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汉寿绿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公示】汉寿绿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06 (略) 对《汉寿 (略) 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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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建(2)〔2022〕 (略)
常德 (略)
关于汉寿 (略)
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汉寿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汉寿 (略) 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审批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依照规定在网上进行了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军山铺镇万寿桥村砚镜塘组汉寿军山铺镇绿 (略) 年产5000万块水泥砖建设项目内,总投资2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用地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已建成1条180型全自动混凝土生产线、1栋原料堆场及配套办公区、生活区等。年产8万m3商品混凝土。该项目未批先建, (略) 罚,系补办环评手续。根据环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可行。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项目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混凝土运输车罐(内侧)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 (略) 理后回用;生活污 (略) 理后用作周边农肥,不外排。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水泥仓、粉煤灰仓、矿粉仓呼吸口粉尘经仓顶脉 (略) 理后在密闭车间内排放;混合搅拌粉尘经 (略) 理后在密闭车间内排放;项目砂石堆场采取 (略) 房,投料全过程封闭输送,并安装喷雾洒水降尘装置;地面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厂区及附近 (略) 段洒水抑尘;厂区安装粉尘在线监控装置。
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略) 界噪声达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轻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 (略) 理;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砂石分离机回收的砂、碎石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池渣存于生产废弃物暂存池,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 (略) 门处理。
5、建立环保管理机构,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和应急措施,明确责任人员。
三、建设单位应在产生实际排污行为前依法申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四、汉寿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负责组织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常德 (略)
2022年6月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06 (略) 对《汉寿 (略) 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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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建(2)〔2022〕 (略)
常德 (略)
关于汉寿 (略)
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汉寿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汉寿 (略) 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审批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依照规定在网上进行了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军山铺镇万寿桥村砚镜塘组汉寿军山铺镇绿 (略) 年产5000万块水泥砖建设项目内,总投资2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用地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已建成1条180型全自动混凝土生产线、1栋原料堆场及配套办公区、生活区等。年产8万m3商品混凝土。该项目未批先建, (略) 罚,系补办环评手续。根据环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可行。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项目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混凝土运输车罐(内侧)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 (略) 理后回用;生活污 (略) 理后用作周边农肥,不外排。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水泥仓、粉煤灰仓、矿粉仓呼吸口粉尘经仓顶脉 (略) 理后在密闭车间内排放;混合搅拌粉尘经 (略) 理后在密闭车间内排放;项目砂石堆场采取 (略) 房,投料全过程封闭输送,并安装喷雾洒水降尘装置;地面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厂区及附近 (略) 段洒水抑尘;厂区安装粉尘在线监控装置。
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略) 界噪声达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轻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 (略) 理;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砂石分离机回收的砂、碎石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池渣存于生产废弃物暂存池,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 (略) 门处理。
5、建立环保管理机构,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和应急措施,明确责任人员。
三、建设单位应在产生实际排污行为前依法申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四、汉寿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负责组织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常德 (略)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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