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序号43)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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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序号43)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宁都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略) 43) (略)

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略) 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赣州市宁都县青塘钨矿仅制定生态修复计划,未开展修复工作;朝盛矿业不仅不修复,还持续违法侵占林地,堆放尾矿渣。

二、整改情况: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整改,组织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青塘镇政府等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整改措施如下:

措施1:开展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对 2019 年和 2020年全县矿山开发整治专项行动中的问题进行核查,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纳入2021年全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问题清单,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制定“一矿一方案”,一并推进整改。

措施2:督促青塘镇政府聘 (略) 点击查看>> 按照“一矿一方案”,采用植树种草、喷播草籽等方式开展治理,对青塘钨矿进行恢复治理,使矿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措施3:对朝盛矿业堆放的尾矿渣进行清运,朝 (略) 复工复产前需自行建设或委托第三方建设尾矿库尾矿渣(砂)综合回收利 (略) 置新增尾矿渣,将该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措施4:督促朝盛矿业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恢复林地植被,改善矿区生态环境质量。

措施5:依法依规对矿山企业违法占用林地和尾矿库疑似少批多占林地 (略) ,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查处后,如需继续使用林地,督促 (略) 按程序补办林地使用手续。如不继续使用林地,责令 (略)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三、验收情况:

措施1:已对2019和2020年全县矿山开发整治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问题,全面组织再排查再核实,将朝盛矿业及青塘钨矿生态修复不到位、非法占用林地、污染环境等问题一并列入了全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台账,并制定了“一矿一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措施2:于2021年7月初聘请江西赣 (略) ,对青塘镇钨矿生态环境修复范围进行现场勘察测量,制定《宁都县青塘钨矿生态修复方案》;聘请江西中天建设 (略) 编制工程预算造价,造价为 点击查看>> .07元;2021年9月3日经 (略) 政 (略) 评定,工程预算总价为 点击查看>> .36元,招标控制价为 点击查看>> .47元;通过政府采购方式,2021年9月27日确定江西 (略) (中标金额为 点击查看>> .19元)为青塘钨矿生态环境修复施工单位;青塘镇人民政府随即与中标单位签订《宁都县青塘钨矿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施工工期为70天(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0月8日施工单位按时进驻人工、机械,开展土地平整、沟渠开挖、水渠浇筑、地面覆土、植树种草等矿山修复施工。目前,青塘钨矿生态环境修复进入收尾阶段,地形整治完成约6.0万平米、蓄排水沟浇筑完成约2600米,土壤改良完成6.0万平米,植树完成约5.5万平方,道路工程完成约0.2万米;已完成复绿工作,施工 (略) 完成。

措施3:朝盛矿业对尾矿尾矿渣进行了清运,对“散乱污”企业生产用电、用水进行切断,生产设备和铁皮棚进行全面拆除、清运,平整了坡面场地;朝盛矿业聘请了技术单位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并联系 (略) 点击查看>> 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措施4:已完成朝盛矿业堆放尾矿渣清运工作,对朝盛矿业占用9.35亩耕地堆放尾砂矿的违法行为已经立案并 (略) ,该 (略) 复耕并种植了水稻;对占用 点击查看>> 亩农用地的违法行为 (略) (略) 已立案调查,已 (略) 。朝盛矿业已补办林地使用手续,取得临时使用林地面积6.8181公顷( 点击查看>> 亩),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点击查看>> 万元,缴纳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扣押款60万元。朝盛矿业已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目前已完成平整场地约4000平方米,并已播草种树,种植泡桐树约8000株,完成陡坡喷播草籽复绿约2000平方米,条播植草复绿面积约8000平方米,修建排水沟约1000米。目前已完成整改。

以上 (略) 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都 (略) 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0 日,共7日。

(略) 门:宁都 (略)

联系地址:宁都县登 (略)

?宁都 (略)

?2022年6月?14日

宁都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略) 43) (略)

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略) 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赣州市宁都县青塘钨矿仅制定生态修复计划,未开展修复工作;朝盛矿业不仅不修复,还持续违法侵占林地,堆放尾矿渣。

二、整改情况: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整改,组织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青塘镇政府等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整改措施如下:

措施1:开展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对 2019 年和 2020年全县矿山开发整治专项行动中的问题进行核查,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纳入2021年全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问题清单,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制定“一矿一方案”,一并推进整改。

措施2:督促青塘镇政府聘 (略) 点击查看>> 按照“一矿一方案”,采用植树种草、喷播草籽等方式开展治理,对青塘钨矿进行恢复治理,使矿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措施3:对朝盛矿业堆放的尾矿渣进行清运,朝 (略) 复工复产前需自行建设或委托第三方建设尾矿库尾矿渣(砂)综合回收利 (略) 置新增尾矿渣,将该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措施4:督促朝盛矿业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恢复林地植被,改善矿区生态环境质量。

措施5:依法依规对矿山企业违法占用林地和尾矿库疑似少批多占林地 (略) ,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查处后,如需继续使用林地,督促 (略) 按程序补办林地使用手续。如不继续使用林地,责令 (略)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三、验收情况:

措施1:已对2019和2020年全县矿山开发整治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问题,全面组织再排查再核实,将朝盛矿业及青塘钨矿生态修复不到位、非法占用林地、污染环境等问题一并列入了全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台账,并制定了“一矿一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措施2:于2021年7月初聘请江西赣 (略) ,对青塘镇钨矿生态环境修复范围进行现场勘察测量,制定《宁都县青塘钨矿生态修复方案》;聘请江西中天建设 (略) 编制工程预算造价,造价为 点击查看>> .07元;2021年9月3日经 (略) 政 (略) 评定,工程预算总价为 点击查看>> .36元,招标控制价为 点击查看>> .47元;通过政府采购方式,2021年9月27日确定江西 (略) (中标金额为 点击查看>> .19元)为青塘钨矿生态环境修复施工单位;青塘镇人民政府随即与中标单位签订《宁都县青塘钨矿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施工工期为70天(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0月8日施工单位按时进驻人工、机械,开展土地平整、沟渠开挖、水渠浇筑、地面覆土、植树种草等矿山修复施工。目前,青塘钨矿生态环境修复进入收尾阶段,地形整治完成约6.0万平米、蓄排水沟浇筑完成约2600米,土壤改良完成6.0万平米,植树完成约5.5万平方,道路工程完成约0.2万米;已完成复绿工作,施工 (略) 完成。

措施3:朝盛矿业对尾矿尾矿渣进行了清运,对“散乱污”企业生产用电、用水进行切断,生产设备和铁皮棚进行全面拆除、清运,平整了坡面场地;朝盛矿业聘请了技术单位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并联系 (略) 点击查看>> 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措施4:已完成朝盛矿业堆放尾矿渣清运工作,对朝盛矿业占用9.35亩耕地堆放尾砂矿的违法行为已经立案并 (略) ,该 (略) 复耕并种植了水稻;对占用 点击查看>> 亩农用地的违法行为 (略) (略) 已立案调查,已 (略) 。朝盛矿业已补办林地使用手续,取得临时使用林地面积6.8181公顷( 点击查看>> 亩),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点击查看>> 万元,缴纳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扣押款60万元。朝盛矿业已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目前已完成平整场地约4000平方米,并已播草种树,种植泡桐树约8000株,完成陡坡喷播草籽复绿约2000平方米,条播植草复绿面积约8000平方米,修建排水沟约1000米。目前已完成整改。

以上 (略) 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都 (略) 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0 日,共7日。

(略) 门:宁都 (略)

联系地址:宁都县登 (略)

?宁都 (略)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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