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2021年度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政府公告
横峰县2021年度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政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等法律法规,横峰县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已经横峰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横峰县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1、横峰县堤防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
葛源堤、青板堤均为 5 级堤防,堤脚线向堤外临水侧堤脚线外偏移 20m(水平距离)作为管理范围线,背水侧堤脚外(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偏移 20m(水 平距离)作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向外水平延伸 100m。
岑阳堤 (略) 线长2.191km为4级堤防,其余段均为5级堤防。综合考虑与地方政府总体规划、乡镇规划中的土地 利用规划相协调和衔接,以便于实施和管理的前提下,县城段4级堤防堤脚线向堤外临水侧堤脚线外偏移 30m(水平距离)作为管理范围线,背水侧堤脚外(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偏移30m(水 平距离)作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向外水平延伸 150m。其余段5级堤防堤脚线向堤外临水侧堤脚线外偏移 20m(水平距离)作为管理范围线,背水侧堤脚外(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偏移20m(水 平距离)作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向外水平延伸 100m。
2、横峰县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
姚源水库和黄源水库为中型水库,以居民迁移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0m,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0m;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向外水平延伸10m,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为生产、生活区用地边界线或土地征用线。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上下坂水库和石马官塘水库为小(一)型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正常水位加1.0m与岸边的交线(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向外水平延伸5m,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为生产、生活区用地边界线或土地征用线。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3、 (略) 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
姚源(坝后) (略) 、黄源(坝后) (略) 、上下 (略) 、上下 (略) 均为小(2) (略) ,厂房管理范 (略) 房建筑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50m,变配电设施管理范围线为变配电设施建筑(围墙)边界线或土地征用线。 (略) 进出水渠(管)道管理范围线均为为进出水渠(管)道渠堤外坡脚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进出水渠(管)道、 (略) 房、变配电设施的工程保护范围线均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4、横峰灌区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
横峰灌区分为横峰干渠灌溉片、黄源水库灌溉片和姚源水库灌片。横峰干渠灌片有横峰干渠,黄源水库灌片干渠有东干渠和西干渠,姚源水库灌片主要干渠有总干渠、莲荷干渠和善塘干渠。横峰灌区的6条干渠均为边山渠道,所以其管理范围线均为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m。水闸、渡槽等渠系建筑物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分别按水闸、渡槽工程的划界标准,结合渠道的划界标准统筹确定。
二、法律禁止行为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1.在行洪、排涝的河道和渠道内设置影响行洪和输水的障碍物或者种植林木和高秆作物;
2.倾倒、堆放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废弃物;
3.开渠、挖塘、打井、爆破、葬坟、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
4.在水库内筑坝拦汊或者填占水库;
5.损毁、破坏水利工程设施;
6.其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行为。
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开展爆破、采石、取土等活动的,必须采取保护措施,确保水利工程的运行和安全,并报经有管辖权的设区的市或者省人民政府 (略) 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等法律法规,横峰县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已经横峰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横峰县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1、横峰县堤防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
葛源堤、青板堤均为 5 级堤防,堤脚线向堤外临水侧堤脚线外偏移 20m(水平距离)作为管理范围线,背水侧堤脚外(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偏移 20m(水 平距离)作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向外水平延伸 100m。
岑阳堤 (略) 线长2.191km为4级堤防,其余段均为5级堤防。综合考虑与地方政府总体规划、乡镇规划中的土地 利用规划相协调和衔接,以便于实施和管理的前提下,县城段4级堤防堤脚线向堤外临水侧堤脚线外偏移 30m(水平距离)作为管理范围线,背水侧堤脚外(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偏移30m(水 平距离)作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向外水平延伸 150m。其余段5级堤防堤脚线向堤外临水侧堤脚线外偏移 20m(水平距离)作为管理范围线,背水侧堤脚外(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偏移20m(水 平距离)作为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向外水平延伸 100m。
2、横峰县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
姚源水库和黄源水库为中型水库,以居民迁移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线;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50m,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0m;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向外水平延伸10m,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为生产、生活区用地边界线或土地征用线。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上下坂水库和石马官塘水库为小(一)型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正常水位加1.0m与岸边的交线(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向外水平延伸5m,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为生产、生活区用地边界线或土地征用线。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3、 (略) 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
姚源(坝后) (略) 、黄源(坝后) (略) 、上下 (略) 、上下 (略) 均为小(2) (略) ,厂房管理范 (略) 房建筑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50m,变配电设施管理范围线为变配电设施建筑(围墙)边界线或土地征用线。 (略) 进出水渠(管)道管理范围线均为为进出水渠(管)道渠堤外坡脚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进出水渠(管)道、 (略) 房、变配电设施的工程保护范围线均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4、横峰灌区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
横峰灌区分为横峰干渠灌溉片、黄源水库灌溉片和姚源水库灌片。横峰干渠灌片有横峰干渠,黄源水库灌片干渠有东干渠和西干渠,姚源水库灌片主要干渠有总干渠、莲荷干渠和善塘干渠。横峰灌区的6条干渠均为边山渠道,所以其管理范围线均为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m。水闸、渡槽等渠系建筑物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分别按水闸、渡槽工程的划界标准,结合渠道的划界标准统筹确定。
二、法律禁止行为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1.在行洪、排涝的河道和渠道内设置影响行洪和输水的障碍物或者种植林木和高秆作物;
2.倾倒、堆放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废弃物;
3.开渠、挖塘、打井、爆破、葬坟、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
4.在水库内筑坝拦汊或者填占水库;
5.损毁、破坏水利工程设施;
6.其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行为。
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开展爆破、采石、取土等活动的,必须采取保护措施,确保水利工程的运行和安全,并报经有管辖权的设区的市或者省人民政府 (略) 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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