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吉林市黑土香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三场)
拟审批公示吉林市黑土香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三场)
吉林市生态 (略) (略)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月17日我局拟对吉林市黑土 (略) 生猪养殖项目(三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7日—2022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吉林市龙 (略) (略)
邮 编: 点击查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吉林市黑土 (略) 生猪养殖项目(三场) | 吉林市龙潭区缸窑 (略) | 吉林市黑土 (略) | 吉林 (略) | 本项目引进母猪 1900 头,公猪 40 头。每头母猪一年分娩两次,每次均产 9.6头仔猪,后选用品质优良仔猪作为种猪,其作为育肥猪,饲养至 125kg 左右时,进行外售,年出栏量为 点击查看>> 头,。育肥猪 6 个月出栏一次。 |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防治设施和措施简述: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饲料加工废气、和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 ①恶臭气体 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外排,定期喷洒除臭剂,大风量风机进行通风,恶臭气体(H2S、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中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 ②锅炉烟气 锅炉烟气采用布袋 (略) 理,处理后经一根 30m 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中表3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窑炉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二中二级标准。 根据计算大气防护距离均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分为养殖废水(猪尿和猪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锅炉 (略) 区内降尘;生 (略) 区现有防渗旱厕, (略) 门定期清掏;生产废水分为猪尿和猪舍冲洗废水,均排入养殖舍地下粪污池体,发酵完全达到无害化水平后作为有机肥还田。采用隔年还田方式。 (3)噪声 项目昼间、 (略) 界四周噪预测值声均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1 类标准的要求,可达标排放, (略) 在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猪粪便、病死猪尸体和分娩胎盘、防疫废物、废包装物。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略) 理;猪粪便排入猪舍下方1.7m 深的集粪发酵池进行自然发酵腐熟,回用农田。病死猪尸体和分娩胎盘暂存于病死猪暂存间,暂存间具有制冷功能,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防疫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 (略) 置;废包装物同生活垃圾统 (略) (略) 理。 (5)地下水/土壤 养殖区域(含地下粪污储池)、危废暂存间和病死猪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排水系统、防渗池、厌氧池和废水暂存池按照一般防渗区进防渗;同时各废水输送管道应做到防泄漏、跑冒等;养殖场区内地 (略) 理。合理控制粪污施肥量及施肥方式,避免长期施肥于同一块土地,因污染物集中到某块地,积累过剩而形成污染。禁止雨天进行施肥,以避免粪污随雨水垂直进入地下水,造成污染。保证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泄漏,从而保护地下水和土壤不受污染。 定期对发酵池体进行检修,发现 (略) 理。 | 已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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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月17日我局拟对吉林市黑土 (略) 生猪养殖项目(三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7日—2022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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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吉林市黑土 (略) 生猪养殖项目(三场) | 吉林市龙潭区缸窑 (略) | 吉林市黑土 (略) | 吉林 (略) | 本项目引进母猪 1900 头,公猪 40 头。每头母猪一年分娩两次,每次均产 9.6头仔猪,后选用品质优良仔猪作为种猪,其作为育肥猪,饲养至 125kg 左右时,进行外售,年出栏量为 点击查看>> 头,。育肥猪 6 个月出栏一次。 |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防治设施和措施简述: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饲料加工废气、和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 ①恶臭气体 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外排,定期喷洒除臭剂,大风量风机进行通风,恶臭气体(H2S、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中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 ②锅炉烟气 锅炉烟气采用布袋 (略) 理,处理后经一根 30m 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中表3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窑炉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二中二级标准。 根据计算大气防护距离均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分为养殖废水(猪尿和猪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锅炉 (略) 区内降尘;生 (略) 区现有防渗旱厕, (略) 门定期清掏;生产废水分为猪尿和猪舍冲洗废水,均排入养殖舍地下粪污池体,发酵完全达到无害化水平后作为有机肥还田。采用隔年还田方式。 (3)噪声 项目昼间、 (略) 界四周噪预测值声均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1 类标准的要求,可达标排放, (略) 在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猪粪便、病死猪尸体和分娩胎盘、防疫废物、废包装物。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略) 理;猪粪便排入猪舍下方1.7m 深的集粪发酵池进行自然发酵腐熟,回用农田。病死猪尸体和分娩胎盘暂存于病死猪暂存间,暂存间具有制冷功能,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防疫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 (略) 置;废包装物同生活垃圾统 (略) (略) 理。 (5)地下水/土壤 养殖区域(含地下粪污储池)、危废暂存间和病死猪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排水系统、防渗池、厌氧池和废水暂存池按照一般防渗区进防渗;同时各废水输送管道应做到防泄漏、跑冒等;养殖场区内地 (略) 理。合理控制粪污施肥量及施肥方式,避免长期施肥于同一块土地,因污染物集中到某块地,积累过剩而形成污染。禁止雨天进行施肥,以避免粪污随雨水垂直进入地下水,造成污染。保证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泄漏,从而保护地下水和土壤不受污染。 定期对发酵池体进行检修,发现 (略) 理。 | 已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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