风雨泥渣堆场, (略) 理系统产生的压滤泥饼暂存于泥渣堆场内, (略) 进行综合利用。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内设事故应急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 (略) 门备案;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怀化 (略)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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