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丽江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丽江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 (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建筑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中评委会议拟定于2022年9月召开,报送材料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7月2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范围及对象
凡在丽江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企业注册地在丽江市且申报人与企业签订合法有效劳动合同的)除中央、省属从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建筑电气、建筑机械、建筑机电、建筑结构、建筑水电、建筑装饰、建筑设计、施工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概预算)、城乡规划、道桥、暖通、防护防化、给排水、勘察设计、燃气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园林绿化、园林设计等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 (略) 分的, (略) 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均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三、评审条件
工程师评审条件:
1.公有制企事业单位: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符合《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云政发〔1992〕 (略) )文件精神之相关规定,可通过考核认定取得;
(2)本专业 (略) 本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4年,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本专业 (略) 专科毕业,在州(市)及其以上单位工作,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并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4年; (略) 专科学历,在县(市、区)及其以下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8年,并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5年;
(4)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在州(市)及其以上单位工作,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5年,并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5年;或获得中专学历,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3年,并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5年。
2.非公有制企业:
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按《云南省 (略) 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略) 发〔2011〕 (略) )精神执行。申报条件根据《云南省 (略) 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略) 发〔2016〕 (略) )文件要求执行:取 (略) 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3年以上,可不受初级职称履职年限的限制,申报评审工程师。在评审会召开前评审条件如果出台新的规定,则以新的评审条件进行申报评审。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评审工程师提供如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统一采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装订, (略) 一页为封底(详见附件1);
2.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包括正反面)及近期标准照一张(小一寸);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籍档案材料(审核时对学历及学籍档案有疑问的,需要提供学历验证相
关资料);
4.助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企业、事业单位岗位聘书、聘用合同或工资变动审批表(5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符合职务履职年限要求);
6.企业单位劳动用 (略) 门鉴证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合同年限要符合履职年限要求,合同备案时间必须在丽江市备案满一年以上,企业组织实行合同备案 (略) 、 (略) 保证明(尽 (略) 部门 (略) 保证明、合同备案表;如提供 (略) 保证明的,需截屏打印纸质并现场进行网上核实);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7.电子版和纸质的专业学术论文两篇(要反映本人的专业学术和技术水平);
8.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非公有制企业人员提供);
9.单位申报人员承诺书(详见“附件5”)及申报单位公示情况相关材料1份;
10.《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2),贴在申报资料文件袋正面;
11.为了规范申报材料报送程序, (略) 门的2022年资格评审名册(详见附件3);同时上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资料提要》1份(详见“附件4”),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
12.中央直属驻丽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保缴纳在丽江市)申请评审的人员,须主管单位 (略) 门出具《委托评审函》(详见“附件6”);
13.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签署审核人、审核意见及日期。
五、评审材料及要求
(一)规范申报行为
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或冒用我市企事业单位名头申报的,视为弄虚作假。实行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制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失信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以2022年9月为截止时间。
(二)规范申报材料审核
1.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 (略) 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一是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十二“基层单位”一栏,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二是按照谁审核署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资料经查验原件后须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或未在“基层单位”一栏如实填写推荐情况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2.各国有企业、企事业单 (略) 门须加强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把关,并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逐级推荐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用人单位在审核时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推荐上报的,按照管理权限由 (略) 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限期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由用 (略) 门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3.申报评审材料经用人单位、 (略) 门逐级审核推荐后,直接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审核,无需下一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
(三)评审前公示
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规范地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须贴近期免冠照片;填写该表中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公章。统一采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装订, (略) 一页为封底。
2.报送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返还,评审材料中只留复印件,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3.申报材料按照规定签章后,根据《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要求认真组织和装订材料,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其它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所有材料装袋报送,不符合装订要求的不予受理。材料准备完成后,将一览表粘贴在资料袋封面。
4.推荐表一定要本人真实、全面填写,若发现他人代写或者造假,一律不予受理;需要细分专业的一定要在推荐表封面专业名称栏注明,若不注明一律按“建设工程”专业发证,发证后不再给予更改。
(五)资格审查
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按初审、复审两个程序进行。申报人员报送材料时仅对申报人基本条件及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复审 (略) 提供各类评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复审。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申报评审各环节反映 (略) 理。对于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或推荐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除按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申 (略) 理外,丽江市建设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将按人事管理权限 (略) 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情况同时报送市 (略) (略) 备案。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只返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申 (略) 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未通过评审人员材料不予返还。
2.注册地在丽江市的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按照《云南省 (略) 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略) 发〔2016〕 (略) )、《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评审。
3.各县(区) (略) ,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做好中级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宣传、组织工作。申报材料请按规定时限按时上报,逾期不再办理。
市 (略) (略) 、市纪委监 (略) 纪检组对资格审查及评审进行全过程监督。
负责人:张萍;?咨询电话:0888- 点击查看>>
报送地址:丽江市住房 (略) 人事科
附件:
1.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
3.2021年资格评审名册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
5.承诺书
