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苏泰塑业有限公司塑料水箱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D21-1127-2022-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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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苏泰塑业有限公司塑料水箱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D21-1127-2022-0886

索 引 号:D21-1127-2022-0886分 类:公告公示
(略) 门:环评与生态法规股发文日期:2022-06-14 09:46:25
标 题:吉 (略) 塑料水箱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 (略) 会
有效性:有效浏览:
吉 (略) 塑料水箱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吉 (略) 塑料水箱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796-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庐 (略) (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吉 (略) 塑料水箱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凤凰工业园105国道1 (略) 西侧

建设单位

吉 (略)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次批复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凤凰工业园105国道1 (略) 西侧(地理坐标为N2657" 点击查看>> 、E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LLDPE→投料→磨粉→滚塑→检验→入库。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建设总规模为年生产塑料水桶1456千克。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厂房)、公用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物料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略) 区排水管网,项目施工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 (略) 理后满足凤凰 (略) 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管网排入凤凰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三)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磨粉和破碎产生的粉尘、滚塑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计)和燃烧废气。磨粉和破碎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 (略) 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滚塑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燃烧废气实行无组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布袋除尘灰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卖 (略) ;不合格品经统一收集后经破碎机破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 (略) 门处理。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六)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索 引 号:D21-1127-2022-0886分 类:公告公示
(略) 门:环评与生态法规股发文日期:2022-06-14 09:46:25
标 题:吉 (略) 塑料水箱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 (略) 会
有效性:有效浏览:
吉 (略) 塑料水箱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吉 (略) 塑料水箱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796-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庐 (略) (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吉 (略) 塑料水箱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凤凰工业园105国道1 (略) 西侧

建设单位

吉 (略)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次批复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凤凰工业园105国道1 (略) 西侧(地理坐标为N2657" 点击查看>> 、E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LLDPE→投料→磨粉→滚塑→检验→入库。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建设总规模为年生产塑料水桶1456千克。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厂房)、公用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物料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略) 区排水管网,项目施工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 (略) 理后满足凤凰 (略) 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管网排入凤凰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三)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磨粉和破碎产生的粉尘、滚塑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计)和燃烧废气。磨粉和破碎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 (略) 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滚塑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燃烧废气实行无组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布袋除尘灰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卖 (略) ;不合格品经统一收集后经破碎机破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 (略) 门处理。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六)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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