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2年6月13日作出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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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2年6月13日作出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件名称:关于衢州南 (略)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智造建〔2022〕 (略)

时间:2022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衢环智造建【2022】 (略) 衢州南 (略) (略) 项目.pdf

公告期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关于衢州南 (略)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智造建〔2022〕 (略)

时间:2022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衢环智造建【2022】 (略) 衢州南 (略) (略) 项目.pdf

公告期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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