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信城二期(11#、12#、13#楼及地库北区)规划许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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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信城二期(11#、12#、13#楼及地库北区)规划许可的公示

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 (略) 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一次办好”八项措施》要求,对海信城二期(11#、12#、13#楼及地库北区)项目实行“图证分离”许可方式,先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在申请验线前批复, (略) 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海信城二期(11#、12#、13#楼及地库北区)

2、建设地点: (略) 西侧、 (略) 北侧

  3、建设单位: (略)

二、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海信城二期(11#、12#、13#楼及地库北区)项目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27平方米(其中:地上 点击查看>> .8平方米、地下 点击查看>> .47平方米)。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 点击查看>> .24-- 点击查看>> .30,工作日咨询电话:0532- 点击查看>>

  2、书面意见请送到 (略) 379- (略) (略) 、9号窗口;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应在公示期内送达,并附证明相关利害人身份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意见无效;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平度 (略)

2022年03月24日

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 (略) 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一次办好”八项措施》要求,对海信城二期(11#、12#、13#楼及地库北区)项目实行“图证分离”许可方式,先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在申请验线前批复, (略) 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海信城二期(11#、12#、13#楼及地库北区)

2、建设地点: (略) 西侧、 (略) 北侧

  3、建设单位: (略)

二、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海信城二期(11#、12#、13#楼及地库北区)项目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27平方米(其中:地上 点击查看>> .8平方米、地下 点击查看>> .47平方米)。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 点击查看>> .24-- 点击查看>> .30,工作日咨询电话:0532- 点击查看>>

  2、书面意见请送到 (略) 379- (略) (略) 、9号窗口;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应在公示期内送达,并附证明相关利害人身份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意见无效;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平度 (略)

2022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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