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自备码头改造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南昌江核电厂自备码头改造项目

昌江县行 (略) 拟对海 (略) 自备码头改造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13 文章来源:昌江县行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 (略) 自备码头改造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昌江县昌 (略) 行政办公大楼一楼西侧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 点击查看>>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海 (略) 自备码头改造项目
(略)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 (略) 居委会海南核电码头西北侧海域
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 (略)
本次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1座系缆墩、新增1座钢便桥,码头前沿护底块石开挖等。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发展政策和当地的发展规划,施工过程基本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只要措施落实,基本可实现达标排污,项目施工期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现有环境功能不会造成太大改变,项目运营后可获得较好的 (略) 会效益。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影响预测结论,在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提出的环保对策建议得以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项目符合《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修编)》、《海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昌江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等相关规划;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昌江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等的要求,同时项目区气象、水文、工程地质条件适宜,项目建设基本不存在潜在的、重大的安全和环境风险,选址是合理的。
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施工工艺及其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国内通行的做法,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施工过程中采取设置防污帘、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施工前先驱散该区域的水生生物,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对水体扰动小的机械设备,减少泥沙的扩散和再悬浮;施工准确定位、详细记录其过程,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进行作业,避免在一个区域重复作业;建议施工期加强施工区附近水域的水质监测。项目拟对造成的生物资源损害进行生态补偿。
区域大气环境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周边海域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1997)中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沉积物满足《海洋沉积物质量》(GB 点击查看>> -2002)中的一类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通过实施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本项目的风险水平属于可以接受范畴,对人群健康及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控。


昌江县行 (略) 拟对海 (略) 自备码头改造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13 文章来源:昌江县行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 (略) 自备码头改造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昌江县昌 (略) 行政办公大楼一楼西侧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 点击查看>>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海 (略) 自备码头改造项目
(略)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 (略) 居委会海南核电码头西北侧海域
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 (略)
本次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1座系缆墩、新增1座钢便桥,码头前沿护底块石开挖等。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发展政策和当地的发展规划,施工过程基本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只要措施落实,基本可实现达标排污,项目施工期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现有环境功能不会造成太大改变,项目运营后可获得较好的 (略) 会效益。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影响预测结论,在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提出的环保对策建议得以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项目符合《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修编)》、《海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昌江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等相关规划;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昌江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等的要求,同时项目区气象、水文、工程地质条件适宜,项目建设基本不存在潜在的、重大的安全和环境风险,选址是合理的。
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施工工艺及其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国内通行的做法,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施工过程中采取设置防污帘、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施工前先驱散该区域的水生生物,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对水体扰动小的机械设备,减少泥沙的扩散和再悬浮;施工准确定位、详细记录其过程,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进行作业,避免在一个区域重复作业;建议施工期加强施工区附近水域的水质监测。项目拟对造成的生物资源损害进行生态补偿。
区域大气环境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周边海域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1997)中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沉积物满足《海洋沉积物质量》(GB 点击查看>> -2002)中的一类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通过实施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本项目的风险水平属于可以接受范畴,对人群健康及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控。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