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鳌江滨水文旅长廊项目—平阳县鳌江标准堤(下厂段、下埠水闸、雁门水闸)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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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阳县鳌江滨水文旅长廊项目—平阳县鳌江标准堤(下厂段、下埠水闸、雁门水闸)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略) 文件

平水许〔2022〕 (略)

 

关于平阳县鳌江滨水文旅长廊项目—平阳县鳌江标准堤(下厂段、下埠水闸、雁门水闸)

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平阳县 (略) :

你公司(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285FFX1N)申报的《关于要求审批<平阳县鳌江滨水文旅长廊项目—平阳县鳌江标准堤(下厂段、下埠水闸、雁门水闸)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报告》及委托浙江 (略) 编写的《平阳县鳌江滨水文旅长廊项目——平阳县鳌江标准堤(下厂段、下埠水闸、雁门水闸)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等材料通过投资在线平台3.0系统已收悉(项目代码:2011-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三十二条、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平阳 (略) 段,鳌江北岸,标准堤工程基本在原堤线走向基础上,向外拼宽,工程 (略) 水闸,终点为墨城水闸。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加固标准堤3558m(其中治理267m,加固3291m), (略) 、下埠和雁门3座水闸(其中下埠和雁门水闸与标准堤不相交),生态修复潮滩1.0hm2。工程总占地面积9.22hm2,其中永久占地7.43hm2(包括堤防工程、水闸工程和潮滩修复工程),临时工程占地1.79hm2(包括标准堤施工工区、水闸施工工区、土方中转临时堆场、泥浆池及钻渣堆放场地)。工程建设总工期48个月, 预计于2022年9月1日开工,于2026年8月底完工。工程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选址、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方法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基本合理。

(二)项目建设总开挖土石方 点击查看>> 万m3(其中建筑物拆除方0.84万m3,钻渣4.91万m3〈折合泥浆 点击查看>> 万m3,下同〉,一般土方6.25万m3,石方0.96万m3);填方 点击查看>> 万m3(其中表土1.90万m3,一般土方5.08万m3,石方4.43万m3)。借方总量6.19万m3(其中表土1.90万m3,一般土方0.62万m3,石方3.67万m3),外借土方采用合法商购;工程开挖方自身利用5.22万m3(其中一般土方4.46万m3,石方0.76万m3);工程余方7.74万m3(其中建筑物拆除方0.84万m3,一般土方1.79万m3,石方0.20万m3,钻渣4.91万m3),本项目余方(含泥浆经过离心机干化后)运输至平阳县西湾围垦工程(北片)工程用于围区填筑,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进行运输,避免余方散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总计9.22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平阳县 (略) 。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根据工程自身特性,即本项目无表土资源可剥离,故方案对表土保护率不作要求。至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3,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4个区:Ⅰ区堤防工程防治区(面积为4.40hm2)、Ⅱ区水闸工程防治区(面积为2.03hm2)、Ⅲ区潮滩修复工程防治区(面积为1.0hm2)、Ⅳ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为2.50hm2, 其中1.79hm2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外,0.71hm2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 (略)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工程建设中应将本方案新增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如下:

Ⅰ区:

工程措施:淤泥固化√、余方清运√;

工程措施:场地平整√、覆土√、排水沟√、泥浆干化√;

植物措施:边坡绿化√、抚育管理;

临时措施:堤防排水沟、沉砂池;

Ⅱ区:

工程措施:场地平整√、覆土√、泥浆干化√;

植物措施:综合绿化√、抚育管理;

临时措施:水闸排水沟、沉砂池、彩条布苫盖;

Ⅲ区:

工程措施:场地平整√、覆土√;

植物措施:潮滩绿化√、抚育管理;

Ⅳ区:

工程措施:场地平整、覆土;

临时措施:撒播草籽、施工工区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土方中转临时堆场(临时拦挡、临时覆盖),泥浆池及钻渣堆放场(土方开挖、临时拦挡、临时覆盖)、洗车平台。

(以上带√表示主体工程已设计,其余为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措施。)

八、基本同意水土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十、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浙价费〔2014〕 (略) 、浙发改价格函〔2022〕 (略) 规定,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米0.8元(不足1平米的按1平米计);同时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工程扰动地表面积共计 点击查看>> m2,故本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按0.64元/m2的标准计列,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点击查看>> 元。请你公司收到批复后即时到 (略) (略) 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联系地址:鳌江镇昆鳌 (略) 交叉口税务大楼一楼,联系电话:0577- 点击查看>>

十一、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产生的土石方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指定地点以外的区域倾倒。

(二)请在主体工程后续设计中一并做好水土保持设计,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 (略) 报送监测成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批准。

十三、本工程涉及其它管理事项的, (略) 门批准。

十四、你公司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平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县水 (略) (略) 负责。

