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2022年沐川“越嘉有味·大美沐川”消费协作及电商运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公告公示||2022年沐川“越嘉有味·大美沐川”消费协作及电商运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 (略) (略) 署要求,持续巩固拓 (略) 协作成果,持续推动诸暨-沐川两地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交流合作,根据沐川县20 (略) 协作项目资金计划使用安排,现提出2022年沐川消费协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沐川“越嘉有味·大美沐川”消费协作及电商运营建设。
实施主体:沐川县经 (略)
实施期限:2022年1月—12月。
实施目标:保障沐川县电 (略) 基本功能正常运营;组织沐川县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组织新媒体开展农产品营销宣传;组 (略) 地区(含国内国际)开展农特产品展销事宜和学习交流对接等; (略) 地区沐川农特产品2000万元以上。
项目概算:70万元。
资金来源:20 (略) 协作项目资金。
二、规划建设内容
(一)电商人才培训及农 (略) 运营。
实施主要内容:保持沐川县电 (略) 基本功能正常运营,并承接电商工作相关事宜;承担乡镇、村 (略) 点运营指导;开通大数据系统运营,定期提供数据分析报告;
实施期限:2022年1月—12月
资金概算:29万元。
实施方式:由沐川县经 (略) 遴选确定的 (略) 负责完成。
资金兑付:由 (略) 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经核实确认后直接兑付。
(二)开展电商培训、新媒体宣传及组织策划展销宣传活动。
实施主要内容: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400人次以上,其中脱贫户50人次以上;原创拍摄不少于5条、每条3—5分钟 (略) 长成长宣传片或脱贫产业户致富宣传片,并在沐川发布、抖音、快手、微信朋友圈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组织策划沐川农特产品展销宣传活动2场以上。
实施期限:2022年4月—10月
资金概算:21万元。
实施方式:由沐川县经 (略) 通过遴选确定实施单位( (略) )负责完成。
资金兑付:由实施单位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经实施主体核实确认后直接兑付。
(三)鼓励企业(经合组织) (略) 协作活动。
实施主要内容:鼓励沐川农产品生产、销售、电商企业等经济组织积极 (略) (含川内)地区开展的各类学习交流、线上线下展销活动,参加活动(含产品展示、展销、宣传、推介)产生的货物托运费、仓储费、展位费、宣传费等按实报销,对企业参加人员(每次活动单个企业人数不超过4人)的交通费、住宿费参照公务出差标准报销。
实施期限:2022年1月—11月
资金概算:20万元。
资金支付:凭企业实际支出票据、活动通知、方案等予以报销。
三、项目资金调剂方式
沐川县经 (略) 对以上项目建设资金概算可以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情况调剂使用, (略) 党组会审议后报 (略) 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组织管理及建设方式
(一)项 (略) 门:沐川县经 (略) 。
(二)项 (略) 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略)
门。
(三)项目实施主体:第三方服务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
商贸企业(电商企业)、 (略) 、专合组织等。
五、项目进度安排
2022年4月底前,摸排掌握基本情况,开展组织发动工作,完成方案编制;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农产品新媒体营销等相关工作;
2022年11月中旬前,完成销售额的资料收集工作;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展销活动、 (略) 协作活动,完成资金兑付。
六、实施单位遴选程序
项目由县 (略) 发布遴选公告(绿色明珠网)——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 (略) 门( (略) 、 (略) 、 (略) )进行评审确定企业(如果只有一家企业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县 (略) 直接确定)——公示3个工作日(绿色明珠网)——与确定实施项目的企业签订服务协议。
七、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及预期成效
(一)利益联结机制
沐川县“越嘉有味·大美沐川”消费协作及电商运营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全县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实现沐川农 (略) 地区达2000万元以上,带动种养产业脱贫户50户以上、带动脱贫村农产品销售500万元以上;
(二)预期成效分析
1.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沐川魔芋科技园、牛郎坪茶叶、永福富硒猕猴桃、高笋富硒茶果等4个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同时加快“乌蒙硒都”“中国紫茶之乡”“中国魔芋之乡”的打造步伐,助推产业效益持续提升,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动诸暨—沐川两地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交流合作。
