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农业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农业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22年市级农业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现将 (略) 、 (略) 《关于下发<2022年市级农业发展专项实施指导意见(一)>的通知》(镇农计〔2022〕 (略) 镇财农〔2022〕 (略) )和《关于下发<2022年市级农业发展专项实施指导意见(二)>的通知》(镇农计〔2022〕 (略) 镇财农〔2022〕 (略) )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各镇(街道)应积极做好项目遴选和申报组织工作,严把项目申报质量关,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报尽报。组织项目单位于6月18日前完成涉农资金监管平台网上申报((涉农资金监管平台网址:https:/ 点击查看>> ),超过时间平台将会自动关闭。
二、严格项目申报流程。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对照市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同时填报《镇江新区农业项目申报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3),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6份,6月20 (略) 发局、 (略) ,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加强项目申报管理。项目申报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高估冒算、不得重复申报。近三年巡视巡查、检查、审计或绩效考评中发现问题被责令整改且未整改到位的,或有违规现象、群众上访举报存在问题且查实的,在规定建设期限内以前项目未完工,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不能及时完工但未提出延迟申请的不得再行申报。
附件:
1. 关于下发《2022年市级农业发展专项实施指导意见(一)》的通知
2.关于下发《2022年市级农业发展专项实施指导意见(二)》的通知
3.镇江新区农业项目申报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附件1关于下发《2022年市级农业发展专项实施指导意见(一)》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22年市级农业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现将 (略) 、 (略) 《关于下发<2022年市级农业发展专项实施指导意见(一)>的通知》(镇农计〔2022〕 (略) 镇财农〔2022〕 (略) )和《关于下发<2022年市级农业发展专项实施指导意见(二)>的通知》(镇农计〔2022〕 (略) 镇财农〔2022〕 (略) )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各镇(街道)应积极做好项目遴选和申报组织工作,严把项目申报质量关,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报尽报。组织项目单位于6月18日前完成涉农资金监管平台网上申报((涉农资金监管平台网址:https:/ 点击查看>> ),超过时间平台将会自动关闭。
二、严格项目申报流程。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对照市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同时填报《镇江新区农业项目申报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3),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6份,6月20 (略) 发局、 (略) ,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加强项目申报管理。项目申报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高估冒算、不得重复申报。近三年巡视巡查、检查、审计或绩效考评中发现问题被责令整改且未整改到位的,或有违规现象、群众上访举报存在问题且查实的,在规定建设期限内以前项目未完工,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不能及时完工但未提出延迟申请的不得再行申报。
附件:
1. 关于下发《2022年市级农业发展专项实施指导意见(一)》的通知
2.关于下发《2022年市级农业发展专项实施指导意见(二)》的通知
3.镇江新区农业项目申报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附件1关于下发《2022年市级农业发展专项实施指导意见(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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