6.委托评审函
丽江市住房 (略)
2022年6月13日
相关附件:
各县(区)住房 (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建筑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中评委会议拟定于2022年9月召开,报送材料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7月2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范围及对象
凡在丽江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企业注册地在丽江市且申报人与企业签订合法有效劳动合同的)除中央、省属从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建筑电气、建筑机械、建筑机电、建筑结构、建筑水电、建筑装饰、建筑设计、施工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概预算)、城乡规划、道桥、暖通、防护防化、给排水、勘察设计、燃气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园林绿化、园林设计等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 (略) 分的, (略) 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均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三、评审条件
工程师评审条件:
1.公有制企事业单位: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符合《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云政发〔1992〕 (略) )文件精神之相关规定,可通过考核认定取得;
(2)本专业 (略) 本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4年,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本专业 (略) 专科毕业,在州(市)及其以上单位工作,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并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4年; (略) 专科学历,在县(市、区)及其以下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8年,并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5年;
(4)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在州(市)及其以上单位工作,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5年,并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5年;或获得中专学历,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3年,并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5年。
2.非公有制企业:
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按《云南省 (略) 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略) 发〔2011〕 (略) )精神执行。申报条件根据《云南省 (略) 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略) 发〔2016〕 (略) )文件要求执行:取 (略) 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3年以上,可不受初级职称履职年限的限制,申报评审工程师。在评审会召开前评审条件如果出台新的规定,则以新的评审条件进行申报评审。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评审工程师提供如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统一采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装订, (略) 一页为封底(详见附件1);
2.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包括正反面)及近期标准照一张(小一寸);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籍档案材料(审核时对学历及学籍档案有疑问的,需要提供学历验证相
关资料);
4.助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企业、事业单位岗位聘书、聘用合同或工资变动审批表(5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符合职务履职年限要求);
6.企业单位劳动用 (略) 门鉴证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合同年限要符合履职年限要求,合同备案时间必须在丽江市备案满一年以上,企业组织实行合同备案 (略) 、 (略) 保证明(尽 (略) 部门 (略) 保证明、合同备案表;如提供 (略) 保证明的,需截屏打印纸质并现场进行网上核实);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7.电子版和纸质的专业学术论文两篇(要反映本人的专业学术和技术水平);
8.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非公有制企业人员提供);
9.单位申报人员承诺书(详见“附件5”)及申报单位公示情况相关材料1份;
10.《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2),贴在申报资料文件袋正面;
11.为了规范申报材料报送程序, (略) 门的2022年资格评审名册(详见附件3);同时上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资料提要》1份(详见“附件4”),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
12.中央直属驻丽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保缴纳在丽江市)申请评审的人员,须主管单位 (略) 门出具《委托评审函》(详见“附件6”);
13.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签署审核人、审核意见及日期。
五、评审材料及要求
(一)规范申报行为
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或冒用我市企事业单位名头申报的,视为弄虚作假。实行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制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失信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以2022年9月为截止时间。
(二)规范申报材料审核
1.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 (略) 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一是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十二“基层单位”一栏,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二是按照谁审核署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资料经查验原件后须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或未在“基层单位”一栏如实填写推荐情况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2.各国有企业、企事业单 (略) 门须加强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把关,并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逐级推荐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用人单位在审核时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推荐上报的,按照管理权限由 (略) 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限期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由用 (略) 门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3.申报评审材料经用人单位、 (略) 门逐级审核推荐后,直接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审核,无需下一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
(三)评审前公示
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规范地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须贴近期免冠照片;填写该表中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公章。统一采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装订, (略) 一页为封底。
2.报送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返还,评审材料中只留复印件,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3.申报材料按照规定签章后,根据《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要求认真组织和装订材料,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其它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所有材料装袋报送,不符合装订要求的不予受理。材料准备完成后,将一览表粘贴在资料袋封面。
4.推荐表一定要本人真实、全面填写,若发现他人代写或者造假,一律不予受理;需要细分专业的一定要在推荐表封面专业名称栏注明,若不注明一律按“建设工程”专业发证,发证后不再给予更改。
(五)资格审查
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按初审、复审两个程序进行。申报人员报送材料时仅对申报人基本条件及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复审 (略) 提供各类评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复审。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申报评审各环节反映 (略) 理。对于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或推荐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除按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申 (略) 理外,丽江市建设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将按人事管理权限 (略) 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情况同时报送市 (略) (略) 备案。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只返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申 (略) 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未通过评审人员材料不予返还。
2.注册地在丽江市的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按照《云南省 (略) 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略) 发〔2016〕 (略) )、《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评审。
3.各县(区) (略) ,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做好中级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宣传、组织工作。申报材料请按规定时限按时上报,逾期不再办理。
市 (略) (略) 、市纪委监 (略) 纪检组对资格审查及评审进行全过程监督。
负责人:张萍;?咨询电话:0888- 点击查看>>
报送地址:丽江市住房 (略) 人事科
附件:
1.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
3.2021年资格评审名册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
5.承诺书
6.委托评审函
丽江市住房 (略)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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