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乡县斑马义务救援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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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新乡县斑马义务救援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新乡县斑 (略) 筹备组:

  你组《关于成立新乡县斑 (略) 的申请》收悉。经审核,你单位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条件,同意成立登记。你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新乡 (略) 。

  登记后,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新乡 (略) 和 (略) 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章程开展活动,每年按时(3-5月)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检。

   (略)

  2022年6月9日

  新乡县斑 (略) 筹备组:

  你组《关于成立新乡县斑 (略) 的申请》收悉。经审核,你单位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条件,同意成立登记。你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新乡 (略) 。

  登记后,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新乡 (略) 和 (略) 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章程开展活动,每年按时(3-5月)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检。

   (略)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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