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港尾镇天然气门站工程地块、龙海区港尾镇东坑村2022-01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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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港尾镇天然气门站工程地块、龙海区港尾镇东坑村2022-01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龙政综〔2022〕 (略)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港尾 (略) 工程地块、龙海区港尾镇东坑村2022-01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港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审批龙海市港尾 (略) 工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龙港政〔2022〕 (略) )、《关于报请审批龙海区港尾镇东坑村2022-01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龙港政〔2022〕 (略) )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龙海市港尾 (略) 工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同意《龙海市港尾 (略) 工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主要规划指标和控制要求如下:

(一)规划用地面积:4268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供燃气用地(1304)。

(三)控制性指标

1.容积率:FAR≤0.5;

2.建筑密度:D≤20%;

3.绿地率:G≥20%;

4.建筑限高:H≤10米;

5.停车泊位:车位配置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漳州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22年版)》执行;

6.建筑退距:建筑退让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米;其余退距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漳州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22年版)》中的相关要求。 (略) 分退让用地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不应小于5米,且围护桩、自用管线和施工期间操作面不得超过用地规划红线。

二、龙海区港尾镇东坑村2022-01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同意《龙海区港尾镇东坑村2022-01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主要规划指标和控制要求如下:

(一)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点击查看>> )。

(三)控制性指标

1.容积率:1.2≤FAR≤3.0;

2.建筑系数:40%≤D≤60%;

3.建筑密度:30%≤D≤60%;

4.绿地率:10%≤G≤20%;

5.建筑限高:H≤36米;

6.停车泊位:车位配置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漳州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22年版)》执行;

7.建筑退距:低层建筑退让用地红线最小距离5米,退让西北侧、 (略) 红线不得小于6米,退 (略) 边绿地不得小于7米;其余退距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漳州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22年版)》执行。 (略) 分退让用地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不应小于5米,且围护桩、自用管线和施工期间操作面不得超过用地规划红线。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办, (略) 。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30日印发

龙政综〔2022〕 (略)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港尾 (略) 工程地块、龙海区港尾镇东坑村2022-01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港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审批龙海市港尾 (略) 工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龙港政〔2022〕 (略) )、《关于报请审批龙海区港尾镇东坑村2022-01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龙港政〔2022〕 (略) )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龙海市港尾 (略) 工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同意《龙海市港尾 (略) 工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主要规划指标和控制要求如下:

(一)规划用地面积:4268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供燃气用地(1304)。

(三)控制性指标

1.容积率:FAR≤0.5;

2.建筑密度:D≤20%;

3.绿地率:G≥20%;

4.建筑限高:H≤10米;

5.停车泊位:车位配置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漳州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22年版)》执行;

6.建筑退距:建筑退让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米;其余退距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漳州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22年版)》中的相关要求。 (略) 分退让用地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不应小于5米,且围护桩、自用管线和施工期间操作面不得超过用地规划红线。

二、龙海区港尾镇东坑村2022-01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同意《龙海区港尾镇东坑村2022-01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主要规划指标和控制要求如下:

(一)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点击查看>> )。

(三)控制性指标

1.容积率:1.2≤FAR≤3.0;

2.建筑系数:40%≤D≤60%;

3.建筑密度:30%≤D≤60%;

4.绿地率:10%≤G≤20%;

5.建筑限高:H≤36米;

6.停车泊位:车位配置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漳州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22年版)》执行;

7.建筑退距:低层建筑退让用地红线最小距离5米,退让西北侧、 (略) 红线不得小于6米,退 (略) 边绿地不得小于7米;其余退距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漳州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22年版)》执行。 (略) 分退让用地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不应小于5米,且围护桩、自用管线和施工期间操作面不得超过用地规划红线。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办, (略) 。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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