2.经济效应:通过实施消费协作和电商运营,2022年度可直 (略) 地区销售沐川农产品2000万元以上,实现沐川电商交易额5.5亿元以上,其中农产品网络零售额3500万元以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 (略) (略) 署要求,持续巩固拓 (略) 协作成果,持续推动诸暨-沐川两地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交流合作,根据沐川县20 (略) 协作项目资金计划使用安排,现提出2022年沐川消费协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沐川“越嘉有味·大美沐川”消费协作及电商运营建设。
实施主体:沐川县经 (略)
实施期限:2022年1月—12月。
实施目标:保障沐川县电 (略) 基本功能正常运营;组织沐川县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组织新媒体开展农产品营销宣传;组 (略) 地区(含国内国际)开展农特产品展销事宜和学习交流对接等; (略) 地区沐川农特产品2000万元以上。
项目概算:70万元。
资金来源:20 (略) 协作项目资金。
二、规划建设内容
(一)电商人才培训及农 (略) 运营。
实施主要内容:保持沐川县电 (略) 基本功能正常运营,并承接电商工作相关事宜;承担乡镇、村 (略) 点运营指导;开通大数据系统运营,定期提供数据分析报告;
实施期限:2022年1月—12月
资金概算:29万元。
实施方式:由沐川县经 (略) 遴选确定的 (略) 负责完成。
资金兑付:由 (略) 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经核实确认后直接兑付。
(二)开展电商培训、新媒体宣传及组织策划展销宣传活动。
实施主要内容: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400人次以上,其中脱贫户50人次以上;原创拍摄不少于5条、每条3—5分钟 (略) 长成长宣传片或脱贫产业户致富宣传片,并在沐川发布、抖音、快手、微信朋友圈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组织策划沐川农特产品展销宣传活动2场以上。
实施期限:2022年4月—10月
资金概算:21万元。
实施方式:由沐川县经 (略) 通过遴选确定实施单位( (略) )负责完成。
资金兑付:由实施单位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经实施主体核实确认后直接兑付。
(三)鼓励企业(经合组织) (略) 协作活动。
实施主要内容:鼓励沐川农产品生产、销售、电商企业等经济组织积极 (略) (含川内)地区开展的各类学习交流、线上线下展销活动,参加活动(含产品展示、展销、宣传、推介)产生的货物托运费、仓储费、展位费、宣传费等按实报销,对企业参加人员(每次活动单个企业人数不超过4人)的交通费、住宿费参照公务出差标准报销。
实施期限:2022年1月—11月
资金概算:20万元。
资金支付:凭企业实际支出票据、活动通知、方案等予以报销。
三、项目资金调剂方式
沐川县经 (略) 对以上项目建设资金概算可以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情况调剂使用, (略) 党组会审议后报 (略) 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组织管理及建设方式
(一)项 (略) 门:沐川县经 (略) 。
(二)项 (略) 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略)
门。
(三)项目实施主体:第三方服务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
商贸企业(电商企业)、 (略) 、专合组织等。
五、项目进度安排
2022年4月底前,摸排掌握基本情况,开展组织发动工作,完成方案编制;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农产品新媒体营销等相关工作;
2022年11月中旬前,完成销售额的资料收集工作;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展销活动、 (略) 协作活动,完成资金兑付。
六、实施单位遴选程序
项目由县 (略) 发布遴选公告(绿色明珠网)——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 (略) 门( (略) 、 (略) 、 (略) )进行评审确定企业(如果只有一家企业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县 (略) 直接确定)——公示3个工作日(绿色明珠网)——与确定实施项目的企业签订服务协议。
七、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及预期成效
(一)利益联结机制
沐川县“越嘉有味·大美沐川”消费协作及电商运营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全县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实现沐川农 (略) 地区达2000万元以上,带动种养产业脱贫户50户以上、带动脱贫村农产品销售500万元以上;
(二)预期成效分析
1.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沐川魔芋科技园、牛郎坪茶叶、永福富硒猕猴桃、高笋富硒茶果等4个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同时加快“乌蒙硒都”“中国紫茶之乡”“中国魔芋之乡”的打造步伐,助推产业效益持续提升,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动诸暨—沐川两地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交流合作。
2.经济效应:通过实施消费协作和电商运营,2022年度可直 (略) 地区销售沐川农产品2000万元以上,实现沐川电商交易额5.5亿元以上,其中农产品网络零售额35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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