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合通齿轮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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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东莞市合通 (略)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 (略) (略)
建设单位东莞市合通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蓝 (略)
项目概况东莞市合通 (略) (以下简称“项目”,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7G454U07)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 (略) (略) (中心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14°5′ 点击查看>> ″,北纬22°46′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010m2,建筑面积1280m2。主要从事汽车空调控制器、洗手液机、积木玩具的加工生产,生产汽车空调控制器40万件/年、洗手液机25万件/年、积木玩具300万件/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1)破碎工序项目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颗粒物排放量为0. 点击查看>> t/a,排放速率约为0. 点击查看>> kg/h,排放量较少,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2)注塑成型工序项目注塑成型工序会产生少量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及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项目注塑成型工序拟设置于密闭车间,并设置集气罩对其产生的废 (略) 理,其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处理效率可达80%,排放速率0. 点击查看>> kg/h,排放浓度为1. 点击查看>> mg/m3,排放量0. 点击查看>> t/a,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略) 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无组织排放:该过程中约有15%的有机废气未被收集,为无组织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0. 点击查看>> t/a,排放速率为0. 点击查看>> kg/h,排放量较少,厂界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表1 (略) 界标准值。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注塑成型工序冷却用水注塑成型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用水,不外排。(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级较严值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塘厦 (略) (略) 理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第二时段限值三者中的较严值后排放。(3)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因此,项目污水在落实上述治理设施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其程度和范围均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 (略) 回收利用(其中塑胶边角料、次品收集破碎后回用到生产工序);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 (略) 理;生活垃 (略) (略) 理。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06-10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未分析项目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2022〕21 号)的相符性;3.遗漏混料工序废气源强核算,《营运期大气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中的监测频次不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 1207-2021)的要求;4.沾附火花油金属碎屑、废空压机油罐的危险废物代码错误。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略) (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东莞市合通 (略)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 (略) (略)
建设单位东莞市合通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蓝 (略)
项目概况东莞市合通 (略) (以下简称“项目”,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7G454U07)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 (略) (略) (中心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14°5′ 点击查看>> ″,北纬22°46′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010m2,建筑面积1280m2。主要从事汽车空调控制器、洗手液机、积木玩具的加工生产,生产汽车空调控制器40万件/年、洗手液机25万件/年、积木玩具300万件/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1)破碎工序项目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颗粒物排放量为0. 点击查看>> t/a,排放速率约为0. 点击查看>> kg/h,排放量较少,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2)注塑成型工序项目注塑成型工序会产生少量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及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项目注塑成型工序拟设置于密闭车间,并设置集气罩对其产生的废 (略) 理,其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处理效率可达80%,排放速率0. 点击查看>> kg/h,排放浓度为1. 点击查看>> mg/m3,排放量0. 点击查看>> t/a,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略) 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无组织排放:该过程中约有15%的有机废气未被收集,为无组织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0. 点击查看>> t/a,排放速率为0. 点击查看>> kg/h,排放量较少,厂界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表1 (略) 界标准值。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注塑成型工序冷却用水注塑成型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用水,不外排。(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级较严值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塘厦 (略) (略) 理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第二时段限值三者中的较严值后排放。(3)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因此,项目污水在落实上述治理设施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其程度和范围均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 (略) 回收利用(其中塑胶边角料、次品收集破碎后回用到生产工序);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 (略) 理;生活垃 (略) (略) 理。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06-10
联系人东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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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未分析项目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2022〕21 号)的相符性;3.遗漏混料工序废气源强核算,《营运期大气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中的监测频次不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 1207-2021)的要求;4.沾附火花油金属碎屑、废空压机油罐的危险废物代码错误。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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