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太白县财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总平面图调整方案的公示
太白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太白县财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总平面图调整方案的公示
太白县财联房 (略) 二期项目申请调整总平面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 (略) )》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予以批前公示。
1 | 项目名称 | 太白县财联房 (略) 二期项目 |
2 | 建设单位 | 太白县秦松岭汽 (略) 太白县财联房 (略) |
3 | 建设依据 | 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
4 | 建设位置 | 太白县世纪大道南侧 |
5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 |
6 | 用地面积 | 点击查看>> ㎡ |
7 | 建设规模 | 新建住宅楼2栋 |
8 | 附图 | 原批准总平面图,拟调整总平面图、日照分析图 |
公示地点:1.项目现场;2.县政府 (略) 。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2日。
公示内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书面反映至太白 (略) 办公室(102室),并有权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联系方式:太白县 (略) 联系电话:0917- 点击查看>>
太白 (略)
2021年11月3日
太白 (略)
关于太白县财联房 (略) 二期
项目总平面图调整方案的公示
太白县财联房 (略) 二期项目位于县城世纪大道南侧,由太白县秦松岭汽 (略) 与太白县财联房 (略) 联合建设,宗地面积 点击查看>> ㎡(7.09亩)。本机关于2019年11月13日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容积率1.9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停车位108个。由于建设单位未严格按照原审批的规划方案内容进行建设,实际建设为9层、原批准的双层机械车位未建设、楼位发生偏移,存在违规建设事实。该违规事实已于2021年9月22日经太白县城 (略) (略) 理完结,限期改正。现开发单位向本机关申请补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调整总平面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 (略) )》的有关规定,现将该总平面图调整事项予以批前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县城世纪大道南侧。
二、调整内容
1.原审批的建筑层数由7层增加为9层,建筑面积由9354㎡增加到 点击查看>> .08㎡,容积率2.54、建筑密度 点击查看>> %、绿化率30%;
2.建筑位置调整为距南侧用地边界5.52米,距离水岸花城住宅楼(6F) 点击查看>> 米;
3.取消原审批的双层机械停车位,全部建设为地面停车位。停车位数量由原审批的108个,减少至106个。
上述调整事项总平面图已经本机关初审,现依法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具体见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2日。
四、公示地点
1.项目现场;
2.县政府 (略) 。
五、反馈方式
公示内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太白 (略) 办公室(102室),并有权申请听证。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本机关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联系方式:太白县 (略) 联系电话:0917- 点击查看>>
六、附图
1.原批准总平面图;
2.拟调整总平面图、日照分析图。
太白 (略)
2021年11月3日
太白县财联房 (略) 二期项目申请调整总平面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 (略) )》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予以批前公示。
1 | 项目名称 | 太白县财联房 (略) 二期项目 |
2 | 建设单位 | 太白县秦松岭汽 (略) 太白县财联房 (略) |
3 | 建设依据 | 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
4 | 建设位置 | 太白县世纪大道南侧 |
5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 |
6 | 用地面积 | 点击查看>> ㎡ |
7 | 建设规模 | 新建住宅楼2栋 |
8 | 附图 | 原批准总平面图,拟调整总平面图、日照分析图 |
公示地点:1.项目现场;2.县政府 (略) 。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2日。
公示内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书面反映至太白 (略) 办公室(102室),并有权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联系方式:太白县 (略) 联系电话:0917- 点击查看>>
太白 (略)
2021年11月3日
太白 (略)
关于太白县财联房 (略) 二期
项目总平面图调整方案的公示
太白县财联房 (略) 二期项目位于县城世纪大道南侧,由太白县秦松岭汽 (略) 与太白县财联房 (略) 联合建设,宗地面积 点击查看>> ㎡(7.09亩)。本机关于2019年11月13日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容积率1.9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停车位108个。由于建设单位未严格按照原审批的规划方案内容进行建设,实际建设为9层、原批准的双层机械车位未建设、楼位发生偏移,存在违规建设事实。该违规事实已于2021年9月22日经太白县城 (略) (略) 理完结,限期改正。现开发单位向本机关申请补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调整总平面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 (略) )》的有关规定,现将该总平面图调整事项予以批前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县城世纪大道南侧。
二、调整内容
1.原审批的建筑层数由7层增加为9层,建筑面积由9354㎡增加到 点击查看>> .08㎡,容积率2.54、建筑密度 点击查看>> %、绿化率30%;
2.建筑位置调整为距南侧用地边界5.52米,距离水岸花城住宅楼(6F) 点击查看>> 米;
3.取消原审批的双层机械停车位,全部建设为地面停车位。停车位数量由原审批的108个,减少至106个。
上述调整事项总平面图已经本机关初审,现依法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具体见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2日。
四、公示地点
1.项目现场;
2.县政府 (略) 。
五、反馈方式
公示内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太白 (略) 办公室(102室),并有权申请听证。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本机关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联系方式:太白县 (略) 联系电话:0917- 点击查看>>
六、附图
1.原批准总平面图;
2.拟调整总平面图、日照分析图。
太白 (略)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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