2022年6月10日

抄送: (略) (略) 、县综 (略) 、县水土保持监督

所、鳌 (略) 。

(略)          2022年6月10日印发



(略) 文件

平水许〔2022〕 (略)

 

关于平阳县鳌江滨水文旅长廊项目—平阳县鳌江标准堤(下厂段、下埠水闸、雁门水闸)

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平阳县 (略) :

你公司(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285FFX1N)申报的《关于要求审批<平阳县鳌江滨水文旅长廊项目—平阳县鳌江标准堤(下厂段、下埠水闸、雁门水闸)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报告》及委托浙江 (略) 编写的《平阳县鳌江滨水文旅长廊项目——平阳县鳌江标准堤(下厂段、下埠水闸、雁门水闸)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等材料通过投资在线平台3.0系统已收悉(项目代码:2011-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三十二条、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平阳 (略) 段,鳌江北岸,标准堤工程基本在原堤线走向基础上,向外拼宽,工程 (略) 水闸,终点为墨城水闸。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加固标准堤3558m(其中治理267m,加固3291m), (略) 、下埠和雁门3座水闸(其中下埠和雁门水闸与标准堤不相交),生态修复潮滩1.0hm2。工程总占地面积9.22hm2,其中永久占地7.43hm2(包括堤防工程、水闸工程和潮滩修复工程),临时工程占地1.79hm2(包括标准堤施工工区、水闸施工工区、土方中转临时堆场、泥浆池及钻渣堆放场地)。工程建设总工期48个月, 预计于2022年9月1日开工,于2026年8月底完工。工程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选址、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方法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基本合理。

(二)项目建设总开挖土石方 点击查看>> 万m3(其中建筑物拆除方0.84万m3,钻渣4.91万m3〈折合泥浆 点击查看>> 万m3,下同〉,一般土方6.25万m3,石方0.96万m3);填方 点击查看>> 万m3(其中表土1.90万m3,一般土方5.08万m3,石方4.43万m3)。借方总量6.19万m3(其中表土1.90万m3,一般土方0.62万m3,石方3.67万m3),外借土方采用合法商购;工程开挖方自身利用5.22万m3(其中一般土方4.46万m3,石方0.76万m3);工程余方7.74万m3(其中建筑物拆除方0.84万m3,一般土方1.79万m3,石方0.20万m3,钻渣4.91万m3),本项目余方(含泥浆经过离心机干化后)运输至平阳县西湾围垦工程(北片)工程用于围区填筑,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进行运输,避免余方散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总计9.22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平阳县 (略) 。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根据工程自身特性,即本项目无表土资源可剥离,故方案对表土保护率不作要求。至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3,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4个区:Ⅰ区堤防工程防治区(面积为4.40hm2)、Ⅱ区水闸工程防治区(面积为2.03hm2)、Ⅲ区潮滩修复工程防治区(面积为1.0hm2)、Ⅳ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为2.50hm2, 其中1.79hm2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外,0.71hm2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 (略)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工程建设中应将本方案新增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如下:

Ⅰ区:

工程措施:淤泥固化√、余方清运√;

工程措施:场地平整√、覆土√、排水沟√、泥浆干化√;

植物措施:边坡绿化√、抚育管理;

临时措施:堤防排水沟、沉砂池;

Ⅱ区:

工程措施:场地平整√、覆土√、泥浆干化√;

植物措施:综合绿化√、抚育管理;

临时措施:水闸排水沟、沉砂池、彩条布苫盖;

Ⅲ区:

工程措施:场地平整√、覆土√;

植物措施:潮滩绿化√、抚育管理;

Ⅳ区:

工程措施:场地平整、覆土;

临时措施:撒播草籽、施工工区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土方中转临时堆场(临时拦挡、临时覆盖),泥浆池及钻渣堆放场(土方开挖、临时拦挡、临时覆盖)、洗车平台。

(以上带√表示主体工程已设计,其余为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措施。)

八、基本同意水土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十、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浙价费〔2014〕 (略) 、浙发改价格函〔2022〕 (略) 规定,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米0.8元(不足1平米的按1平米计);同时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工程扰动地表面积共计 点击查看>> m2,故本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按0.64元/m2的标准计列,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点击查看>> 元。请你公司收到批复后即时到 (略) (略) 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联系地址:鳌江镇昆鳌 (略) 交叉口税务大楼一楼,联系电话:0577- 点击查看>>

十一、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产生的土石方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指定地点以外的区域倾倒。

(二)请在主体工程后续设计中一并做好水土保持设计,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 (略) 报送监测成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批准。

十三、本工程涉及其它管理事项的, (略) 门批准。

十四、你公司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平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县水 (略) (略) 负责。

2022年6月10日

抄送: (略) (略) 、县综 (略) 、县水土保持监督

所、鳌 (略) 。

(略)          2022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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