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拜泉县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保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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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拜泉县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保障机制的通知

拜政办发〔2022〕 (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提升自然灾害救助保障能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略)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省减灾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的通知》(黑减灾委发〔2021〕1号)和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推动建立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保障机制的通知》(黑应急发〔2022〕 (略) )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总体目标

??发生自然灾害时,确保受灾群众有 (略) 、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的基本要求, (略) (略) 稳定。

??二、重要举措

??(一) (略) 门根据实际情况,测算本县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保障经费金额,并提请县政府从今年起,以后每年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保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二)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标准不低于200人的基数,具体物资储备品种、数量、标准及规模根据历年自然灾害发生频次及影响范围、人口数量、群众生活习惯等分级确定,应包括帐篷、折叠床、被褥、棉大衣等常用基本生活类物资。

??(三)县级应急救助资金标准不低于10万元的基数,用于解决受灾群众住宿、吃饭和饮用水等问题。

??(四) (略) 门要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 (略) 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设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设立救助物资储备点。

??(五)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应急救助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后, (略) 门应按照规定紧急采购救助物资,可以不进行招投标。

??三、具体要求

??(一)应急响应启动后, (略) 门应立即提请县政府、 (略) 快速下拨资金,紧急调拨、运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物资,及时向受灾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物资、 (略) 、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确保发生灾害时救助资金、物资及时拨付到位、调拨到位,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二)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实行专款专用、专物专用,各乡镇、村屯等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三)受灾的乡镇或村屯要建立受灾群众登记册及物资发放使用签字表,规范救灾物资管理发放程序和标准,确保救灾物资管理规范、发放及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救灾物资使用时,受灾的乡镇或村屯要加强帐篷、折叠床等可重复使用类救灾物资的管理,禁止人为破坏等行为,救灾结束后, (略) 门要如数收回,妥善规范保管,确保下次救灾时可以正常使用。


拜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拜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印发

拜政办发〔2022〕 (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提升自然灾害救助保障能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略)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省减灾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的通知》(黑减灾委发〔2021〕1号)和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推动建立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保障机制的通知》(黑应急发〔2022〕 (略) )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总体目标

??发生自然灾害时,确保受灾群众有 (略) 、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的基本要求, (略) (略) 稳定。

??二、重要举措

??(一) (略) 门根据实际情况,测算本县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保障经费金额,并提请县政府从今年起,以后每年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保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二)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标准不低于200人的基数,具体物资储备品种、数量、标准及规模根据历年自然灾害发生频次及影响范围、人口数量、群众生活习惯等分级确定,应包括帐篷、折叠床、被褥、棉大衣等常用基本生活类物资。

??(三)县级应急救助资金标准不低于10万元的基数,用于解决受灾群众住宿、吃饭和饮用水等问题。

??(四) (略) 门要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 (略) 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设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设立救助物资储备点。

??(五)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应急救助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后, (略) 门应按照规定紧急采购救助物资,可以不进行招投标。

??三、具体要求

??(一)应急响应启动后, (略) 门应立即提请县政府、 (略) 快速下拨资金,紧急调拨、运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物资,及时向受灾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物资、 (略) 、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确保发生灾害时救助资金、物资及时拨付到位、调拨到位,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二)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实行专款专用、专物专用,各乡镇、村屯等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三)受灾的乡镇或村屯要建立受灾群众登记册及物资发放使用签字表,规范救灾物资管理发放程序和标准,确保救灾物资管理规范、发放及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救灾物资使用时,受灾的乡镇或村屯要加强帐篷、折叠床等可重复使用类救灾物资的管理,禁止人为破坏等行为,救灾结束后, (略) 门要如数收回,妥善规范保管,确保下次救灾时可以正常使用。


拜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拜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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