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
关于同意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
(略) 、乌沙镇、 (略) :
报送《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建议书》及立项申请收悉,根据《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 (略) )和《省财政厅 (略)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 (略) )的要求和精神,经兴义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项目立项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批复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 (略)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 (略) ),此次下达兴义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606万元,经研究:
1.原则同 (略) 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有限合作项目,安排资金200万元;
2.原则同意实施乌沙镇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有限合作项目,安排资金406万元。
以 (略) 门为兴义 (略) 。
二、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及利益联结情况(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 (略) )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你单位接此通后要组织抓好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申报工作,于2022年5月20日 (略) 门。 (略) 门组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后批复,同时,要严格按照公示公开执行。
(二)严格项目建设管理:按照工作到村、资金到乡镇、乡镇实施、市级检查验收、省市备案(监管)的原则,你单位要组织抓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将项目落实到位,同时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和乡级报账。
(三)抓好项目档案管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时间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贵州省扶贫办关于加强贵州省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使之能完整、准确反映从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到项目验收、后续管护和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项目建设结束后,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决算报告,并提供验收资料申请市级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报账完成后,要加强对合作对象的后续跟踪监管,确保避免“两拖欠”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兴义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一览表
中共兴义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兴义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期限 | 项目实施单位 | (略) 门 | 建设内容(任务)及规模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 利益联结情况(项目受益) | 备注 | ||||
建设内容 | 规模 数量 | 规模单位 | 总投资 (万元) | 其中 | 受益农户总数 | 其中:建档立卡户 | |||||||
衔接资金 (万元) | |||||||||||||
1 | (略) 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有限合作项目 | 产业项目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略) 办 | 兴义 (略) | 与兴义市精准 (略) 合作发展木门产业项目,采取债权投资的方式进行差异化利益分配,保底分红资金不得低于量化资金的5%,并逐年递增。 | 200 | 万元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147 | 127 | 建档立卡监测户20户 |
1 | 乌沙镇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有限合作项目 | 产业项目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乌沙镇人民政府 | 兴义 (略) | 与兴义市精准 (略) 合作发展木门产业项目,采取债权投资的方式进行差异化利益分配,保底分红资金不得低于量化资金的5%,并逐年递增。 | 406 | 万元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406 | 406 | |
总计 | 606 | 606 | 553 | 533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略) 、乌沙镇、 (略) :
报送《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建议书》及立项申请收悉,根据《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 (略) )和《省财政厅 (略)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 (略) )的要求和精神,经兴义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项目立项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批复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 (略)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 (略) ),此次下达兴义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606万元,经研究:
1.原则同 (略) 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有限合作项目,安排资金200万元;
2.原则同意实施乌沙镇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有限合作项目,安排资金406万元。
以 (略) 门为兴义 (略) 。
二、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及利益联结情况(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 (略) )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你单位接此通后要组织抓好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申报工作,于2022年5月20日 (略) 门。 (略) 门组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后批复,同时,要严格按照公示公开执行。
(二)严格项目建设管理:按照工作到村、资金到乡镇、乡镇实施、市级检查验收、省市备案(监管)的原则,你单位要组织抓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将项目落实到位,同时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和乡级报账。
(三)抓好项目档案管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时间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贵州省扶贫办关于加强贵州省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使之能完整、准确反映从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到项目验收、后续管护和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项目建设结束后,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决算报告,并提供验收资料申请市级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报账完成后,要加强对合作对象的后续跟踪监管,确保避免“两拖欠”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兴义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一览表
中共兴义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兴义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期限 | 项目实施单位 | (略) 门 | 建设内容(任务)及规模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 利益联结情况(项目受益) | 备注 | ||||
建设内容 | 规模 数量 | 规模单位 | 总投资 (万元) | 其中 | 受益农户总数 | 其中:建档立卡户 | |||||||
衔接资金 (万元) | |||||||||||||
1 | (略) 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有限合作项目 | 产业项目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略) 办 | 兴义 (略) | 与兴义市精准 (略) 合作发展木门产业项目,采取债权投资的方式进行差异化利益分配,保底分红资金不得低于量化资金的5%,并逐年递增。 | 200 | 万元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147 | 127 | 建档立卡监测户20户 |
1 | 乌沙镇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有限合作项目 | 产业项目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乌沙镇人民政府 | 兴义 (略) | 与兴义市精准 (略) 合作发展木门产业项目,采取债权投资的方式进行差异化利益分配,保底分红资金不得低于量化资金的5%,并逐年递增。 | 406 | 万元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406 | 406 | |
总计 | 606 | 606 | 553 | 533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