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龙湾--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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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龙湾--拟批准公示

天津市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市 (略) 2×58MW燃煤锅炉改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点击查看>>

传真:02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略)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2×58MW燃煤锅炉改燃工程项目

天津市 (略)

天津市津南区葛 (略) 荣钢对面

天津 (略)

天津市 (略) 投资5200万元建设“2×58MW燃煤锅炉改燃工程项目”,对锅炉房现状2台(1用1备)58MW燃煤热水锅炉实施煤改燃(由燃煤改为燃烧天然气),新建1台58MW燃气热水锅炉和2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另外,由于天津荣 (略) 有限公司工业余热供应不稳定,本项目建成后,3台锅炉全运行,同时天津荣 (略) 有限公司工业余热作为备用热源,全厂供热面积不变,仍为 点击查看>> 万m2,全厂总热源容量为116MW。项目预计开工时间为2022年6月,竣工时间为2022年10月。

本项目建设的1台58MW燃气热水锅炉和2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燃气锅炉均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可保证NOx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P1、P2、P3排气筒排放的燃气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烟气黑度的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SO2:20mg/m3,NOx:50mg/m3,CO:95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级)≤1),均可达标排放。

2.水环境

新增排放废水主要包括:现有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3台燃气锅炉排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32m3/a,锅炉排水量为1057m3/a、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量为 点击查看>> m3/a,合计 点击查看>> m3/a,上述 (略) 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 (略) (略) 理。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生产设备噪声经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后,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类)昼、夜间限值要求,东南、西南、西、北厂界噪声均能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昼、夜间限值要求, (略) 界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 (略) 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故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点击查看>> .14- 点击查看>> .20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市 (略) 2×58MW燃煤锅炉改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点击查看>>

传真:02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略)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2×58MW燃煤锅炉改燃工程项目

天津市 (略)

天津市津南区葛 (略) 荣钢对面

天津 (略)

天津市 (略) 投资5200万元建设“2×58MW燃煤锅炉改燃工程项目”,对锅炉房现状2台(1用1备)58MW燃煤热水锅炉实施煤改燃(由燃煤改为燃烧天然气),新建1台58MW燃气热水锅炉和2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另外,由于天津荣 (略) 有限公司工业余热供应不稳定,本项目建成后,3台锅炉全运行,同时天津荣 (略) 有限公司工业余热作为备用热源,全厂供热面积不变,仍为 点击查看>> 万m2,全厂总热源容量为116MW。项目预计开工时间为2022年6月,竣工时间为2022年10月。

本项目建设的1台58MW燃气热水锅炉和2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燃气锅炉均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可保证NOx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P1、P2、P3排气筒排放的燃气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烟气黑度的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SO2:20mg/m3,NOx:50mg/m3,CO:95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级)≤1),均可达标排放。

2.水环境

新增排放废水主要包括:现有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3台燃气锅炉排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32m3/a,锅炉排水量为1057m3/a、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量为 点击查看>> m3/a,合计 点击查看>> m3/a,上述 (略) 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 (略) (略) 理。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生产设备噪声经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后,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类)昼、夜间限值要求,东南、西南、西、北厂界噪声均能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昼、夜间限值要求, (略) 界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 (略) 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故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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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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