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对<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的申请》(西宋庄安字〔202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我厅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位于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桃红坡镇西宋庄村一带。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该项目核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铝土矿、山西式铁矿、硬质耐火粘土,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0万吨/年,矿区面积3.1008km2,批采标高1235-1055m。
二、该项目位于郭庄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距泉域重点保护区58km。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项目以露天方式开采,批采矿层以 (略) 剥离,地表产汇流条件及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均发生改变,将对项目区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项目区奥陶系峰峰组岩溶地下水水位标高 点击查看>> m,马家沟组岩溶地下水水位标高约600m,该项目批采最低标高1055m,矿层开采不带压,但将破坏本溪组隔水层,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一定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 (略) 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 (略) 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废污水监控,确保废污水不外排,满足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要求。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相关市、县级 (略) 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 (略) 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委托山西 (略) 编制了《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山西省水利厅于2022年3月17日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了《报告》视频审查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 (略) 、 (略) 。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认真审查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位于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桃红坡镇西宋庄村一带。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开采矿种为铝土矿、山西式铁矿、硬质耐火粘土,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0万吨/年,矿区面积3.1008km2,批采标高1235-1055m。该项目位于郭庄泉域范围内,但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距泉域重点保护区58km。
二、《报告》充分分析了郭庄泉域水文地质、水环境现状等资料,基本查明了项目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了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环境等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和防治措施。
三、该项目以露天方式开采,批采矿层以 (略) 剥离,地表产汇流条件及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均发生改变,将对开采区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项目区奥陶系峰峰组岩溶地下水水位标高 点击查看>> m,马家沟组岩溶地下水水位标高约600m,该项目批采最低标高1055m,矿层开采不带压,但将破坏本溪组隔水层,对岩溶地下水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禁止利用渗井、渗坑及废弃钻孔等排放废污水。
五、该项目生产、生 (略) (略) 回用,不得外排。项目单位应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六、该项目建筑垃圾运 (略) (略) 理;废土石运送至排土 (略) 置,排土场应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洪、防护等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 (略) 门处理;危废交由 (略) 置。
七、项目单位应对废污水池、废污水管沟、危废暂存区、 (略) 等区域进行 (略) 理,防渗层渗透系数须不大于1.0×10-12cm/s。
八、项目及影响范围内有2个村庄,项目建设及运行若对周边居民用水造成影响,由项目单位负责妥善解决,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九、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落实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并接受当地 (略) 门的监督检查。
(略) 述,《报告》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完整,评价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在采取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和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基本不会对郭庄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报告》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对郭庄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技术依据。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 (略) 、行政审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对<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的申请》(西宋庄安字〔202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我厅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位于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桃红坡镇西宋庄村一带。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该项目核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铝土矿、山西式铁矿、硬质耐火粘土,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0万吨/年,矿区面积3.1008km2,批采标高1235-1055m。
二、该项目位于郭庄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距泉域重点保护区58km。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项目以露天方式开采,批采矿层以 (略) 剥离,地表产汇流条件及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均发生改变,将对项目区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项目区奥陶系峰峰组岩溶地下水水位标高 点击查看>> m,马家沟组岩溶地下水水位标高约600m,该项目批采最低标高1055m,矿层开采不带压,但将破坏本溪组隔水层,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一定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 (略) 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 (略) 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废污水监控,确保废污水不外排,满足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要求。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相关市、县级 (略) 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 (略) 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委托山西 (略) 编制了《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山西省水利厅于2022年3月17日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了《报告》视频审查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 (略) 、 (略) 。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认真审查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 (略) 交口西宋庄铝矿50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位于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桃红坡镇西宋庄村一带。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开采矿种为铝土矿、山西式铁矿、硬质耐火粘土,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0万吨/年,矿区面积3.1008km2,批采标高1235-1055m。该项目位于郭庄泉域范围内,但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距泉域重点保护区58km。
二、《报告》充分分析了郭庄泉域水文地质、水环境现状等资料,基本查明了项目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了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环境等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和防治措施。
三、该项目以露天方式开采,批采矿层以 (略) 剥离,地表产汇流条件及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均发生改变,将对开采区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项目区奥陶系峰峰组岩溶地下水水位标高 点击查看>> m,马家沟组岩溶地下水水位标高约600m,该项目批采最低标高1055m,矿层开采不带压,但将破坏本溪组隔水层,对岩溶地下水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禁止利用渗井、渗坑及废弃钻孔等排放废污水。
五、该项目生产、生 (略) (略) 回用,不得外排。项目单位应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六、该项目建筑垃圾运 (略) (略) 理;废土石运送至排土 (略) 置,排土场应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洪、防护等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 (略) 门处理;危废交由 (略) 置。
七、项目单位应对废污水池、废污水管沟、危废暂存区、 (略) 等区域进行 (略) 理,防渗层渗透系数须不大于1.0×10-12cm/s。
八、项目及影响范围内有2个村庄,项目建设及运行若对周边居民用水造成影响,由项目单位负责妥善解决,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九、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落实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并接受当地 (略) 门的监督检查。
(略) 述,《报告》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完整,评价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在采取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和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基本不会对郭庄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报告》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对郭庄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技术依据。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 (略) 、行政审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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