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迁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的通知

迁安 (略)

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扶 (略) 发展项目的通 知

按照《河北省关于中央财政扶 (略) 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和市级有关工作精神,中央财政安排支 (略) 发展项目资金375万元,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7日至6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实施主体限定为县级以上(含县级) (略) (略) ,优先考虑 (略) 、 (略) 、 (略) 。

三、补助环节围 (略) 在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方面的需求,支 (略) 引进在当地具备行业先进水平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设施,购置使用技术和财务管理软件,开展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立直供直销电商销售体系等,对发展节水农业、贷款贴息、购买保险等方面进行支持。

四、补助标准

(略) 补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省“十佳” (略) 除外)

五、建设期限

原则上当年11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确保项目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见效。

请符合申 (略) (略) 认真准备材料,于6月20日前将2022年度支 (略) 情况备案表发送至 (略) 农村事务科邮箱 @@@ 63.com,逾期视为弃权。

联系人 :邓会新

联系电话:0315—— 点击查看>>

迁安 (略)

2022年6月17日


编辑人:李东风

审核人:郭永明

迁安 (略)

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扶 (略) 发展项目的通 知

按照《河北省关于中央财政扶 (略) 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和市级有关工作精神,中央财政安排支 (略) 发展项目资金375万元,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7日至6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实施主体限定为县级以上(含县级) (略) (略) ,优先考虑 (略) 、 (略) 、 (略) 。

三、补助环节围 (略) 在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方面的需求,支 (略) 引进在当地具备行业先进水平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设施,购置使用技术和财务管理软件,开展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立直供直销电商销售体系等,对发展节水农业、贷款贴息、购买保险等方面进行支持。

四、补助标准

(略) 补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省“十佳” (略) 除外)

五、建设期限

原则上当年11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确保项目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见效。

请符合申 (略) (略) 认真准备材料,于6月20日前将2022年度支 (略) 情况备案表发送至 (略) 农村事务科邮箱 @@@ 63.com,逾期视为弃权。

联系人 :邓会新

联系电话:0315—— 点击查看>>

迁安 (略)

2022年6月17日


编辑人:李东风

审核人:郭永明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